第一百三十一章 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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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上海“史学4老”方诗铭,通过《景福殿赋》考证,认为何晏在曹叡时代不仅“有较高的政治地位”,甚至都未曾参与浮华之事。
而清华大学魏晋史专家王晓毅,认为何晏不仅深度参与了浮华之事,而且其身份还是“高级文化倡”,连冗官都算不上。
注意:详见方诗铭《浮华与何晏》,王晓毅《论曹魏太和浮华案》。
按照《曹爽传》记载,何晏是浮华案的领军人物。
虽然考虑到《曹爽传》有“望风承旨”的秽史属性,但何晏在明帝朝碌碌无为,基本是可以确定的。
搜求诸书,其所作所为,无外乎参与《论语集解》的编修撰写,以及随銮伴驾,替明帝歌功颂德,仍然没有脱离“御用文人”的性质。
另1方面看,夏侯玄与司马师是浮华案的魁首,史有定论。
2人与何晏私交匪浅,可知何晏作为“领袖”参与浮华之事,基本不存在疑问。
(2)毕轨
毕轨是曹魏姻亲,其子尚公主。
毕轨又是典农校尉毕子礼(失其名)之子;考虑到毕氏的兖州同族、东平毕谌曾做过1任鲁国相,颇疑毕谌即毕子礼,至少也是同族。
(毕轨)父字子礼,建安中为典农校尉。--《魏略》
(曹)公为兖州(刺史),以东平毕谌为别驾。--《魏书武帝纪》
不难看出,毕轨也出身官僚2代,而因为家族与曹魏的姻亲关系,在明帝死后,他最终与何晏1道投靠了曹爽。
(3)丁谧
丁谧是校尉丁斐之子,丁斐是曹操同乡,即曹氏原配丁夫人的族人,曾在关中大战(211)时“以牛饵贼”,助曹操脱险。
丁斐贪财放纵,但曹操以“乡党故旧,辄原不问”。
(曹)公自潼关北渡,未济,马超赴船急战。校尉丁斐因放牛马以饵贼,贼乱取牛马,(曹)公乃得渡。--《魏书武帝纪》
太祖以(丁)斐乡里,特饶爱之。斐性好货,数请求犯法,辄得原宥。--《魏略》
可以看出,谯沛出身的丁谧,与何晏、毕轨等魏氏姻亲相似,兼备了“年轻”与“2代”的双重身份。丁谧也不出意外地、在明帝死后投靠了曹爽。
(4)邓飏
邓飏的出身记载相对简略,他与何晏交游,主要是因为2人籍贯相同,均出身荆州南阳。
邓飏字玄茂,邓禹后也。少得士名于京师。--《魏略》
邓飏是东汉名将邓禹之后,南阳邓氏曾是汉和帝外戚(邓绥为皇后,邓骘为大将军),1度势倾天下。
因此,虽然书无明载,但邓飏绝非白丁,其父辈应该也在曹魏为官,只不过记载散佚而已。
(5)李胜
李胜是魏钜鹿太守李休之子,而李休本是张鲁麾下的高级幕僚,因劝降有功,被曹操重用。
李胜参与浮华事件,原因与邓飏相似,即李氏出身南阳,与何晏同乡。
南阳何晏、邓飏、李胜、沛国丁谧、东平毕轨咸有声名,进趣于时,明帝以其浮华,皆抑黜之。--《魏书曹爽传》
上述5人,是明帝死后的曹爽心腹,他们因为出身、婚姻或籍贯因素,属于比较坚定的保皇党。
6)(7)(8)刘熙、孙密、卫烈
浮华案中的刘熙、孙密、卫烈3人(见《魏晋世语》),则分别是中书监刘放、中书令孙资、司空卫臻之子。
注意:3国志魏书中,刘放与程昱、董昭、刘晔、郭嘉和蒋济同传,属于曹魏重臣。
中书监刘放子(刘)熙、孙资子(孙)密、吏部尚书卫臻子(卫)烈3人,以父居势位,容之为3豫。(明)帝以构长浮华,皆免官废职。--《魏晋世语》
考虑到刘放、孙资“并为喉舌”;
卫臻是曹魏元勋卫兹之子,势倾朝野;
那这3位人物,论出身尊卑,与何晏等人不遑多让。
但从孙资、刘放、卫臻的政治立场看,刘熙、孙密、卫烈很明显不属于日后的曹爽集团。
时中书监刘放、令孙资见信于主,制断时政。--《魏书辛毗传》
(刘)放曰:“宜为手诏。”(明)帝曰:“我困笃,不能。”放即上床,执帝手强作之。--《汉晋春秋》
曹爽辅政,使夏侯玄宣指,欲引(卫)臻入守尚书令,及为弟求婚,皆不许。--《魏书卫臻传》
注意:刘放、孙资篡改明帝遗诏,召司马懿辅政;卫臻曾拒绝曹爽拉拢。
故,刘放,国贼之1。
本章先到这里,下1章咱们继续说。
总之,魏晋风骨绝不可取;清谈之风误国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