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盗墓记(三)
拙作《野山野岗》在1997年第3期的《当代小说》上,只占了不到四个页码的篇幅,八千字。那的确是一篇关于宝藏的小说。小说里的宝藏的确是一罐子金条,具体数量是多少,我虽然在作品中没有说明,但罐子这种容器我是见过的。如果盛的是水,至少会有十公斤,而金子的比重肯定要比水高许多,那么一罐子金条有多重,也就可想而知。特别是在现阶段,在每盎司黄金高达四五百元人民币的今天,不能不说是一笔不小的富贵。
我还在那篇小说中写到,那一罐子金条是一位叫刘黑子的家伙送给一个叫榆儿的女人的。我承认,刘黑子倒是确有其人。但他的原形不叫刘黑子,叫刘黑七。正如别的作家一样,在使用原形创作小说的时候,并不一定非得去用真名字。彭兴凯先生也是如此。
刘黑子,或者说刘黑七,是个土匪头子。你如果把“刘黑七”这三个字放在百度里去搜索,你会得到许多个关于他的辞条。而其他的土匪头子就很少有这么多。可以这么说,刘黑七是民国初年国内最大的土匪头子。他的队伍一度达到上万人,为害于鲁苏豫冀等七八个省。一度他还被招安过,连蒋中正先生都接见过他。刘黑七在落草为寇之前,只是费县上冶镇南郭泉村的一个农民,他的主要工作是给上冶镇上的一家地主放羊。天天赶着羊群在山里转。那个后来得到金条的榆儿,则是上冶镇上数得着的漂亮姑娘。
榆儿也是我虚构的,现实中根本没有这么个人。
虚构中的榆儿在我小说中出场时十八岁,我在作品中把她描写成了一位美女,还在她的屁股后面设计了一条黑油油的大辨子。我让那大辨子在她柔软的腰际甩来甩去,令所有的汉子都为她心荡神驰、想入非非。
放羊汉刘黑七就是那些汉子中的一位。
在小说中我写到,有一天刘黑七到河边放羊,正好看到在河边洗衣服的榆儿。榆儿的美丽在那条大辨子的衬托下,越发无以复加,终于让这位一身匪性的放羊汉把持不住。于是,他丢掉放羊鞭,突然跳将起来,几步冲向河边,猛地把她抱起,飞也似地奔入河边的树林子。就在树林子里的一片青草地上,他极端粗鲁地剥去了她身上的所有衣物,然后一举占有了她。
就是那一次占有,让榆儿怀上了刘黑七的孽种。
怀上孽种的榆儿痛苦万分,生不如死,当肚子一天天地鼓涨起来后,她终于无法再在村里过下去,便挺着个大肚子出走了。后来,她展转来到蒙山的北侧,在蒙阴县地面一个小山村里住下来,并且在那儿生下了那个孽种。从此,娘俩儿就过起隐姓埋名的日子。
转眼间那孽种就到了八岁。
孽种到了八岁的时候,刘黑七占山为王,当了土匪头子。有一天他带着喽罗到蒙阴一带去打劫,竟将榆儿母子掳上了山寨。我在那篇叫《野山野岗》的小说中写到,当时的榆还不到三十岁,但已经未老先衰,连头发都白了多半。尽管如此,刘黑子还是一眼就把她给认了出来。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混世魔王见榆儿身后还跟着个小孩子,就知道是当年自己留下的种,大喜,于是走上前来,让榆儿无论如何也要留在山寨。谁料,榆儿非但没有答应,还突然从怀里摸出把小剪刀,要以命相博。无可奈何,刘黑七只好将榆儿娘俩放下了山。
刘黑七放走榆儿后,我虚构他打劫了五十里外的蒙阴城,在一家曾出过尚书的姓秦的大户人家得到了一大笔金条。回到山寨之后,他就将那些金子悉数装在一只罐子里,让一个小匪给榆儿娘俩送去。那个小匪对刘黑七忠心耿耿,他为了表示自己不会裹着金子逃跑,临下山之前,一枪将自己的腿打断了。伤还没好,他就带着那笔金子,一瘸一拐地下了山。
那一罐子金子,就是北方四爷说的那笔富贵。
事情完全是我虚构出来的,而且故事编得相当虚假与蹩脚,甚至连我自己都羞于再看,没想到事过若干年之后,到了北方四爷那儿,他竟然信以为真。非但信以为真,甚至还不辞千里万里地要来寻宝,这实在是太可笑、太滑天下之大稽了。我想,等他两手空空地回到东北老家,他的亲友或同事们见了他,那才真得“齐齐哈尔”了。
夜色迷蒙,灯火灿然,窗外似乎飘起了小雪花。我和北方四爷坐在小餐馆里,还在为这事争执。我忘记了他是一个神经有问题的人,我一根筋的老毛病又犯了,我说:“你怎么就知道这笔富贵真实存在,而且还能让我们得到呢?“
他说:“凭我的直觉。”
我说:“你的直觉就这么准啊?”
他道:“可以说履试不爽。”
我说:“这次未必!”
他道:“绝对没问题!”
我说:“你的话我怎么能相信呢?”
他说:“事实胜于雄辩。”
我说:“既然如此,你自己去取吧。我不参与!
他说:“闹!彭兄,你必须配合我!”
他又说:“彭兄,你一定要相信我!”
他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