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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盗墓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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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写得很顺利,用了一周的时间,我就把初稿拿出来了。我对比了一下,就写作速度来看,写这么一台七场次的大戏,竟然比写一部两三万字的中篇小说容易得多。

我坐在电脑前继续敲击键盘,准备对初稿做进一步的修改,然后送给市里的剧团去让人家过目。这当儿,电话铃声又一次响起来。我取过手机,按下了接听键,并且习惯地说了个“喂”字,同时我又问了一句:“哪位?”

电话里传来的就是那个我早已忘到爪哇国的唐老鸭似的声音:“是彭兴凯先生吗?我是北方四爷啊!”

我猛丁就想起三天前那个从齐齐哈尔打来的莫名其妙的电话。我想起了那个吃饱了没事干的神经病。显然,他又骚扰我来了。我不再对他客气,冷冷地说:“你怎么又把电话打来了?”

穷极无聊的神经病说:“我现在已经到达你们山东省新泰市的羊流镇了,再有一个多小时,就到你们蒙阴了!”

“什么?”我叫了起来。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网名叫北方四爷的神经病用他那唐老鸭似的嗓门说:“彭先生,一个小时后,请你务必到车站去接我。有位拿着一本刊登你作品《当代小说》杂志的人就是我。”他说着没容我吭声,就把手机关掉了。

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忙音,我差点叫了起来:天啊!难道这个神经病真得来了啊?否则,他为什么要打这么一个电话啊?如果是恶作剧,他身在齐齐哈尔,如何知道新泰的羊流镇?怎么知道羊流镇到蒙阴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呢?而且,他如果真搞恶作剧,为什么偏偏选上我呢?我招他惹他了?如果排除这一切,无疑,他是真的来了。刚才通电话的时候,我似乎听到了汽车喇叭的声音和乘客嘈杂的说话声。看来,这个神经不正常的家伙是真得来了。而一个神经不正常的人,做出匪夷所思、莫名其妙的事情,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我慌起来,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我明白,现在,摆在我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要不要去车站接他?再者,如果他真的来了,我将又如何处置他?说实在话,此时此刻,活了大半辈子的我,还真有点犯了难。

后来,我的行动还是让我关掉了电脑,换上羽绒服,一脸不情愿地骑上电瓶车,奔车站而去。

应该说我是个好客的人,只要奔我而来的客人,我都会热情接待。这是我做人的准则。对于这位叫北方四爷的神经病也不能例外。尽管我猜得出,既便是他神经没毛病,他来找我的目的也不外乎骗吃骗喝。不就多花几个银子招待他一下嘛,我虽是个穷文人,这点钱还是出得起的。除此之外,我多少也有点好奇,想听听他就我那篇叫《野山野岗》的短篇小说谈些什么。

临出家门时,我打开了书厨,在一大堆书籍中翻找了半天,才找出那本刊登我作品《野山野岗》的杂志《当代小说》。那是上一个世纪1997年的第3期杂志,我的那篇小说的确刊登在上面,只是排在一个很靠后的位置上。看到这本旧的《当代小说》,我的第一个感觉是,这份杂志当年的开本和封面设计,与现在的《当代小说》比,显得如此寒酸和单薄。

我来到了汽车站。

此时,天已向晚,汽车站内空空荡荡、旅客寥落。有几辆公共汽车到站,吐下几个乘客又走了,并没有见到那个叫北方四爷的家伙。我看看表,据接那个电话一个小时还不到,就耐下心来等。终于,来自新泰方向的公共汽车,在十分钟之后徐徐地进站了。车停下来,门打开,有七八个乘客从上面走下来。我迎上前去,在乘客中寻找。差不多只一眼,我就认出了他。他约有三十岁?或者更大些,个子瘦小,头发蓬乱,下巴上几颗黄黄的胡子,让他看上去像一只山羊。他背着一只破破的双肩包,穿着一件过时的羽绒服,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从手里拄着的三角拐杖看,他是个瘸子。而他没有拄拐的那只手里,果然拿着一本杂志。细看那杂志,正是出自上一个世纪的纯文学刊物《当代小说》。

我迎上前去,叫道:“北方四爷。”

他把目光盯向我,叫道:“彭兴凯。”

我犹豫了那么一下,手还是同他那只拿杂志的手握在了一起。

出了车站大门,在向不远处一家小旅馆走的时候,我不由偷眼观察起他。我发现他除了腿瘸之外,并不显得怪异,也没有神经病贯有的那种样子,倒是他的长胡子和近视眼镜告诉我,他应该是个读书人。尽管他把千里迢迢说成千里召召。

在一家小旅馆里将他安顿好,天就上黑影了,小城里亮起可怜巴巴的几盏路灯。我带他出来,穿过一条窄窄的小巷,进了一个小餐馆。我要了一只光棍鸡,要了一瓶老窖酒,与他相对而饮。

光棍鸡是我们这地方的一道美食,特产,凡是来投奔我的客人,我都要用这道美食招待。

出乎我的意外,他并不怎么像来骗吃骗喝的,对美味的光棍鸡和醇浓的老窖酒也不怎么感兴趣,他胡乱吃了几嘴之后,就把那本过气的《当代小说》取出来,捧在手里打开了。接着如他三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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