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魂入世
白骨精刚重新穿上“外衣”,便感觉自己浑身骨头邦邦响。
啧啧,这位姑娘生前风湿病还挺重,毫不夸张地说,她都能听见骨头里风在倒灌。
这小丫头片子,年纪轻轻就骨质疏松,一看就缺乏锻炼!
天呐,她就知道现代都市丽人都这副德行!不听老人言!
好吧。长话短说。她年纪大了,前期提要已经懒得讲。
自从被那该死的猴子一棍敲得嗝屁后,她就莫名其妙穿越到了这个阴冷潮湿的城市——哥谭。
她以魂飘的状态游荡了周遭后,眨眼间就被吸入这副尸体当中。
行吧,恭喜自己,重获新生。漂亮的死人小姐,谢谢你。她懒懒地想道。
行走在夜间生雾的幽暗街道,白骨精掰扯了一下新脖子,镜子似的一滩水映射出她的新外衣。
金发碧眼,人间尤物,只可惜后脑是一片血肉模糊的豆腐花,看起来有点惊悚。
没关系,都是小事儿。
对于一只游魂来说,白骨精并没有痛感,只是有着一点点审美追求,总体而言,这位尸体小姐,并不算太糟糕的选择。
她细致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模样,颇具耐心地将皮肤上的血渍一一擦去,把破碎的颅骨复原,轻轻拨弄发丝,掩盖了伤口。
几分钟后,白骨精扶着墙,歪歪斜斜地往暗巷深处走去,脚步虚浮,饿得眼冒金星。
她得四处转转,给自己整点吃的。
这不,说曹操曹操到,猎物主动送上门来了。
“嘿,美女,一起来玩玩嘛。”
有位满身酒气的男人颤颤巍巍地向她走来,肥头大耳,眼中闪着色咪咪的油光,看起来很饿。好巧,她也很饿。
一起玩玩吗?太好了。那么你是想玩剥皮游戏呢,还是想选剔骨套餐?
白骨精舔舔唇,黑暗掩盖了她面上一闪而过的喜悦。她摆出一副胆怯不已的神态,配合着抽泣声,她颤抖地向身后墙壁退去,尖叫连连。
“啊!走开!你不要过来!救命!救命啊!”
那人果然变得更加兴奋,面目激动地靠近了她,从裤兜里掏出了小刀,“小宝贝,你叫吧。叫大声点,反正叫破喉咙也没用。”
噢!原来你喜欢割喉手法!白骨精了然地点点头。
快来吧,快过来吧,投入我的陷阱,让我吃掉你。
你这件衣服,虽然糟糕透顶,但可以凑合着吃一顿,再披上它再去吃一顿。看着那家伙步步逼近的模样,白骨精眼中愈发兴奋起来。自从来到哥谭成为阿飘后,她已经太久没进食了。
唉,总之她上一顿就不该想着忙活半天吃顿好的,惦记上那唐僧肉。这不,好奇害死猫,好吃害死妖。悔不当初啊悔不当初。当然,如果能重来,她还照干。
一点,一点,她就快要得手了。
看着猎物笨拙地向她靠近,白骨精欣慰极了,这才是正常人的反应。
去他的唐僧!被人罩很了不起吗?!去他的火眼金睛孙悟空!
然而就在她刚预备伸爪划开那只肥猪的脖颈时,那人却突然吃痛叫出声来,瘫倒在地,捂着脖颈处彻底昏迷。过程之快,令白骨精措手不及。
嗯?明明她还没有开始动手啊?
白骨精蹲坐在一旁,短暂停止了思考。她先是低头看看自己正常态的指尖,再看看猎物身上那只反射着月光的金属镖直发愁。
那这还能吃吗?
夜雾茫茫,逆着稀薄的光线,白骨精茫然地抬头望去,果然,那位穿着黑色紧身漆面皮衣、戴着半幅冷酷黑面具的男人出现在她的眼前。
是他,蝙蝠侠。
好吧,她投降,今晚减肥,节食。在这位哥谭保护者的眼皮子底下,她可不想自讨没趣,表现得太过火。更何况……她早就想,吃掉他了。
关于蝙蝠侠的传说,白骨精早就有所耳闻。今日百闻不如一见,果然,果然他看起来是那么的性感。不是,咳,是那么美味。
作为东方妖界驰名潮流美食家,白骨精向来就有看透所谓“天选之子”的眼力见。
无论是软绵绵的唐僧,还是眼前的神秘性感小蝙蝠,殊途同归,都是这类美味仙品——口感丰富,味道鲜美,得之得永生。只是难搞,就像人类非法搞野味一样。所以要有耐心蹲守,花心思下圈套,舍得动血本。
想当年她还在白虎岭混的时候,她可是等了五百年才等来唐僧这道绝世食材。每每想到那次失败的狩猎经历,白骨精就忍不住痛心疾首,仰天长啸。
五百年!你掰着指头数数!妖怪有多少个五百年!结果——还没吃到一口!她就彻底魂飘归西了……不合时宜的,白骨精想起那该死石猴下棍前对她说的话,“妖孽,看俺老孙送你上西天!”
嗯。好一个“送你上西天”,难道这就是她为什么会来到哥谭的原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