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umn seventy five
Column seventy five
“叮咚——”
门铃响了。
我回过头,放下膝盖上的书,赤脚踩着图案错杂的土耳其编织毯去给来人开门。
揿响门铃的人是个陌生男子,皮肤黝黑,眼神闪烁,嘴唇紧抿。
“哦我的天。”他看上去被我吓一跳,空闲出来的那只手挠了挠额前碎发,这是一个不由自主的小动作,他看上去似乎很懊恼,“这位女士,打扰到您真的不好意思,我想我大概走错了,凯蒂说我必须把这个送来给一位男士。”
“请等一下。”我叫住他,不为了别的,就为了那个塑料袋露出一角上面显眼的三角形刺绣。“凯蒂有告诉你那位先生的姓名吗?”
“呃……大概有吧,或许是约翰逊还是乔纳森……”他的脸更红了。
“我知道了。”我朝他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将门敞开,“他是我的朋友,就住在对门,我想你或许可以把东西给我,我可以替你交给他。”
还是不要让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去冒这个险,凯厄斯可不是那种好脾气到不介意被打扰的人,虽然丢东西的是他,可他会说区区人类居然敢在大半夜打扰他休息,而不会想人家是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给他送还丢失的东西。
鼓鼓囊囊的塑料袋顺着门缝挤进来,险些落在地上。我眼疾手快接住它,一团黑色的东西从未完全封口的袋子里掉出来。不知姓名的陌生男人结巴着道歉,在我再三表示没关系之后,几乎是逃也似地离开了。
我猜想他大概是凯蒂的男友或者丈夫一类,看上去很不善于交际,总之如果单从表面上看,他和凯蒂的性格完全相反。
关好门,我捡起地上漆黑一团的东西,抖落上面的灰尘。
是一件沃尔图里的制服大衣。
大概是在凯蒂找钥匙的时候,他等得不耐烦所以随手放到一边,之后走的时候就忘记了。一件普通小事。我对自己说,将衣服叠好重新塞进塑料袋里,我该现在就去还给他。
我朝门口走去,快要走到时突然想起忘了拿钥匙,于是又折回房间。找钥匙被证明是一件极其麻烦的事。
东摸西摸老半天,终于在单人沙发的坐垫下将钥匙串搜出来——天知道它是怎么跑到那里去的。把钥匙放进外衣口袋,我重新将塑料袋提在手里。
把衣服还给他,然后我就回来休息,今晚不必再进行任何多余工作了,一切等明天再说。我想,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墙壁上的时钟,现在是九点半。
这钟走得准确吗?
我不由得怀疑起来。我怎么觉得我们刚到旅馆没多久呢。这座钟有可能是坏了,或许我该先去提醒凯蒂给钟换电池,错误的时间总会在某些时刻意想不到地耽误事。
放下塑料袋,我出门去找凯蒂,简单陈述了房间里的情况,并且从她那里得到了两节3A电池。回到房间,我把单人沙发搬到钟下面,踩在沙发扶手上踮着脚将钟取下来换好电池。这个活儿并不难,最起码比修理恶臭熏天的马桶或漏气不止的家用天然气阀简单,而后两者是我的强项。
修好钟,我顺势从扶手滑进沙发里,柔软的布面垫背立刻塌陷下一团。我的身体向后倒去,目光却无可避免触及到那个塑料袋。
哦,对,还要送衣服。
缓缓从沙发里爬出来,我向那袋衣服走去。这次无需等到拿起衣服走至门口我便已经发现端倪——我该先去洗手——给钟换完电池后满手都是灰扑扑的,那钟大概是很久都没有从墙上拿下来过,除了灰尘之外,还沾着一层不知道是由什么混合而成的黏腻油污。虽然看起来不是很严重,但我就是觉得它黏到令人难以忍受。
走进盥洗室,洗过手,擦了脸,又拿上衣服。
指尖还没触到门把手,我又想起应该先把大衣口袋里的复写纸拿出来晾一晾,那是之前还在树屋处我跳进溪水里时弄湿的,虽然也不算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就记了几串电话号码——但是——我的意思是,既然都把它留下来了没什么不好好保管呢?
房间里一下出现了无穷多件需要去做的事,简直多到让人数不完。
晾完复写纸,我又把旅行袋里所有的内衣裤拿出来重新清洗一遍。不用担心它们明早不干,大不了等会用吹风机一件件烘干就是了。洗了衣服,再转头便觉得放置行李的窗台上积满灰,很不美观也很不卫生,于是我开始翻箱倒柜找抹布,找到后又忙着打湿水去擦窗台。
当第五次从盥洗室里走出的时候,我强迫自己停下来,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我只是不想去还衣服而已。
我只是不想现在去还。
天哪,我的意思是,我不敢在这种时候去打扰他,他脾气不算好,我只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如果他在休息的话,我为了一件衣服去敲门岂不是自讨苦吃吗?
可是吸血鬼根本就不需要睡眠。
我被自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