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一
正德四年六月
○辛酉朔。江西·按察司·佥事 黄珙 引年乞休,许之。
○初,巡抚·宁夏·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曲锐升南京·礼部·右·侍郎,吏部推湖广·左·布政使王纶、陕西·按察使燕忠请补其缺。诏:“以宁夏多事,改锐右·副都御史,仍巡抚其地。”遂升纶为礼部·右·侍郎。
○巡按·直隶·御史赵时中奏:“通州等处坍江田地税粮,乞如兴化县例,通作存留,或派附近仓分米一石,折银四钱麦豆一石,各折银三钱。”户部议:“如所请。”诏:“从之。”
○大同·镇巡官劾奏:“守备·威逮城纳级·都指挥·佥事 徐俊、守备·怀仁城·都指挥·佥事 杜雄、守备·山阴城纳级·都指挥·佥事 田云,俱不职。守备·井坪城·都指挥·佥事 吕镇废疾,守备·朔州城纳级·都指挥·佥事 熊伟以罪系狱,俱当罢。及守备灵丘城员缺,宜选补。”因举山西·行都司·管操纳级都指挥·佥事 盛杰、杨振、丘泰,指挥使陈瑛,同知王鼎,纳级指挥·佥事 张英,俱谙练边情,谋勇可取。请以瑛守威逮,英守井坪,杰守朔州,鼎守怀仁,泰守山阴,振守灵丘。兵部覆请:“宜如所拟。”又言:“宪臣尝考泰心术不端,而振年已衰老,必再核可否。况各官纳级,恐有由千户以下而升者,亦不淂滥充守备。”诏:“从之。泰、振令再勘。各官原系指挥佥事以上纳级者,乃听举用。千户以下纳级者,不许。”
○升赏白道子关斩虏官军,一十三人有差。
○壬戌兵部议:“宁夏镇守官奏,花马池、兴武营地最要害,而官守缺人,营伍未充,请以京卫剩员,如数铨选。有罪谪戍者,俱定发本营守御千户所补伍。”从之。
○降江西道·监察·御史阮吉为成安县·知县,以巡按陕西时,举劾欠当,故也。
○癸亥升浙江·左·参议尚衡、瑞州·知府 周津、河东·运使李德仁,俱左·参政。山西·左·参议倪民、云南·右·参议黎民表、福建·按察·副使杭济,俱右·参政。衡本司,津江西,德仁 山西,民陕西,民表广西,济福建。
○升山东·布政司·右·参政董杰为河南·右·布政使。
○诏:“陕西延安、凤翔等府卫,所属正德三年被灾粮草子粒,各于原勘无收分数上,量起二分,以备军储,余暂免徵。”
○甲子户部议覆:“巡按·直隶·御史李廷梧奏,苏松长镇四府大饥,乞将正德三年未完税粮,及各年应解物料暂蠲免。”诏:“令已徵者解部,未徵者俟豊年补之。”
○罚为民·知府 张津,致仕·佥事 卢翊 米百石,坐巡按广西时,勘报征思恩功次延迟,故也。
○乙丑南京·守备官奏:“勘过太监崔杲、王王□赞、杨镇、吴经、李纪,右·少监米整所用下程工食银,一岁之间通计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余两。”淂旨:“诸奉使官员廪给口粮,自有旧制,有司何乃剥民脂膏?踰分奉承,所费不赀,民何以堪?南京内外守备官,亦何为坐视,不行举察?法当究问,姑宥之。今后敢有仍踵前毙者,许内外守备径自参奏,重罪不贷。”
○赐真人刘良辅祭二坛,命有司营葬。
○丙寅授中书舍人尹梅、韩荆、万英,行人田汝耔,知县黄质,进士闰钦、石柱、陈鼎、刘洙、潘埙、赖凤,为给事中。梅、钦 吏科,质、柱户部,鼎礼科,荆、英兵科,汝耔、洙 刑科,埙、凤工科。于是,吏科都给事中李宪言:“新进之士,政务未达,宜如御史试职,令练习一年,乃实授。”诏:“改柱、钦、洙、埙、凤五人为试给事中。”宪附刘瑾势,凌忽同列,时称为六科都给事中,每朝率众谒瑾,请事于堂下,一言挤及,莫不股栗。故试事之议,部不淂不从也。
○改起复浙江·按察司·副使陈玉于福建,仍提调学校。
○命:“凡郡王校尉,止给至二十名。旧例,郡王校尉各给三十名。”时沈王以其子定陶王初受封,仅给十名,奏增其数。诏:“再给十名,为二十名,因著为令。”
○丁卯升湖广·德安府·知府 李金为本省·按察司·副使。
○升工部·左·侍郎俞俊 为南京·工部·尚书,以右·侍郎崔岩代俊,南京·右·侍郎毕亨代岩。
○升工科·都给事中钟渤、山西·按察司·佥事 张定、云南·佥事 王经,俱为左·参议,陕西·佥事 来球为右·参议。渤浙江,定山西,经广西,球云南。
○转广西·右·布政使孙春为本司·左·布政使。
○升两浙·运使甯举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
○诏:“在京操练工作官军月粮,每石折银四钱。伍分各监局等衙门匠役,并在外隆庆卫等处官军,每石折银四钱,岁折支二月,永为例。”以户部奏连岁灾伤,故也。
○晓刻,西方流星如盏,青白色,有光起自正西,南行至近浊。
○戊辰陕西镇巡官奏:“陕设六道佥事,惟五员,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