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三
遂令南京·户部·尚书 林泮亦致仕,有司给月米、岁夫半经之数,并赐诰命驰驿归。己而,经以病未愈,且值寒不可以风,乞依男兵部·郎中曾,暂寓京邸,便医药。久之,经又以不能陛辞请。诏皆许焉,仍赐敕遣之。
○户部奏:“差主事 李绯至淮安府常盈仓,莅收粮斛,请批驰驿以往。”诏以妄引驰驿事例,令陈状。尚书 刘玑等具奏伏罪,且查其例昉于成化七年,既宥玑等。复令查其时理部事者,尚书为杨鼎,侍郎为陈俊,郎中为卢茂,皆已死矣。诏:“各官既死已之,仍谕诸司有妄引事例,并恣意增添者,俱令改正,再蹈前辙,必重治不宥。”
○鸿胪寺奏:“本寺职掌朝贡礼仪,故有司宾署十八国通事之设,欲其闲习朝仪兼通夷语,而便于行礼也。大通事 王喜 奏,各国通事勿于该寺画卯,则事无统属,非祖宗设官之意。”诏:“如旧制行之。”
○礼部以大通事 王喜 奏:“云南百夷、缅甸及宣慰土官衙门,例应三年一贡,今皆不通,宜移文镇巡等官,以时促之。”上曰:“土官贡赋,自有旧制,其勿纷扰,仍行各省镇巡官知之。”
○丁丑诏:“岁给蜀王世子让栩禄米三千石,俱支本色,不为例。”时蜀王薨,世子奏禄米截日住支,家眷无以供赡,故有是命。
○命:“给事中何绍正、卢纶、李阳春、吴玉荣、薛金、胡洪、张贤、林文迪等查盘大同、宣府、辽东、甘肃等处粮草,并点视马匹。其贵州地方粮草,但令巡按御史兼理之。”
○升济阳卫·指挥使高谦 为署都指挥·佥事,守备洮州地方。
○夷人兀弩骨赤等进驼马来降,赐兀弩骨赤银三十两,伯牙思忽二十两,余各五两。已而,以兀弩骨赤为锦衣卫·副千户,给月廪三石;伯牙思忽为头目,月廪二石;伯儿合等十二名,俱送充御马监·勇士,仍命工部给之居舍。故事夷人归义者,皆送两广安置。兀弩骨赤等本山西人,其父为虏所掠,属虏酋脱□□部下。因虏相讐杀得隙,率其族二十一人来降。兵部言:“其背夷即华,诚悃可悯。”故有是命。
○戊寅升兵科·左·给事中邹文盛为户科·都给事中,户科·右·给事中胡煜、工科·右·给事中胡洪、兵科·给事中张禬俱为左·给事中。煜 吏科,洪户科,禬刑科。礼科·给事中张贤、兵科·给事中胡玥、刑科·给事中李宪、礼科·给事中于聪俱为右·给事中。贤吏科,玥礼科,宪兵科,聪刑科。
○己卯以吏部·左·侍郎白钺为礼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陈金为南京·户部·尚书。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张泰升户部·尚书,令致仕。
○卯时,金星昼见于辰,数日不止。
○庚辰大学士李东阳上曰:“臣患病乞休,仰荷勉留之谕,重以调理之辞,德并乾坤,恩同父子。窃念臣旧侍储宫,已阅八年之上,叨逢新化,又将四载于兹。中间患病在家,辄廑存问,上章请老,叠赐慰留。顾臣何人,独沐斯典?身非草木宁不知恩,所以力疾趋朝,靦颜供事,惟图报国,不敢言私。但臣体质薄弱,禀自天生,病势缠绵,厄于命数,颠济困顿,日甚于前。况内阁非养病之地,三孤非窃禄之官。昏迷之志,安能理庶务之繁。衰备之人,岂可班百僚之首。扪心内顾,实不自安。伏望圣慈体物,洞烛臣衷,愍臣衰老之情,诚非得已。解臣机务,特许退休。”上曰:“卿累朝耆德,誉望隆重,朕方委任,赞理化机。有疾已尝命医调治,宜亟出以慰朕怀,不必固辞。”
○辛巳诏:“停止凤阳军器物料,并不急工程。惟已徵及造完者,解部。”以地方连年灾伤,故也。
○壬午诚孝昭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命驸马·都尉游泰祭献陵。
○四川·酉阳·宣抚司·护印舍人冉廷玺差人贡马,赐彩叚钞锭有差。
○四川·杂谷·安抚司,并抚回上草坡寺部等寨番僧·头目,进贡方物,赐彩叚衣服有差。
○刑部会多官审录:重囚得情可矜疑者十八人,具狱上请。得旨:“减等充军者十三人,监候者二人,以妇女释放者三人。”
○癸未注·金齿·右·参将署·都指挥·佥事 沐崧于锦衣卫·带俸。
○命辽东·广宁卫·故·达官·都指挥·佥事 宋宁哈答 男堂袭为本卫·指挥使。
○升赏甘肃·明水湖有功官军二千五十八人有差,赏左副总女白琮、右副总兵把琮各纻丝二袭、白金十两,右·参将吴纮、游击将军徐谦 半之。
○夜,月犯天樽下星。
○甲申诏:“代府·镇国将军奇洢禄米,仍准支本色五百石。”先是,奇洢有罪,革去禄米三分之一。至是,母刘氏为子伏罪,且以用度不敷为言,从之。
○韩府·通渭王 偕浢薨。王,恭靖王第二子,母妃高氏,成化丁酉生。弘治戊申,封长子。壬戌,袭封。至是薨,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谥曰:“恭裕”。
○乙酉归德州民田虎山妻王氏一产三子,命给钞米如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