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
万里无云了近一个月,在接近九月重阳的一个清晨,太阳升起后不久,洛京城的人们就发现,阳光被夜里突然聚拢的浊云挡得照不到地面,天空不知怎的,一夜之间就变成这样昏惨惨的颜色,更兼着白日闷雷,让人看了听了,不免联想到二十里外的战火硝烟,心情就更加低落了。
没几个伺候打理的人,何夕自觉住在过大的何府,每天进进出出很不方便,干脆就把生尘堂的二楼打扫出来,夜里在这里歇卧,白天还能下楼帮老大夫的忙。
入秋以后,天气转凉,伤兵身上终于不怎么生疽疮了,那些可怕的样子、难闻的味道渐渐都变得很少,老医师替他们手上腿上换药的时候,何夕有时候也在旁边打打下手。她没什么架子,也没带丫鬟服侍,因此四散的伤兵很多都还不清楚她郡主的身份,只以为是生尘堂的年轻堂主。
檀奴和疏桐都撞见过伤兵跟何夕说说笑笑,都觉得不妥,但何夕只是面带微笑地看着他俩比划,依旧我行我素。
好在,疏桐的嗓子已经有了明显的好转,尤其换了新方子以后,她可以发出一些不太难听的声音了,总算也有这么一件可喜的事。
但他们两个继续滞留在城里始终是何夕的一块心病,更何况,她就要离开洛京了。
因此,就在这阴云滚滚的清晨里,半条铜驼街上都飘满了一股不好闻却又相当诱人的气味,这味道从不知哪一处临街的小院落里飘出,弥漫在空气里,等到日上三竿,这味道变得更加浓烈,飘进生尘堂里,就连生尘堂的药气都没有办法掩盖它。
何夕抱着腿坐在二楼的廊上,望着下面喜气洋洋进出的人,她的脸上却不高兴得很。
疏桐给她端了一碗桂花小米煮的粥,她只看了一眼,接在手里,也不喝,就把圆圆的碗底搁在右腿的膝盖上面,盯着碗里面金黄和米白的颗粒出神。
“……”疏桐想劝她,但说不清楚话,只发出一阵喉声。
碗底米粥温热的感觉让她膝盖很舒服。
她腾出一只手,把疏桐拉坐到背后来,当作垫子一样靠着她,柔声道:“不要出声啦,你还得好好养着。”
话虽如此,何夕看着手里的食物,闻着空气里的膻味,还是没办法不想到自己养了快四个月的小羊已经变成了一锅羊肉汤,真是格外郁闷。
杀羊这道命令还是何夕自己下的。没办法,城里可以吃的粮食虽还有,肉和菜就太少了,天天不是薯粥就是瓜粥,吃了一个多月,现在连往粥里面加的东西也快没有了,所以人们把脑筋动到了花上面。
桂花小米粥,听起来是很风雅,这种风雅时不时喝一下还好,天天都喝“风雅”,肚子就很容易响,于是这些天不管是谁,站着坐着,突然就“咕噜”“咕噜”几声,听多了、听惯了就知道,这是肚子又在提意见了。
所以何夕预备骑马的衣裳,昨夜回府的时候,就注意到家里留着的一个人还替她喂着这只小羊羔——因为是生日时候太子赏赐的东西,没人敢提出吃它,所以一直稀里糊涂地养到现在。
何夕站在围栅边看着这咩咩叫的小可爱,再这么缺心眼儿地喂下去,好好的肉都给喂瘦了。她把喂养小羊的人叫到身前,问他,太子的赏赐,自己有没有权处置。
那人埋着脑袋,说不清楚,大概是不可以的。
“那你去叫铜驼街的檀奴过来,他家住在生尘堂旁边隔一条巷子,挂的全是画儿的店,你去那里找他——”她吩咐着,突然意识到画卖不掉,檀奴早收起来了,于是补充了一句,“他家铺子门口缠了红纸的,你去找,要是不在,你就往生尘堂叫个伙计来,帮你把羊抬去杀了。”
那人看着这坨羊,眼里夹杂抗拒和欢喜,但还是不太确定杀不杀得,他问何夕,何夕瘪了一下嘴说道:“现在谁管这些,要是实在怕,你就说这羊胆子太小,今儿早上是被雷声吓死的好了。”
想到这儿,何夕作势把碗里小米粥舀起一小匙,企图用自己并未杀生吃肉来驱散心里那点子过意不去:“疏桐,我跟解朗说过了,明日送康乐公主出城去,我让你和檀奴都跟在她队伍里面一起走,你回去收拾东西去吧。”
疏桐有些吃惊,她比划了一下。
何夕抿抿嘴,前倾,把碗和勺子一并放在脚尖前:“你不用管我,我跟你们方向不一样。”
她直起身,指了一下北方。
疏桐摇摇头,刚才她半边身子借给何夕靠着,见何夕起开,不再需要她的支撑,她才滑下去,蹲坐到地上,双手搭在何夕垂下的裙面上,接连摇头。
何夕知道她的意思,但她不为所动,只是勾了勾疏桐的下巴冲她笑道:“康乐公主怀有身孕,解朗不能跟她一起走,派给她的护卫一定很多,这是你跟檀奴离开最好的机会了。你们跟着我,拖得越久越不能安全,若又像上次那样出了事,将来我见了你弟弟,可怎么向他交代呢?”
她抓起疏桐的手拉她起来,向她肚腹轻轻推了一下,示意她去收拾行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