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总结
深夜,书房,徐容端坐桌于前,挂断了电话。 回来的路上,他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马稣和江一雁真的有胆子阴他吗? 成了固然一举功成,除了他之外,皆大欢喜。 但若是没成,必然要直面他的疯狂反扑。 他毕竟童星出身,虽然年轻,但是入行七年,关系网盘根错节,按死马稣和江一雁两个既没太大名气也没什么地位的艺人,简直不要太简单。 他又仔细回想车内发生的一切,江一雁的确在撩拨他,但很讲“武德”,基本上算是点到为止,而且当着王亚芹的面,恐怕她也清楚,自己应当会有所顾忌。 因为他过去虽然有些负面新闻,但在男女关系方面,向来保持着克制。 诚然,他当时确实生出过某种冲动,一个单纯而又漂亮的女孩儿,总是让人忍不住怜爱。 但他虽然喝了酒,但是并没有因此失去“思危”的谨慎,明明几分钟之前,一个还挺乖巧的女孩儿,突然就跟只狐狸精似的,尤其是她的尺度拿捏的太好了,挠的人心痒痒。 开放的女孩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单纯而又让人觉得可以吃的妖精。 她的一系列的反常行为,让他察觉到了点不对劲,在强迫自己镇静的同时,开始有意识地观察周围。 在刚才,他又接到了黄朝的电话,也了解了整件事情的“真相”,江一雁今天下午找到了风行,告诉他们她将会和一位顶级一线男星约会。 至于到底是哪位顶级一线男星,风行事先并不了解。 这些只是黄朝的一面之词,他既没有全信,也没有不信,但无论如何,江一雁显然是脱不了干系的。 至于马稣,也许有关系,也许没关系,但是“真相”是江一雁搭自己的车是她提议的,不管事实如何,他直接理所当然地认为,马稣同样是这件事情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大体理清了关碍之后,徐容没再多想,剩下的事儿靳芳芳会处理。 在他的桌子上,摆着本翻开的笔记本。 而另一边,小张同学抱着抱枕蜷缩在沙发上,俩眼睛炯炯有神,偶尔的会挑起嘴角,可是又尽力憋着,要是到了实在憋不住的当口,会嘿嘿笑着朝着他这边偷瞄一眼。 短时间内,她还不会困,就像明天一早,她短时间内睡不醒一样。 徐容放下了手机,把狗仔、设计、陷阱之类的全部抛开,而只回忆过去三个月当中印象深刻的一切细节。 过了几分钟,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缓缓写下: 《永不磨灭的番号》之李大本事总结。 一、角色与形象 当我第一次翻开剧本,看到李大本事这个人物,就不由的想起了一些有意思的人、有意思的事儿。 第一个是同村的刘叔。 听爷爷说,刘叔小时候不大爱学习,经常带着一帮小伙伴去学校旁边的田里摔跤、偷瓜、偷玉米、偷红薯,反正是有什么偷什么,后来他爹妈见总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于是把送他到相隔十几里外的寄宿学校,可是未曾想,没过半个月,班里一半的男同学全被他带坏了。 辍学之后,刘叔就那么混着,听说他力气很大,可是就是不爱干农活,直到二十四五岁,相了十来回亲,才总算结了婚。 纵然娶了媳妇、成了家,也没能让他收心,过的仍旧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整天跟一帮狐朋狗友打牌、喝酒,反正就是不干正事。 直到三十啷当岁,俩儿子没钱上学,他才发了愁,到处串门去左邻右舍借钱给孩子交学费。 同村的都是知根知底,哪敢借钱给他,因为必然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刘叔跑了半个村,愣是没借到一分钱。 最终,还是从爷爷那借到了200块钱。 这件事,也让刘叔认清了自己,也认清了近邻,他一咬牙、一跺脚,收拾了行李,跟着一个同村的发小去了广州。 转眼没半个月,刘叔又一个人跑回来了。 因为他那个发小要干笔大买卖! 他虽然是个混不吝的性子,可是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而抢银行显然是不能干的事之一。 他那个发小自此没了消息,据说是被判了十几年。 刘叔在家歇了半月,禁不住老婆的长吁短叹,再次背起尼龙袋,当起了农民工。 头一年,他老老实实地跟人干了一年小工。 到了第二年,喊上了十几个过去的狐朋狗友,拉起了一支不大不小的队伍。 第三年,刘叔家盖起了全村第一栋二层小楼。 在工地上,因为当初二百块钱的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