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摸了摸,手感是不错,不过他腰腹还有胸口以及背部上,怎么有这么多疤痕?
她忆起之前的几次,李奉远都吹了灯,黑灯瞎火的,她连他的身子几乎都碰不到,更别提知道他身上的疤痕了。
“这都是习武学的?”她自顾自回答,似乎陷入了回忆,“学武真是件很辛苦的事啊……”
她夫君身体不好,多学学也算强身健体。
“嫌弃?”他察觉到她的失神,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
李禅毕竟不是从小练武,在刀尖上舔血,总会受一些伤。况且,他并没有丝毫痛觉,在大部分时候,比旁人更容易受伤。
沈青隐刚刚摸到的第一条,是在他被送到,因为不听话被打的皮开肉绽,最后伤好了,只剩这一条疤痕在了。
而第二条是他第二次行刺的时候,因为技术不精,被对方的侍卫捅了两刀。
他身上的鞭伤,剑伤,不及时医治而溃烂的疤痕横生,他从未当回事。
楼主之前是怎么说的来着,
把他留下来,看中的是他不怕死,天赋高,主要浑身是血都能站起来,挺吓人的。
“我何曾说过?”沈青隐脸上带着压不下的红,向他身前又近了几分,两个人试了几次,都没有用。
怎的到了最后一步,总会出问题?
她咬着手指思索着,最终翻了个身,“别从面来,应该会好些。”
从李禅的角度,真的是狼猎到了属于他的那块肉,只要他俯下身,咬住她的后颈,就可以将她拆骨入腹。
李禅乌木一样的眸子眯了眯,长发扫过她的腰间,带起一阵颤栗。
忽的,沈青隐额间的汗珠同时滴到榻上,
疼、疼!!
怎么比之前还要疼那么多!
沈青隐被撞的整个人乱晃,嫣红被生生逼成了惨白,像只呜咽的小兽,缩成了一团,不安分地抖动。
“夫君,怜惜、怜惜我一些……”
她的声音穿过李禅的耳畔,像被风吹起的柳絮一般无依无靠。
如果李禅最初对沈青隐的印象是死气沉沉,饥渴,不知廉耻,骗子,那他现在就是把这饥渴,骗子,不知廉耻等等一切通通都含在嘴里,像第一次尝试喝酒那样,先浅尝辄止,再被醇厚的香味所吸引,然后控制不住地想要、更多。
可他酒量不高,还未做不到千杯不醉,就已经面临眩晕的边缘。
左右不定的感觉使他能感受到一种灭顶的快感——他感受不到痛,便需要去另一处寻找刺激。
他像得到了一个新的玩具,一把比现在使用的匕首还要上乘的宝剑,他把玩着她,品味着新的乐趣。
但这未免……也刺激过头了。
他失去了痛觉,霎时被平衡。
终于,他在久违的快感中松怔,一刻不错地借着雷光盯着她的红肿,晦暗不清的愉悦与餍足统统在眼底亢奋着。
沈青隐呼出一口气,转过头解脱般地问他:“是结束了吗?”
李禅:“……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