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偷
有,这可能和他吃穿不愁有关。
猫女是对的,盗窃是经济学上的奇迹行业,过程令人陶醉,成果使人愉悦。佩斯是个贼,不是偶尔闯空门的小毛贼,他只干大的。
他不是哥谭本地人,但在这个城市奋斗这么多年了,也拥有了一块自己的地盘。就像其他类似的人一样,佩斯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区域,尽管在警局看来,他几乎算是有名声的哥谭脸面级罪犯,但他就是不愿意离开。
与那些顺风顺水的罪犯一样,他过着富裕而低调的生活,保持谦逊,衣食行都不起眼,住的地方却很高档。他一直以来都小心翼翼,案底很薄,经常能把东西偷到手,这让很多小贼佩服的五体投地,甘愿当差跑腿。就连光天化日□□的强盗们,也对他有些敬意。
他有一处合法的生意来掩护这些不合法的勾当,最好的就是一家店铺,既可以掩饰脏钱来路,又有个栖身的地方,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安排打手。没脑子的大块头需要个的幌子,没什么比这种公开合法的生意更适合了。
今天混迹于模特明星之间,摸到了几件珠宝,并且再一次考虑退休。
“我竟然真想放弃这种生活,怎么可能?”
要是一个人总想着退休,同时又幸运的拥有退休的条件,那么他最好退休。这话是谁说的?佩斯想大概是某个好为人师的家伙,还挺有道理的。
他处理了赃物,去了街角的餐厅喝了一杯明明很贵,却很劣质的咖啡。付了钱,还剩很多,然后他打算走走,直到看到了一家书店。
在获得了物质上的满足后,佩斯想填充一下灵魂的空虚,给那颗一片漆黑的小偷良心点缀上文学的光彩。
窃贼得到了文化,而薇拉得到了顾客。
佩斯翻阅着自己喜欢的书,而薇拉的下一个顾客进了门。
“啊,窃贼。”他说。
佩斯着实是吓得不轻。
原来是书啊,他明白过来是书名。
“苏·格拉夫顿的《窃贼》,我以前看过,细节不怎么记得了。”佩斯说。他打量着这个家伙,有些敬体起来了。“大概记得故事主体。”
这人是小骨架,瘦得像根球杆,脑袋也歪得像球杆,衣着很整齐,就是有些老土。他不年轻,也不算太老,可能有五十岁,胡子和头发已经黑白相间,比起正常人,更像是斑马。
“这本书比较适合你。”
他怎么会知道呢?又知道多少?佩斯想这其实也不算秘密,虽然次数很少,但自己毕竟是被捕过,有前科。他上过电视新闻,而且不是以用来掩护的门面身份。虽然那只是个小台,但这让他的身份不再是秘密。
其实不退休也行,他这样想,就是容易出事。
“我是沙克汗,以前给科赛德王子干过事。”
当听到那位在中东极具影响力的王室成员的大名时,佩斯就知道出事了,暂时还不确定出的是哪种事,但他知道一定是出事了,而且事情不会小。
科赛徳王子是个王子,王子经常出现在电视上,永远围着干净的围巾,背地里却和各种臭名昭著的组织有联系,尽管没有直接证据表明他做过坏事,但厄运总是降临在他的敌人的头上。
科赛徳王子曾经访美,但并没有像其他沙漠王族那样带太多值钱的东西,然而佩斯不知道,并失望而归。佩斯坚守贼不走空的原则,虽然他感受到没有丰收的喜悦,但科赛徳更有理由难过。
“不论你有什么事情要说,这里都不是最适合的地方。”
“我同意。”沙克汗同意。“外面没多少行人走动,我们即使是跑到外面大街上,光天化日也比这里和不相干的人距离要远。”
不相干的人指薇拉。
“我们应当照顾一下店家的生意。”佩斯非常有绅士风度的建议道。
“毕竟这里是书店,应尊重知识和人。”
他们买了书,而薇拉全程也没怎么留意两人,对她而言这这是平平无奇的一天中遇到了两个平平无奇的人,最多也就是有点老的人。
她根本没心思想顾客,满脑子都是自己的新身份。穿上一套新战服,就获得一些符合其形象的新能力,薇拉怀疑自己有关于幻想的超能力。
有什么是比得到一套新衣服更好的吗?当然有,那就是得到两套。
如同圣骑士一般的新战服带来的超能力有治疗、增强防护和复活,似乎是为了对应利爪的恢复能力。或许有更多能力待发现,她有空会进一步探究。
而科幻风格那个,她今晚就会探究。
要是薇拉有留意过,并知道这两个人日后会给她带来多少麻烦,她就布会保持这种态度,但其实事情也没什么不一样的。
她把书装好,等着待会儿邮递到贾克汗留下的地址。
“就这样跟你说了吧,我需要一个擅长盗窃的人。”贾克汗说明来意。“我有一个工作需要用到你盗窃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