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后来几天,只要文嘉秋要开拖拉机下地帮文志军干活,文一熠都会跟着过去。文嘉秋家的地旁边是别人家的桃园,文一熠就坐在里头的桃树下头看文嘉秋干活,太阳也晒不着。
文嘉秋扛了一会儿玉米杆子,文志军让他去歇歇,文嘉秋就擦着汗往文一熠这边走,文一熠正抬头目不转睛地看着树上的桃子。
文嘉秋过来挨着她坐下:“看啥呢?”
文一熠回过神,把大水杯递给他。文嘉秋接过来一口气灌了半瓶,痛快地擦了擦嘴,还是问她:“刚才看啥呢?”
“还能看啥?看桃啊!”文一熠说着,拍拍他胳膊,“哎,你仔细闻,能闻到香气的,就是那种很像桃子味的草气味你能想象到吗?”
文嘉秋努力地想象了一下,摇摇头,说:“想象不出来。”
文一熠很失望地啧了一声:“你行不行啊?草味儿你没闻过啊?我坐在这儿闻了半天了,满鼻子都是。”
文嘉秋笑起来:“我不行,我闻不出来,不像你,连要下雨了都能提前闻出来。”
文一熠皱眉:“一股腥味儿,闻着就讨厌,你居然闻不出来。”
文嘉秋笑着摇头:“不行。”
文一熠叹口气,低下头又看到什么,把自己的凉鞋甩掉,胳膊肘怼怼文嘉秋,大惊小怪道:“你快看我的脚!这个印子!”
文嘉秋低头,看到她脚上黑白分明地被晒出了凉鞋印。
“切!”文嘉秋嗤笑一声,也甩掉了自己脚上的人字拖,把脚往两人中间一伸。
文一熠瞬间笑喷,拍着他膝盖:“你说你买了双白色人字拖我都信。”
俩人各光着一只脚并肩坐在树下,对着文嘉秋的脚笑了半天。
文一熠笑着笑着笑着突然停下来,弯下腰更近地看着文嘉秋的脚。
“干嘛?”文嘉秋下意识把自己的脚往回收了收。
文一熠问他:“冬天的时候到底疼不疼?”
文嘉秋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文一熠问的是什么,想了想才说:“疼倒不是特别疼,就是痒,尤其是开始好的时候,特别特别痒,有时候痒得我半夜睡不着,恨不得把脚挠烂。”
文一熠整张脸都皱起来,不知道是因为文嘉秋对痒的形容还是因为把脚挠烂这四个字。
文嘉秋看着她这副样子,把拖鞋穿上,伸手扯扯她背后的马尾辫,说:“行了,别看了,都好了。”
文一熠听话地收回目光,又看向他:“你今年冬天穿厚点。”
“好。”文嘉秋看着她的眼睛点点头,认真道,“知道啦。”
跟文嘉秋呆在一起的时光格外开心,哪怕是天天顶着大日头看他下地干活,文一熠也觉得有意思。
身上的痛意一天天淡下去,除了一想到笨笨就还是总会想掉眼泪之外,文一熠感觉自己好像又回到了从前的时光里,只要她不想起市区的那个房子,和那里的人和事。
文一熠在这个夏天也迎来了自己上学以来的最好的考试成绩,她超过了文嘉秋和文维皓,考了全班第一名,简直让小伙伴们刮目相看。
也因为这次成绩,她获得了郑燕抛过来的甜枣:让她暑假去市区,甚至还允许她去上美术补习班。
文一熠很难不心动,好像很轻易就原谅并且遗忘了那天的巴掌和眼泪,甚至觉得父母对自己,应该至少是有那么一点爱和心软的。
至少她自己是这样觉得的,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日复一日地努力让自己相信这一切。
但也是在很久的后来文一熠才看清楚,这其实是郑燕惯用的拿捏她的方法: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
对于她这种记吃不记打又缺爱的傻瓜来说,简直再好用不过了,一丁点甜头就能获得她的屈服。
于是后来很多年的时间里,文一熠都没飞出她的手掌心过。她像一个被驯服的小丑,永远困在市区那个马戏团里,一边自我感动和自我麻痹,一边心甘情愿而又吃力投入地表演,为郑燕这个马戏团主赢得人前人后借以炫耀和自我美化的虚荣心。
文一熠一个暑假都呆在市区,穿梭在奥数班和美术班之间,下课了就到青年宫附近的书店找书看,美术班和书店是她唯二的快乐时光,一直待到不能再待了,她才会背着书包回市区的房子里,到了房子也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文一熠从小就知道笨鸟先飞的道理,也很清楚自己从来都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天赋这种东西,从来是跟她没有任何关系的,但学习成绩又是她唯一的价值和筹码,她必须要紧紧抓着。
于是除了看书和画画,她把自己差不多其他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但常常还是会梦到自己坐在一个巨大的考场里,其他的同学陆续交了卷,而她自己的卷子怎么也写不完,有时甚至会着急得吓醒过来。
文一熠每次从市区回来的几天里,会很明显地让人看出她心情不好,会让文嘉秋觉得很陌生,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