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三章七宗罪
自然不会如此草率的。
地藏王菩萨,挑选了西山一窟鬼来办这么大的事,那自然是有他自己的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一共是三点。
第一点:小鬼行善——西山一窟鬼的师兄弟七人,行善五百年,合适。
第二点:情同手足——有了默契,才能更好的运营新的阴曹地府,这西山一窟鬼,有五百年的交情,心里早就拧成了一股绳子,当然是不错的。
第三点:前世与今生的缘。
要说这个“缘”字,那可就有门道了。
佛家人讲缘——缘这一字,实在不容易捕捉——所谓是“缘来缘去缘如水”,缘如水势,怎有常形?
地藏王菩萨,苦修千年,才悟出了一种缘——也因为这种“缘”,他才找到了敖鑫,找到了西山一窟鬼。
天下有能之鬼者多也,但有缘之鬼者少。
地藏王菩萨,参悟人间丑恶,悟出了七宗罪,世间罪孽,皆由来这七宗罪展开。
“愤怒、贪婪、骄傲、懒惰、暴食、淫欲、嫉妒。”敖鑫掰着手指,开始数那“七宗罪”。
地藏王菩萨的缘,就需
要和这七宗罪吻合,有了“缘鬼”,方能重建这新的阴曹地府——人间地狱。
我问敖鑫:那你们有什么缘分,被地藏王菩萨挑中呢?
敖鑫整理了一阵思绪后,说:先说我吧,我敖鑫,怎么变成的赤发鬼?因为我死在了愤怒这种原罪下!
敖鑫生前,是一个车夫,赶着驴车,帮一些小本买卖的主家拖拖货物,要是放到现在,就是专门开着面包车,帮人拖货的司机。
他有一天,在街上拖货呢,结果,一匹汗血宝马发了疯似的,直接撞向了敖鑫。
敖鑫连人带车,翻了出去,摔断了一条腿。
而那汗血宝马上的人,却直接在这场“祸事”里,丢掉了生命。
这事里,敖鑫是受害者——可惜,很快他就被官府的人抓起来了。
因为坐在汗血宝马上的,在祸事里死去的那个人,是一位封疆大吏的大公子。
大公子死了,封疆大吏怒发冲冠,下令找人,把敖鑫给活活打死。
本来敖鑫是一点错没有的,相反,还被突如其来的祸事,搞断了一条腿,但最后,他却要为“封疆大吏”的愤怒买单,被活活打死。
他死得冤枉。
他死之前,那要打死他的酷吏,见他可怜,告诉他:你死了,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为什么那么倒霉,没被汗血宝马撞死,却害死了大官家里的公子爷。
敖鑫这才知道——原来对方的命,要他来偿还啊!
他当时十分愤怒,怒发冲冠——血液直接涌到了头发里去,变成了一头红发。
他被打死了,愤怒的鬼魂也是一头红发,所谓的“赤发鬼”。
敖鑫死于他人的愤怒,死前自己也无比的愤怒——他和原罪“愤怒”,极其有缘,所以,他被地藏王菩萨看中了。
敖鑫接着又说:再说催命判官赵大路——他是个守财鬼,他合乎的缘分,是七宗罪里的“贪婪”。
赵大路生前,是个砍柴的樵
夫,一生贫穷,也幻想着能出人头地,像现在众多在城市里打拼的年轻人一样,渴望能衣锦还乡。
但要衣锦还乡,只靠着砍柴的手艺,那绝对是办不到的——所以,他依然十分贫穷。
有一天,赵大路砍了柴火,去县城里头卖,因为当时天气太热,他口干舌燥,就花了几个小钱,在茶摊喝茶。
他喝茶喝了一半,结果被一个鬼鬼祟祟、扛着一个大包的家伙,给撞倒了。
赵大路正爬起来要骂娘呢,忽然,一个肚肥肠满、浑身贵气的人,让几个捉人的捕快,捉走了赵大路。
原来!
那个偷东西的家伙,是个神偷,号称“司空摘星”,天上的星辰都能摘下来。
他偷了城里顶有钱的富商的“东西”,盯着衙役和那富商老爷的追捕,直接燕子三抄水,踩着墙走了。
神偷在了,被神偷撞倒了的赵大路,自然就成了贪婪的富商老爷的牺牲品了。
富商老爷指鹿为马,明目张胆的诬陷赵大路,说是赵大路偷他的钱,必须还。
可怜的赵大路,就这样,被当时昏庸的县官,判了要长期做工,还钱给富商。
他不能砍柴了,每天在县城里,给富商的码头做搬运,只能吃咸菜馒头,其余的钱,全归富商老爷。
这样的日子,大概过了四五年。
有一天,富商老爷对赵大路说:大路啊,十年前的事,我搞清楚了——的确是错怪你了,这儿呢,有你这十年赚的钱——码头工苦,力钱高,一年二十两银子,这儿是两百两银子,你拿着,过个好的下半生。
赵大路当时感恩戴德,他说这富商老爷怎么变得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