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 重回杭州城
餐风饮露三日。
李恪终于从山林中走了出来,看到了一个村庄。
虽然他此时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但没有一个人把他当做流落街头乞丐。
因为他的脖子上串联着熊爪,手上带着的是虎牙,腰间挂着的是狼皮以及狼牙,身上披着的是虎皮。
只要靠近他就能够闻到腥臭的味道。
单凭这股子气味就知道这些皮的新鲜程度。
他也就被认定为了一个迷路的猎人。
有这样的好东西,自然是会吸引人过来购买的。
他前脚进入村子,后脚便有人来找他。
“兄台,可否到寒舍小憩?”
一位身高马大,面容憨厚的男子来到李恪的身前,做出热情的邀请。
李恪缓缓地摇摇头:“我要洗澡,把你的衣服给我一套,然后给我两斤牛肉,一袋酒,一袋水,再告诉我这里是哪里。”
接着,李恪将肩头的虎皮取下递给他,又把脖子上的熊爪给他。
李恪没穿过虎皮这些玩意儿,但他很清楚的知道这些东西的价格。
男子一听这话,果断的点头答应。
来到村子尽头的一家,李恪只要了衣服便跳进木桶中清洗身子,其他的东西一应全都交给了猎人保管。
这么做有两个好处。
一是试探一下猎人是否
是恶人,二是,倘若猎人是求财的,得到这些东西之后大可以离开,不必互相为难。
李恪还不想变成杀人不眨眼的人。
尽管这几天的生活让他的心境已经有了一些改变。
可怕的丛林深夜,每天醒来时身边躺着的不是毒蛇就是野兽。
每一刻都是水深火热的煎熬。
太折磨人的心智了。
一刻钟过去。
李恪洗干净身子,换上猎人宽大的衣衫,推门进入猎人的家中。
猎人有妻有子,家里的独子正在拿着李恪的狼皮与虎牙比划着,嘴里念叨着:“我长大了也要成为大叔这样的人,打虎好汉!”
猎人眼中尽是宠溺,不住的点头。
一抬头。
他见李恪进来,连忙招呼着李恪进屋。
一农妇从后厨端来了一些饭菜,笑着招呼李恪:“大兄弟,先吃一些再走。”
李恪皱了皱眉头,转头看向猎人。
猎人见状大笑,招呼着自己孩子过来先吃,父子二人一人了一口之后,猎人才说道:“谨慎是好事,你这样露财很不安全,我婆娘给你弄了个褡裢,你把这些装起来再走。”
闻听此言,李恪终于露出了笑容,点了点头坐在猎人对面吃起来。
这几天全都是烤熟的肉,好不容易沾到了点儿烟火气
,李恪只觉得吃进嘴里的全都是各种各样的美味。
一阵风卷残云。
连盘子中的汤都被李恪吃进肚里,那妇人见李恪这么捧场,笑的合不拢嘴。
“好了,多的咱也不说了。”
猎人笑着将褡裢递给李恪,当着他的面儿将熊爪放进褡裢中,讪笑道:“兄弟,那一张虎皮就够我家吃半年了,你给的太多了,这些你拿走吧,你一会儿从村东出去,朝南走,大概五个时辰的脚程就能到咱这边最大的杭州城。”
李恪闻言没有拒绝,只是笑着点头,等到走出门后,他回头看了眼猎人,后者还站在门口冲着他笑。
咻。
李恪趁他不注意,将手中的褡裢直接丢进了他家,转身离去。
猎人见状面色大变,连忙拾起褡裢,再追出来时,已经看不到李恪的背影。
普通人五个时辰的脚程,对吃饱喝足的李恪而言,最多需要一个时辰。
行走在路上,李恪脑中一直在想着最近可能发生的事情。
最差的情况应该就是不少百姓拔了桑苗,重新种稻了吧。
唉……
功亏一篑。
此事若是查不出个结果,我睡都睡不着。
整整一个半时辰。
李恪来到杭州城下,也饿的腿肚子发软。
走到一半的时候李恪才知
道那猎人说的脚程是按照猎人自己的步伐算的,不是按照普通人的脚步算的。
进入杭州城之前,李恪先用泥土在脸上抹了抹,跟着一支商队混过了守城的军官,进入杭州城。
他没有第一时间回到天策府,而是顺着城墙走,一路来到城北田辞坊的一家宅院外。
宅院内居住的是裴行俭。
自从他跟李恪一起来到杭州,他就一直住在这里,每天除了呆在这里就是出门去观察一下实际的情况,顺便打探一下十二大户的实力。
不对。
现在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