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男人不值得
,买了个lv新款的包送过去。
包治百病。
何况她这个包包收集癖爱好者。
到了实验室,众人还是一如既往的热情,特伯给她讲这段时间的实验进度,旁边跟着其他几个专家,以她为中心,俨然将她当做了组长。
“比我预想的快。”
“嘿,这还得多亏程云铮这小子,脑子转得快,另辟蹊径,大大提高了研究进程。”
程云铮谦逊一笑:“前辈谬赞了。”
唐杳看过他的想法和笔记,肯定地点头:“是不错,很新颖,继续发扬。”
在医药学这方面,她懂得多,说话不自觉带着点老人的语气。
其他人并不觉得有错,戴双云站在程云铮身后,听着却不怎么舒服。
唐杳年纪最小,就算是薄暮时的老婆,也该有点晚辈该有的样子吧。
何况,薄暮时马上都要被废了。
摆什么谱。
戴双
云私底下对程云铮说:“学长,唐杳不过是个小丫头,你干嘛对她那么尊敬,这个点子是你想出来的,最大的功劳是你。”
“她有什么资格夸奖你。”
组长都没发话呢。
“闭嘴,”程云铮冷脸呵斥,“她的肯定是我最大的动力。”
那可是杏林圣手。
多少人想得她一句赞美夸奖,挤破脑袋也没用。
落在戴双云耳里却是另一层意思。
心想:学长果然喜欢上唐杳了。
似乎已经这样想了千百遍,所以现在得到肯定的答案,一定也不惊讶。
“学长,唐杳已经结婚了。”
“那又如何,”程云铮莫名,“她那么优秀,一点不妨碍别人以她为努力的目标。”
戴双云听到的:就算她结婚了,一点不妨碍我喜欢她,甚至还要努力把她搞到手。
她心里不舒服。
宁愿喜欢一个有夫之妇,也不看看她吗?
不就是靠着薄暮时嘛。
直到,听到一个惊天消息。
中午唐杳和程云铮一起吃饭,聊她在江城期间的所见所为。
程云铮感叹:“你也太低调了,都不接受采访。”
“现在全网都在好奇杏林圣手是何方神圣,谁能想到人就坐在我面前,还是个小丫头。”
戴双云:哈?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