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要去参加顾宁的婚礼
班不迟到,是他最大的底线了。别说提前,就是早到一秒就是他对自己儿子的不喜欢。
今天运气好,来看砚宝,砚宝居然已经醒了。
陆晋更舍不得走了。
看见保姆要去冲奶粉,陆晋叫住她,“我去吧。”
冲完奶粉,陆晋坐在小床旁给砚宝喂着。
砚宝嘴巴一沾到奶嘴,就像一条小狗一样狼吞虎咽,闭着眼睛大口大口地喝着。
“宝贝儿砸,跟不跟老爸去公司上班?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咯?”
等砚宝喝完奶,陆晋左看右看,见没人过来,将砚宝裹好,直接抱上了车。
经过这大半个月的练习,他早就熟练掌握了怎么裹
小被子不让孩子透风。
所以‘偷走’砚宝的时候,他也完成得异常出色。
等陆老爷子和陆家主陆夫人起床的时候,才发现砚宝不见了。
一查监控,是陆晋干的。
“这个欠揍的!”
陆老爷子当即就打电话到公司,把陆晋骂了个狗血淋头。
陆晋倒无所谓,反正儿子在他手上,他高兴就好。
有砚宝陪着,他上班都有动力了。
到了中午,秦瑞正好在附近办事,打电话叫他们出来聚一聚。
薄司珩刚签完合同,答应出去喝酒。
然而,陆晋却道:“今天不行,我把我家来福抱到公司里了,不能出去,你们来陆氏集团找我吧。”
秦瑞一阵语塞,无语地给薄司珩打电话,让他一起去陆晋公司。
薄司珩:“因为一条狗不愿意出去,扯不扯?”
“谁知道他呢?他脑回路一向清奇。”
半个小时后。
秦瑞和薄司珩到了陆晋办公室。
看见办公室里正在奶娃的人,两人怔住。
薄司珩和秦瑞看着陆晋正在照顾小奶娃,两人身上冷硬的气息都收敛了许多,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
陆晋看着他们两人羡慕嫉妒的眼神,抬着下巴,“老子儿子,大名陆砚琛,小名来福。看什么?想要自己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