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chapter13
达克对这个叫安泽一的少年,升起来一番兴趣。
当然,这里面和安泽一特意给他做的香酥小鱼干三文鱼鱼肉干神马的没有任何关系。
他在安泽一的家里生活了快半个月了,每一天,他都会看到少年勤快无比的打扫卫生,每一次他站在雪白瓷砖前面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面前不是瓷砖,而是镜子。
这个容貌清秀素雅的少年,很爱笑,会对每一个人包括他的朋友或者是对隔着电话的亲人们露出那种真诚明媚如同天空一样富有感染力的礼貌笑容,仅仅只是看着就感觉心里面很舒服很温暖,但是在只有他自己一个人或者是只和他这只猫在一起的时候,偶尔会在脸上流露出或悲伤或难过或寂寞的神情,他会抱着他在看电视的时候看到感人事迹时很容易就为别人的事感情丰富地落泪(虽然他完全不理解一个人为了救一个小孩牺牲或者一个人做了所谓有利于社会的事情哪里感人),也会在夜晚被噩梦惊醒之后抱着他喃喃地思念着自己的父母,即使是微笑也是将自己的悲伤隐藏在笑容之下的。
他想起少年每一次给亲人报平安的时候,笑容好像永远都是元气满满乐观阳光让他人感觉治愈十足,但是放下电话的时候总是目光里面含着一丝悲伤和内疚。
大概,是不想让人担心吧。
不过这个少年倒是一个爱心满满的人,总是将家里的剩菜剩饭装在盒子里喂流浪的野狗野猫,会将不穿的旧衣服不看了的旧报纸旧杂志旧书寄去贫困地区,每到周末的时候还会去马德罗那里帮忙做义工,或者去敬老院帮忙,笑容乐观治愈的他一向是很受老人欢迎的。
而且他的感觉,这个少年,不是装的。
平和而略带忧伤的钢琴声的屋子里响起,趴在旁边桌子上的达克抬起眼睛,看着坐在钢琴前面演奏的少年,他弹得的是马克西姆的《still water》(澄镜之水),这是一首非常安静的钢琴曲,他虽然不会弹钢琴,但是对钢琴曲他还是了解一点的,毕竟每一次去咖啡店或者上档次的约会场所都是有人在演奏的,但是对于他所知道的钢琴家里,马克西姆的音乐他还是挺喜欢的。
想不到这个少年喜欢的是马克西姆而不是理查德克莱德曼,而且少年的演奏流畅指法娴熟也着实是让人惊艳的。
安泽一平时码字配音用的电脑是放在卧室里的,而他还有一个专门的房间作为书房,达克进去看过,挨着一面墙有两个书架,有笔墨纸砚,有刻印章的刻刀和材料,有专门用来插字画的大瓷瓶,有香榧木围棋棋盘和云纹玉石棋子,有放古琴箫笛的柜子,还有一个专门摆放物品的红木架子。房间一角就是放着他现在弹得的一架钢琴。
一个多才多艺的少年,不是吗?
敞开的窗户吹动着水墨字画白绫窗帘,金色的阳光洒在少年雪白如玉的脸庞上,增添了柔光的效果。伴随着《still water》的淡淡忧伤,弹奏钢琴的白衣少年就像电影特写一样,圣洁得恍若天使。
眨了眨眼睛,他讥讽的勾起嘴角,如果有人看他,就会发现一只黑色短毛的小猫,眼神冰冷漠然,深处藏着一丝烦躁。
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存在天使,即使存在,也最终会消失。
眼不见心不烦,他干脆移开目光,看向其他地方。
安泽一是个洁癖,喜好也是很有品味的,所以他收拾的屋子整洁规范,简约清雅又处处都是精致讲究。作为资金早就过十位数的有钱人,安泽一的家不同于他见过的那些富翁家,不是金碧辉煌暴发户十足也不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倒是带着书香诗礼之家的清雅脱俗。摆放的物件不仅仅只是价格贵重,更多的是其精致程度以及摆放在那里的合适度。看看红木架子上的碧玉碗,暗色的木架与浅色的玉碗搭在一起和谐贵气,而他那天看安泽一拿着小刷子清玉碗里的灰时,隔着碗都可以清楚看到安泽一手上的纹路,碗就那么薄!还有那个白兔拜月的冰透料玉髓雕,晶莹剔透,目测历史至少有百年,同样是精品。
——————安家十代入伍从军,祖上也曾功勋权贵,靠着战争打劫扫荡收敛不知多少的大批古董财物,偏偏又是代代子嗣单薄只有一个男丁,代代嫁进来的主母嫁妆丰厚还只进不出,是有最后留给安泽一的财产,建三个博物馆都没有问题。
上辈子安泽一的祖父在抗战之前出国留学的时候把家里的所有古董财物成箱的存在瑞士银行,抗战结束之后带着意大利人的祖母去了香港生活,改革开放之后举家搬到了苏州。
三代贵族七代世家,传到安泽一这一代当真是泼天的富贵。只不过他不愿意啃遗产,否则随便拿一样卖了都够一辈子的花销了。
达克倒是不知道安泽一具体财产有多少,只是他回想起安泽一焚香用的那个小小的镂空牡丹白玉香炉,回想起这货不用香水不用市场上的空气清新剂而是点香料,达克表情有点木,这才叫低调奢华,瞬间觉得自己过去杀死的那些家里面金光闪闪的有钱人都是暴发户。
………………他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