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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肯定属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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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位面,李世民也在看着自己面前的答题器。“此题何解?”

他转头看向身旁的长孙无忌,长孙无忌也是在思索这个问题。

闻言,便说出自己的想法。“陛下,依臣之见,此女子的行为虽然是张三要强暴在先。”

“但是这女子却是已经答应了张三要求,这自然就不算是强暴了。”

“因此随后的杀人行为,自然也是谋杀之举。”

李二听完,还没有说话,另一边的魏征倒是先忍不住了。“赵国公此言差矣。”

“男子力大,女子弱小,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女子分明是虚与委蛇,与张三周旋,怎能算作答应?”

魏征说完,程咬金也随即附和道。“就是就是,这怎么能算答应呢?”

旁边又有一人说道。“非也非也,若是这女子应下之时是真的想答应呢?只是到了后面又反悔了呢?因此,这便不能算作强暴。”

很快,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讨论。

一时之间,猎场之中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而众人的意见也分成了两派。

一派认为:女子虽是被强暴在先,但事后起了杀心,应该算是犯罪。

另一派认为:女子不过是假装答应,后面的推张三进粪坑等举动,只是为了自保,因此不能够算作犯罪。

看着吵着一团的众人,李二有些无奈。

本来还想场外求助一波的,怎么被求助的嘉宾们自己还吵起来了呢?

无奈,眼看着倒计时快到了,李二便做出选择:没有犯罪。

是的,他心里其实也并不认同此女子犯罪了。

毕竟在那种情况下,谁还能考虑到那么多?

一切都不过是为了自保罢了。

至于那死掉的张三?

哼!

如此恶徒。

本就该死!

大宋位面,包拯陷入了沉思。

“男子欲行强暴,可女子未受侵犯,女子自保,却反将男子杀害。”

“若说犯罪了?”

“女子是出于自保。”

“可若是说没犯罪?男子却因她而死。”

“那么这到底是犯罪了还是没犯罪呢?”

大明位面,老朱想也不想的就在答题页面做出选择。“这怎么能算作犯罪了?这张三要是落在咱的手上,咱非得给他大卸八块不可!”

在众人做完选择之后,天幕上的视频随即也继续播放起来。

随即,众人纷纷抬头,好奇的看着天幕。

他们很期待,这女子的行为,到底是犯罪了还是没犯罪?

天幕。

罗老师开始分析案情。

【当年这个案件发生之后,引起了很多争议。】

【有很多人说踩第一脚叫正当防卫。】

【但踩第二脚第三脚就叫事后防卫。】

【各位同学想一想。】

【什么叫危险排除?】

【危险排除的标准是一般人标准。】

【那么什么叫一般人标准?】

【你把你自己代入一下。】

【大家想一想,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你踩几脚?你会踩几脚?】

【我踩了四脚老子还得拿块砖头往他头上砸!】

【大家觉得合不合适?】

【合适的不得了嘛!】

“哈哈,合适的不得了。”

“对于想爬上来的动作来说,每一脚都是第一脚!”

“三脚给他送回茅坑,给他来个三顾茅庐,我顾完了还得在他头上来个利刃华尔兹,这才叫合适的不得了[狗头]”

“《论补刀的合理性》。”

“哈哈哈哈哈,合适的不得了。”

当看到罗老师的分析,以及天幕中滚滚划过的弹幕,很多古人都被逗笑了。

但同时,按照罗老师所设想的代入,也不由的逐渐认同这一观点。

“说的没错,要是换成我是那个女子,那种情况下为了自保,我哪里还能分得清什么时候是安全了?这不应该是犯罪。”

“还好我选择是不算犯罪,如此看来,我算是选对了?”

“确实,经过这么一说,我也懂了,原本我还觉得此女子的自保太过,应该是算犯罪,但是当时那种情况下,又哪里能分得清自保到什么程度

是够了?”

“学到了学到了。”

这种新颖的法律课,让很多平时不关注律法的古人,都有所收获。

天幕上,罗老师最最后的总结。

【所以我们在评判一个案件的时候,千万不要站在事后的角度去判断。】

【要站在什么角度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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