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在姐姐的怀里
成熟女星姐姐,杀伤力实在太大。
童玲这个女人,除了没事飚点“车技”,偶尔揩点油,其他都挺正常的。
当然,美貌除外。
王子欢走了两步,忽然发现自己的披风被人拽住了,回头望去,发现是童玲站在原地抓着披风,一脸冷笑的看着他。
“怎么了?走啊。”王子欢面带疑惑。
“今天是骑马,但不是骑这个马,是姐姐我要骑你。”童玲用力往回一拉,王子欢重心不稳,倒退了两步,“走,现在去开房比大小,我看你还失望不失望。”
王子欢无奈了,这个比大小是过不去了。
“姐姐,我们后面可是还有摄像师呢。”他指了指一旁拿着便携相机的工作人员。
不过细看之下,王子欢感觉那摄像师的表情有点怪,张大了嘴巴,一脸比他这个当事人还期待去酒店的表情。
不是大哥,你是不是入错行了啊,不去岛国施展抱负有点屈才啊王子欢内心腹诽。
“摄像师就摄像师呗,开车甩掉不就好了。”童玲嘴上还再犟,但抓着王子欢披风的手已经松开了。
“你当你的911还在旁边停着呢?”王子欢说完感觉哪里不对,急忙“呸”了几声,“都让你带歪了,都是奚州最后一天了啊,我们能不能过得绿色、健康、正能量一点?”
短暂的沉默后,童玲忽然妩媚一笑,走到王子欢身旁,按住他的肩膀附耳道:“看来你其实也挺期待的嘛,别急,姐姐早晚都是你的。”
话毕,她就迈开脚步向前面的马场走去,长长的马尾左右摇晃,一晃一晃的。
王子欢在原地眨了眨,他忽然觉得,也许今天跟刘希皖约会是更好的选择,紧张点也不错,总比放下防备后再被突然袭击一下好。
哎,这女人怎么也突然危险起来了
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马场上,映衬出一片温暖的氛围。青草地上散落着几只饱满健壮的骏马,它们身上披着漂亮的鞍具和缰绳,其中有些正悠闲地啃食着青草,有些则在欢快地嘶鸣和踢腿。
王子欢和童玲走进马场后,很快就有一位身穿劲装、皮肤古铜色的女人朝他们两人走来,看起应该是这个马场的负责人。
“两位好,欢迎来到天虹马场,我是负责人纳兰明艳,你们叫我艳姐就好。”纳兰明艳微笑着的介绍了一句自己。
童玲和王子欢都礼貌性的打了句招呼。
“关于骑马这种自古就有的交通方式我就不必多说了,但天虹马场悠久的马文化历史我还是要跟两位说一下,天虹马场现有存栏马匹1多万匹,其中纯血统的世界优质种公马100余匹,良种马近2000匹。2003年被华夏农业部授予”
纳兰明艳开始喋喋不休的说了起来,童玲和王子欢相视了一眼,心中忍不住吐槽,这约会里的骑马项目,节目组肯定没花钱。
大概一分钟后,纳兰明艳终于将马场的基本资料叙述完毕,然后略带的歉意的看向他们两人。
“你们之前有骑过马吗?需要我们的骑手跟行吗?”
所谓的骑手跟行,就是与客人同乘一马,或者在旁边帮忙牵马,以保证客人的安全。当然也有弊端,就是不自由,因为缰绳一直在人家手里,本人根本没什么控制权。
“不用,我骑过。”童玲率先回答道。
她不仅骑过,而且还很精通,因为她爸爸童义安,就是一位赛马爱好者,曾经就豪掷过七百多万买过纯血马。
而且这七百万还是美元。
所以童玲从小的时候,就被他父亲培养过马术这种贵族运动。
纳兰明艳看童玲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明白这女人马术应该不错,于是便点了点头,看向了王子欢,等待他的答案。
王子欢哪里玩过骑马,当即就想要个跟行的,但他还没说话,童玲就抢先替他回答了。
“不用,他也骑过。直接帮我们准备两匹训练过的马就好了。”
“好。”纳兰明艳听完这话,转身就去安排了。
“诶。”王子欢出声想要喊住纳兰明艳,他不想那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童玲却拉着他的手腕就往穿戴护具那边走,“男人,可不能说自己不行。”
“别这样,我真不会骑马,要是摔下来怎么办?”王子欢想要挣扎。
闻言童玲停住脚步,转身看向他,说出了早就想好的计划。
“你要真害怕的话,不如就跟我骑乘一匹,在姐姐的怀里驰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