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乱葬岗
秦青吟沉浸在回忆里,仿佛眼前就是那兵荒马乱的吴国都城,继续道:“当时情况危急,沈家已遭不幸,我们见不到人了,所以你们叶叔叔和我打算连夜就离开,但是各大城门已经关了,全城也戒严,所以我们就只好想办法跟着宫里出城的车出去。我们趴在车底出去到了城外,趁着车停的那一小会儿滚下了路牙子,于是我们继续往北走没走多远就发现居然到了乱葬岗。”
“乱葬岗!”苏曦故意做了一个惊恐的表情,秦青吟拍拍他的手,示意他不要害怕继续道:“本来我们打算绕过去的,因为乱葬岗到处都是被抛弃的野尸和暴毙的有罪之人,半夜游魂野鬼浪荡,我们也不想去招惹。这时候我们远远看见有一群野狼聚拢在一起撕咬着什么,发出低沉的呜咽,突然一声婴儿的啼哭让我心头一紧。”
“野狼吃人了?!” 苏曦又是一声惊叫:“还吃小孩儿?”
“你知道,我和你们叶叔叔多年来一直没有子嗣,也是因为他曾经身受重伤的缘故,用了太多的凶险的药对抗剧毒,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是却伤了根本。虽然我们一直很喜欢孩子,我们没法拥有自己的孩子。这时候,当我听到那一大堆狼群中央传来婴儿的啼哭声,我想都没有想就冲了上去。”
“那个孩子是叶峥?”云瑾很快反应过来。
“是的,他被一个包裹紧紧的包起来了,那群野狼正在撕扯外面的包裹,当我赶到的时候,脸上已经被咬了一口,血淋淋的,我心痛的不行,和你叶叔叔一起把野狼群打跑了。”秦青吟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还心悸不已,“我苦命的孩子,脸上横着被咬了一口,他那么小,哭得撕心裂肺的,后来我查看了一下,他脖子上还有很深的掐痕,说不定是有人想掐死他,然后就扔在乱葬岗了,结果没想到他只不过是昏过去了,天寒地冻的好像是刚出生就被包起来,连衣服都没有来得及穿,嘴唇冻得发紫,也许被野狼撕咬的剧痛让昏迷的峥儿醒过来了,要不然真的就会无声无息的这样被冻死了。”
“真是大难不死啊!”苏曦感叹了一句,“幸好遇到了姨奶奶你啊!要不然就被那群野狼吃掉了。”
“是啊,当时很凶险,不过幸好能活下来,他也是生命力很强,受了那么重的伤,当时冻坏了,我一直抱着他生怕一不小心就没命了。只是他脸上那道疤,长大之后,他一直不肯让我们碰,我是医者,完全有办法让他的疤痕不那么显眼,但是他不愿意,所以就一直这样狰狞在脸上。每次看着他的脸,我就会想起那一夜,我苦命的孩子啊……”说到这里,秦青吟轻轻的拭去眼角的泪水,她一直把叶峥当成亲生儿子养大,最初的那一年实在是太凶险,刚出生就遭此劫难,好不容易才活下来。
“所以你们从那以后就收养了叶峥?”
“我心想他既然被遗弃到了乱葬岗,那就没有家人了,我们以后也不会有孩子,那就收养了他把他养大吧,因为他是吴国人,我们给他取了个字昊临。当时我们正带着他治疗脸上的伤,需要一个安稳的居所,你叶叔叔说,那我们还是回老家吧。我当时有点惊讶,一直觉得他是个江湖游侠,四海为家,没想到竟然还有老家?于是他把我带到了崤山这里。”
“所以你们就在崤山一直住下来了啊。”苏曦满口的橘子,听得很投入的样子。
“是啊,一直住下来了。崤山原来是叶家祖宅,他的父母去世的早,所以展鹏才早早的就出来闯荡江湖,很少回到这里来了。起初我觉得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本来我是个喜欢热闹的性子,后来我也就习惯了,峥儿脸上这个疤有些显眼,带他去镇上几次都被人指指点点,我就再也没有要下山的想法,守着儿子这么多年,也没觉得很无聊,你叔叔中了满山的橘子,我养些鸡仔,过得很自在。当时找不到奶妈,峥儿是喝豹子奶长大的,壮实的哟!从小很少生病,他是个很乖的孩子,既懂事又勤奋,白天跟着你叶叔叔习武,晚上跟着我认字,只是偶尔有些顽皮喜欢去后山玩耍,我也由着他了,凭他的本事山里的猛兽也伤不到他。”
说到后山,苏曦朝云瑾眨了眨眼睛,“后山啊,那肯定难不倒他。”
“两年前,我曾经在后山与叶公子有一面之缘。”云瑾点头道。
“真的吗?那可巧了,原来之前你们就认识。”秦青吟欣喜的道。
“当时我正在调查崤山的一系列‘失魂’案,本来是想来找线索,遇到在后山绝壁上的叶峥,当时他想邀请我去家里坐坐,只是因为我有要事在身,很匆忙没能来拜访您。”云瑾解释道。
秦青吟有些吃惊的道:“就是几年前崤山死了很多人的事情吗?”
“夫人也知道‘失魂’案?”
“是啊,我跟几个猎户很熟悉,当时偶尔去镇上也听人说起,你叶叔叔就判断这个事情肯定不简单,后来明白果真是南疆人搞的鬼,竟然将人的生魂吸走做成咒术!也多亏了你们云家才保住了云溪和南楚,云少门主真是年少有为,功不可没啊!”秦青吟很欣赏的看着眼前这位才貌不凡的青年,十分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