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第三十四章
介于真boss已经在队伍内了,而且看起来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离队的打算,哲世铿深怕夜长梦多,干脆打算速战速决,于是借轩辕凛之口,将他们之前的猜测与柳书异大体说了说,表示那所谓的秘密大概是与吴老爷子和萧前辈的师父有关。
对此,柳书异连表赞同,也抛出了几个自己手下的人探听到的“消息”,以证明这一猜测比较靠谱,随后,便是商议那秘密到底在哪,应该如何查找的问题。
寻找萧老前辈下落看上去是一个最正确的选择,不过身为作者的哲世铿知道那老头儿后面就根本就没有再出现过,要寻他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不想跟柳boss一起坐等不可能出现的消息,于是哲世铿干脆提议轩辕凛想一想萧前辈曾经有没有提过一些特殊的地点。
——这地点肯定是有的,那就是昆仑山。
据轩辕凛回忆,萧前辈一直对于早年间自己在昆仑山练武的经历念念不忘,虽然并没有说过具体的地点和人物,却也能感觉得出,萧前辈对于昆仑山有着一种别样的感情,而昆仑山,据传也是修仙的圣地。
昆仑山区绵延无尽,虽然不知道他们要找的地点在昆仑山的哪里,但是三人商议后决定先动身前往昆仑山,等到了那里,再看看是否能够打听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虽然柳boss加入寻宝小分队给了哲世铿不少的压力,却也并非没有任何好处,起码他们衣食住行的条件都得到了大幅度的飞跃,极大的满足了哲世铿的口腹之欲和懒惰爱享受的本性。
作为从来都是享受派的名门公子,柳书异对于吃喝玩乐上的造诣绝对不是一直窝在凌霄派的轩辕凛可以相媲美的,挥金如土的程度也是天壤之别。
一加入队伍,柳boss就自掏腰包买了三匹据说异常神骏能日行千里的高头大马,害得哲世铿在马跟前蹲了半天才提心吊胆地在轩辕凛的帮助下上了马——越是厉害的马,性格越高傲越不温顺,大家都懂的……
随后,住宿住的是最好的旅店里最舒适的房间,吃的是最好的酒楼里最昂贵的菜式,甚至柳书异还不知道从哪弄了把看起来相当拉风的长剑,用以替换哲世铿手里那把凌霄派弟子统一分配的破剑……
有道是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在柳boss这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的连绵进攻下,哲世铿连连败退,一边内牛满面地享受着种种的实惠,一边心惊胆战地猜测柳书异的打算,绝对是痛并快乐着的真实写照。
两眼放光地盯着面前桌子上摆放着的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哲世铿忍耐着肚子的不断叫嚣,还是不敢在柳书异动筷子之前动手。
——虽然柳书异表现得各种温和无害,但是好歹他也是付钱的老大,又是隐藏的boss,哲世铿真不敢在他面前表现得太过嚣张。
“来,楚兄,尝一下这道八宝童鸡,这可是这里的招牌菜。” 大概哲世铿那垂涎欲滴的眼神遮掩地实在不怎么成功,柳书异轻轻一笑,右手执起筷子,左手收拢衣袖,夹了一块鸡肉,动作优雅得体地放到了哲世铿的碗中,“虽说是八宝,却只是取八这一祥瑞之数,所谓‘山有八山,地有八方神有八仙,佛有八戒,气有八节,卜有八卦,文有八股,医有八法,乐有八音,物有八珍’,而八宝,自然也是应此一说。这八宝童鸡整只脱骨,腹内装填干贝虾米冬菇莲子糯米笋尖等多种配料,肉质鲜嫩可口得很,楚兄看看是否还合胃口?”
随着柳书异语调轻柔的讲解,哲世铿看着那块一看就让人食指大动的鸡肉被放入自己碗中,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勉强端着架子,对着柳书异微微一笑,“多谢柳兄,我自己来就好。”
——天知道,打小儿就是小市民的哲世铿哪里吃过这么讲究的东西,估计这盘鸡放到现代的酒店里,起码也要百十块钱一只吧?
对于哲世铿明显有些心不在焉的客套,柳书异只是轻笑了一下,随即又开始介绍桌上其他精致的菜肴,听得哲世铿连连点头,差点就忘了身边这位可是阶级敌人。
——真不是哲世铿太少见多怪,与柳书异同行这么久还没有养成处变不惊的淡然豁达,而是柳书异的花样儿实在是太多,每日的餐点基本上绝不重样,又懂得投其所好,就算哲世铿再克制,也免不了被火眼金睛的柳boss将饮食爱好扒了个通透,一道菜一道菜地总是直戳他软肋啊!
——哲世铿觉得,如果能穿回去,他估计能把这一段经历写成一篇美食文,馋死别人。
一人详细地介绍,一人认真地听,倒是将本文的准主角轩辕凛晾在了一边当布景板了。不过这货的表面功夫可比哲世铿强多了,丝毫没有被冷淡的感觉,反而同样一副噙着微笑仔细倾听的模样,要多淡定有多淡定。
吃完饭,谢绝了柳书异去街上闲逛的邀请,哲世铿捧着满满当当的胃,打着饱嗝回了自己的房间,继续奋发向上得练功。
虽然因为柳boss与他们同行,不能明目张胆地拿出秘籍讲解练习了,但是幸好轩辕凛很有先见之明,早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