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二哥李明亮
明秀觉得她真是小看叮铛了,它就是个坑死人不偿命的家伙!
“主人主人,别心急,做人就要脚踏实地,您先订一个小目标,比如先攒它一万点好感……”
“闭嘴!我现在不想听到你的声音。”
一万点好感,还小目标?
明秀简直快气死了。
这时,林婆子发现小祖宗脸色不对,心中暗道,莫不是没能嫁给顾家小子,心里不高兴?可怜的孩子,何时受过这种委屈?我刚才就该问顾家小子要十两银子才是,只要了三两,便宜他了!”
“秀秀,别喝光喝粥,吃馍馍呀。流了那么多血,光喝粥怎么补得回来?”
明秀摸了摸额角,这伤口开始结疤了,并不算特别严重。
不过,这种被人放在心尖上的感觉,挺好。
她烦燥的心情,渐渐安静下来。
罢了,既然短时间内修不好叮铛,那就慢慢来吧。
她正低头喝粥,林婆子往后院转了一圈,突然兴冲冲的端着一只碗,带着一阵焦香四溢的味道回来了。
“秀秀,你菊香婶来了一趟,给你送了碗猪头肉。都说吃啥补啥,你脑袋受了伤,正好吃点猪头肉补补。”
明
秀……?
我怎么不知道,吃啥补啥还能这么解释?
菊香婶?
哦,是李青龙的妻子,二爷的小儿媳。
记得,她经常给李家闺女送吃的。
不过,她看上去并不是多喜欢李家闺女的样子……
算了,以后再问吧。
能吃到肉就不错了。
不过,怎么有股很大的焦糊味儿?
抬头一看,果然,焦黄的猪头肉,闷黄了的芹菜……
好好的芹菜炒猪头肉,给糟蹋了!
明秀瞬间没胃口了。
炒成这样,怎么吃啊?
林婆子可一点都不觉得,这碗喷香的肉有什么不好。炒糊一点,闻着不是更香吗?
乡下人家的饭食,有的吃就行了,又不是城里的有钱人,哪有那么多讲究?
一个劲的催着明秀吃。
明秀无奈,拿起旁边一双筷子,夹了筷肉递到林婆子嘴边:“奶,您先尝。”
林婆子一边躲闪一边乐呵呵的笑:“好孩子,奶尝过了,你快趁热吃吧。”
明秀学着李家闺女,大大咧咧中带一丝撒娇的样子说道:“奶,你不吃,我也不吃。”
林婆子最看不得小孙女跟她撒娇,只得吃了
一口,满脸笑开了花:“哎哟,还是我家秀秀心疼奶,连一块肉都想着先给奶吃,真正是这天底下最孝顺的姑娘家,比那些一心只想着自己、满肚子坏水的丫头们强多了。”
“主人,收到两点好感!”叮铛兴奋的声音响了起来。
明秀喜上眉梢。
喂口肉也能刷好感?
那要是每天喂肉,不就每天都……呃,李家太穷,哪来的钱买肉?
说来说去,都是没钱惹得祸啊。
明秀正待继续跟林婆子喂肉刷好感,就听院门口传来惊呼声:“有肉味儿!真香!奶,二爷家又给秀秀送好吃的啦?”
明秀抬头,就见一个挽着裤腿、双脚沾满泥巴的蓝衣少年,三步并作两步,穿过院子蹿进屋来。他一进屋,双眼放光紧盯猪头肉。
这是二哥李明亮,今年十七岁,跟三哥李明海是双胞胎,身形容貌跟李明海相似,就是皮肤黑一些,眉眼活泛些,看着像个机灵的农家小伙,给人的感觉还不错——如果忽略他吸溜口水的动作的话。
昨天都没见着他的面,也不知躲哪里偷懒去了。
林婆子嘴里的猪头肉还没来得及咽下,就举起筷头朝李明亮敲了过去:“看
我不打死你这懒鬼!叫你好好种地,你三天两头往外跑,好不容易下趟地,没干一个时辰又跑回来。你都要娶媳妇的人了,还这么懒屎懒驴的,整日偷奸耍滑不着调,将来怎么养活一家老小啊?”
李明亮喜欢四处游手好闲,经常不着家,没少被他奶和他爹追着揍,早将闪转腾挪的功夫练熟了。
可他被猪头肉分了神,没反应过来,额上结结实实挨了两筷头,痛得他哇哇乱叫:“奶,我没偷懒,是爹叫我回来拿几个斗笠。”
见林婆子停手了,他嬉皮笑脸的凑到明秀跟前,一边吸溜口水一边说道:“小妹,我好像看到妹夫上咱家来了?他是来提亲的吧?二哥在这恭喜你心想事成啦,嘿嘿……好事临门,能不能赏二哥一块肉?”
他话没说完,口水就迫不及待的流了出来,差点掉进盛猪头肉的碗里,把明秀恶心的不行,急忙把菜碗挪开来。
林婆子听了李明亮的话,心里那个气呀。
这老二,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