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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六:风流雅痞的叶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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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叶之南,长京老叶家最小的儿子。

百日抓周的时候,在一圈琳琅满目的东西里,抓住了最最最最不起眼的一只口红,让老叶头当场就黑了半张脸,问谁放了这个口红在这里,五岁的二姐理不直气也壮的站了出来。老叶头信奉女儿要娇养的原则,并不惩罚做错事的二姐,反倒觉得是这个牙都没长出来的小娃娃有问题,思来想去一夜,因为那只口红刚好放在了正北方,决定给他改名叫叶之南。

他不负二姐当年的众望,从小就养成了爱撩妹的风流习惯。

小学时候就惹得女孩子们成天叽叽喳喳围着他转,直到唐礼空降到班上,叶之南忽然发现自己身边安静了,唐礼这种高冷卦的,更受女孩子们欢迎。

他开始不遗余力的攻略唐礼,终于如愿做了好友。没想到,这一做,就做了一辈子。

叶之南喜欢逗女孩子,大概是家里对两个姐姐一向宠爱的影响,觉得女孩子天真可爱,笑起来又甜,虽然脾气来得快,但轻轻松松就能哄好。他为此栽了个大跟头,初二的时候,听到那个平时和他打打闹闹最可爱的女孩,用不屑的语气对同伴说,“叶之南根本用不着费心思,我爸还说让我和他打好关系,他自己先来舔我了。”

后来,他大概明白了,天真可爱这种词,只能用于十岁以下的女孩。

这个圈子里,没人目的单纯。

沈君歌转学前的那个寒假,唐礼将她的照片给他看时,叶之南轻率地笑了下,“不得不说,沈家基因还是不错的。”

他觉得有意思,从前没有遇到过私生女这样身份的女生,在沈家这样的家族里,这个私生女不知道要多不遗余力才能站稳脚跟,毕竟,沈老太太还不认她呢不是吗?

沈君歌和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抱歉,能别晃椅子吗?”他坐在她的前面一排,椅子晃得她课桌也不稳当,逼得她要和他说话。

叶之南笑容痞坏,“沈小姐难得开金口,对不住。”他往前挪了挪,等她一句感谢。

沈君歌因他的这句话,没有得意,反而几不可查的睫毛抖了抖,垂下眼去继续学习。再后来,他晃椅子的时候,她就会把课桌往后挪。

他没见过这样不可爱的女孩,眸子很黑,没有任何的情绪。一直坐在课桌上低着头看书,像是其他人那里永恒不变的背景板。

直到有一天,体育课上,组队活动,刚好班级人数是单数,没人和沈君歌组队,她坐在操场边上的座位上发呆,几乎和椅子融为一体时。

一只蝴蝶悠悠荡荡盘旋落下,停在了沈君歌的膝头。

大概也是把她当雕塑了,叶之南好笑的想着,忽然就看到歪头观察蝴蝶的女生,唇角微微一弯,抿出一个小心翼翼的笑。

他像是被人蒙头打了一锤,呆住了,接着他真的被人蒙头打了一球,唐礼扔过来篮球砸在他脑袋上,漫不经心的笑,“发什么呆呢?”

叶之南仍然像以前一样,撩妹玩笑,人缘极好,再没有试图去打扰过沈君歌学习,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唐礼和沈君歌之间微妙的变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好友也盯上了她。

他很洒脱,想不过是一个女孩,唐礼欠她的,就该对她好点。

于是叶之南从那时起成了沈君歌的朋友,她会放松的和他说话,这一点让他有些开心,渐渐地,她也会露出女孩该有的神情。

她对谁都淡淡地,所以等他终于意识到,唐礼在她心中的不同时,已经为时已晚。

沈君歌和唐礼开始谈恋爱时,叶之南主动的回避了,头一回在他和唐礼认识的时光里,他不再和唐礼出双入对。说不出自己心底的滋味,也许是嫉妒,也许是无力,最后也只能释然。

暗恋十有九败,他不能因此就怪罪到好友身上。

唐礼和沈君歌分手离开时,叶之南选择留在长京,卑劣的想取而代之,可最终他还是走了,仓皇逃走,因为沈君歌又变成了那个沉默寡言的女孩,她的改变从来都不是因为他叶之南。

五年时间,叶之南决定放弃这段青春时期的悸动,在伦敦交了无数的女朋友,也伤害了一个叫舒晴的女孩,但最终回来的时候,他依然是孑然一身。

她变了,他却没有变。

但他明白,自己的选择里,只有友情,单恋算不上爱情,他没得选,要么都失去,要么留下一点挂念。

所以看到那个幼稚可笑的男生要阻止沈君歌回到他们圈子的时候,叶之南真的生气了,他也配?不过就是看她好看才感兴趣罢了。

这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无人知晓,也许唐礼曾察觉到过,但他没有点破,知道叶之南是进退有度的人。

沈君歌嫁给唐礼的那天,叶之南罕见的缺席了好友的婚礼,他在酒店里看她上妆,笑容明媚如夏光,屋子里热闹喧嚣,他淡淡笑着抱臂站在墙边,回忆汹涌而至,他发觉原来自己记得生命中每一刻的她,但都没有这一天的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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