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不速之客
除了马晓福和谭俊达外,另外还有几个当地的富家子弟,都是平时跟两人玩比较好的。
听说谭俊达认识了一个奇人异士,都想来看看新鲜。
这样的场合,有人会觉得自己像被围观的猴子,但是对江志浩来说,却是拓展人际关系的好机会。
这一世刚刚展开,他的人际关系网只起了一个头,正是继续编织下去的时期。虽然只是一些富二代,但他们的背后,都代表着各行各业的优秀人士。
通过这些富家子,去结识他们身后的人,才是江志浩的主要目的。
“对了,宋总也跟着买了几套棚户区的房子,大概投了四五百万左右,跟你说一下。”谭俊达道。
“这种事情没必要跟我说,棚户区又不是我的,谁想买都可以。”江志浩道。
谭俊达嘿嘿一笑,道:“那可不行,房子不是你的,可这赚钱的路子是你提供的。没有你,谁愿意去棚户区投资?想从这里赚钱,那就得记住你的好!”
看着一脸嘻哈的谭俊达,江志浩颇为意外他会有这样的举动。
不怕别人占你便宜,就怕便宜占了,还不念你的好。
像谭俊达这样的性子,很符合江志浩
的喜好,自然也更愿意带着他一起赚钱。
说着聊着,两人来到了一家档次很不错的酒店。
这些富家子家里基本上都会涉及一些餐饮行业,但他们也都不喜欢在自家店吃饭。
一来在自家请客吃饭,怕别人说他小气,二来都是熟人,说话做事都不方便。
刚进酒店,马晓福就迎上来了,这个胖子满脸热情,大老远便挥手喊着:“江哥,这呢!”
走到近前,马晓福拉着江志浩的手不放,一个接一个的马屁拍个不停。
连谭俊达都在旁边看不下去了,道:“你能停一停吗,我都快听吐了,有你这么不要脸的吗!”
“你懂什么,江哥英明神武,我说两句好听的咋了。像你这样的丑八怪,我还懒得说呢。”马晓福哼了声道。
两人的关系很近,开玩笑习惯了。这样的氛围,让江志浩颇有些感慨,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么欢快的气氛了。
进了包厢后,里面已经坐了一桌人,有男有女。
可以看的出,男性都是主要角色,那些年轻漂亮,浓妆艳抹的女孩,则都是来陪衬的。
“来来来,都欢迎一下,这位就是江哥!江哥,这几个都是我和谭俊
达的发小,好朋友。”马晓福一边说,一边介绍着众人的身份。
所有人都好奇的打量着江志浩,从衣着到打扮,江志浩看起来都没什么档次可言。
全身的衣服加在一起,还没马晓福一条皮带值钱,但是没有人敢小看他。
不说别的,光是谭俊达靠他赚了两千多万,就足够所有富家子对他刮目相看了。
何况今天来这的,都是想学谭俊达,依靠江志浩赚点零花钱,自然不会搞什么轻视和怠慢的笑话。
再说了,谁规定奇人异士就要跟他们一样穿名牌了,汉高祖当皇帝之前,还只是个卖草鞋的呢!
介绍完了之后,各自落座,剩下的就是在谭俊达和马晓福的带领下,对江志浩各种吹捧了。
这样的氛围,江志浩早已经习惯,见怪不怪。
眼前这群人看着和他年纪差不多,其实在江志浩眼里,把他们当孙子辈的看待都算抬举了。
酒足饭饱后,众人都嚷嚷着要去唱歌什么的,江志浩本打算回去,却被马晓福拉住,死活不让走。
好不容易聚一场,怎么能吃完就走呢。
而且他们也很想见识一下江志浩的神奇直觉,更不会愿意他走了。
就在一群人在酒店大堂商量着,要去哪唱歌的时候,一位不速之客不请自来。
谭俊达是第一个看到对方的,本来没想搭理,谁知那人却主动走了过来。
到了跟前后,更是呵呵笑着道:“这不是谭大少吗,怎么,又跟你这群狐朋狗友一块吃饭来了?”
马晓福等人转过头,怒目而视:“你骂谁呢,欠揍是不是!”
说归说,可还真没谁敢动手。
并不是因为对方身边也有很多人,而是因为这个人的身份,不比谭俊达差多少。
他叫陶飞洲,正是陶国安的二儿子。
陶国安跟谭明远是死对头,两家的孩子从小受父亲熏陶,也对对方很不感冒。
每次陶飞洲和谭俊达见面,总会闹出一些不愉快来,从小到大,打架的次数都不知道多少回了。
谭俊达倒不是一个喜欢招惹麻烦的人,但陶飞洲却完美继承了他爹的性格,很喜欢怼人。
谭俊达不理会他,他就主动凑过来,而且一上来就说难听话。
在场的人里除了谭俊达外,哪怕是马晓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