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路遇惨案,“烈女”殉道。
,一直以来,他都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薛父活着时,对薛虹百般疼爱,自然也派了许多丫鬟服侍他。可薛虹大一点后,就把大部分服侍自己的丫鬟撤掉了。
等到十岁后,身边也只留下了两个端茶倒水的丫鬟。
后来出府自立门户,更是不曾再聘用过丫鬟。
其实,明朝初期对于女子的贞洁更多是一种道德上的褒奖与支持表扬,而到了中后期就开始慢慢变了味。
发展到清朝后,贞洁一事更是发展到灭绝人性!
在清史稿中,光守节女子的事迹加起来就有整整四卷之多。其中年纪最小的仅有15岁。
为了守节而死的更是不知凡几。自程朱理学兴盛后,对于女子的要求也就越发扭曲了。
尤其到了清朝,女子一旦失节会受到严重的刑罚!甚至致死!!
烈女传记载:道光年间,一次发洪水一个女人被困,恰好遇到一个男人伸手去拉她,把她救了起来,照理说应该感谢别人的救命之恩。
可是这个女人自觉被陌生男人碰触是玷污清白,于是回到家中拿起菜刀,砍掉了被男人碰过的左臂,于是这个女人维护贞洁自断一臂的故事成为美谈流传。
何等的可笑?又何等的可悲!!
薛虹与贾琏路过一处戏园时,突然脑海中萌生了一个想法。
他要著书作戏!将后世发人深省的故事写出来,慢慢的启迪民智。
薛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著名戏曲“白蛇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