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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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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了什么让人头疼的事,皱眉说道:“是啊,每个星期,都会托人送一朵玫瑰花和一首不知从哪里抄来的情诗。”她看了看金泰相有点难过,连忙补救地说,“你别多想!我不喜欢男的,你知道的。”

傍晚的风吹过,掀起湖面的圈圈涟漪。对于两条鱼儿来说,相濡以沫,共同游向同一个未来,便是它们的幸福吧。

“真是羡慕你啊……”

“是你想远离他,将他推开却又放不下,到头来弄得彼此互相折磨。”于玟波看着垂头丧气的金泰相,忍不住指责道。

他沉默不语,晚风吹打着脸颊,像是在拷打他的内心。

“我走了,田野还在等着我呢。”说完,她便离开了湖心亭,只留下金泰相一个人在观望着湖底的鱼儿,看着它们无忧无虑的姿态,内心感慨。

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是多么幸运多么美好啊。

一片梧桐叶悄然落下,浮在湖面上,渐渐随风划向远方。他的怀念,也慢慢地飞向远处。

一年前,金泰相和高天亮由于同为学校田径队,又因为同样喜欢篮球而成为朋友。彼时的两人如结拜兄弟般要好,高天亮被人找上麻烦,金泰相总是第一个为他出头的。而不管金泰相出了什么事,高天亮也总是站在他的一边。

他追忆起两人最初的邂逅,是在一个傍晚的黄昏。偌大的操场上,空空荡荡。金泰相本以为自己是最后一个结束训练的,从更衣室出来后,竟然看见还有一个身影在跑道上。

一个少年蓄势待发,左脚一蹬,如迅电般飞奔疾去,挥舞的事双臂像是将气流切割,大步流星而过,在跑完一圈后不仅没有疲惫,反而继续加速,如火燎原,全力以赴地冲刺。

金泰相看着在夕阳下挥洒汗水的少年,内心深处的船帆,像是被飓风卷起,在空中飘扬了很久很久。他想起了初中时的自己,也是一个人独自在无人的傍晚加练,跑道掩埋了所有的汗泪,在落日的暮光下,肌肉的酸痛与疲软让他咬牙难耐。

少年跑完后,倒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金泰相走上前,递给了他一瓶水。

“你叫什么名字?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去?”

高天亮接过水,瞬间痛饮半瓶,随后高举头顶,剩下的水从他头上倾泻而下,汗与水浸湿了他的黑发。

“我叫高天亮。”少年有点怕生的回道,“教练说我是队伍里最差的,要我多加练习。”

“我叫金泰相。”他伸出手想拉起少年,笑容灿烂地说道,“我也想多加练习。以后,我留下来陪你吧。”

高天亮拉住他的手,从地上站起后,想了想,有点害羞地说:“那一起,加油。”

此后的每一天,两人每次都是最早到操场训练,同时也是最晚回去的。周末,他们还会一起约好打篮球。

篮球场的周围,栽培了一片向日葵田。

金泰相最喜欢的植物就是向日葵,因为它如阳光般浓郁的色彩,更是因为它的花语:沉默的爱。

他原先只是怀疑,但遇见高天亮后,他才确信,也第一次明白一个事实——他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那个单纯的少年。尽管他知道两人之间如隔绝着一道断崖,他只能止于此,无法逾越这天堑。

几个月的苦练后,两人获得参加市级运动会的资格。他们在市级接力赛上大放异彩,帮助队伍拿下金牌。而金泰相更是一举成名,破纪录夺得百米短跑的冠军。那是他这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当自己率先冲过终点时,第一个跑过来庆祝,一把抱住自己欢呼的是高天亮,是那个总是一声声亲切地喊自己为“泰相哥”的高天亮,是那个自己在赛场上奋勇拼搏时,一定会在台下声嘶力竭地加油助威的高天亮。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庆功宴后的K歌房里,高天亮声嘶力竭的唱着,桌上摆满了啤酒瓶。

“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喝得有些醉意的金泰相,也附和着唱到。

“泰相哥!以后你每拿一个金牌,我就为你唱一遍这歌!”高天亮瘫倒在沙发上,但嘴里大声地喊道。尽管他嘴上是这样约定,但还没等他唱完,便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

尽管他每次都唱不完,但金泰相也很满足了。因为这首歌的最后那两个字,他不愿听见。

珍贵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也正因如此才会珍贵。金泰相希望,如果能回到过去,就让时间在此停止,也许就不会有人难过。可是,令人难过的不是回忆,而是回忆里回不去的人。金泰相也不知道自己的心,是什么时候被这个少年所触动了。但他知道,高天亮的心,在见到于玟波的第一眼就已沦陷。

早在几年前,作为志同道合的同类人,金泰相在初中时便早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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