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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个人去旅游要先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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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就跟死了似的,怎么叫都不回应,但偏偏系统界面还能正常打开。

血统觉醒指望不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系统也指望不上。

路明非起身伸了个懒腰,准备回去。

这时兜里的手机突然来了消息。

摸出手机一看

原来是诺玛发来的奖学金到账通知。

要是之前,收到那么大一笔钱,他肯定开心的要疯了,能t买多少游戏啊!

可现在他却高兴不起来。

“老唐那家伙还答应带我坐灰狗环游美国呢,现在他不在了,只能自己去咯。”

路明非轻声咕哝一句,就把手机塞回兜里。

一个人在步行道上迎着夕阳走回宿舍。

残阳如血,他的背影也越拉越长。

灰狗其实就是美国的公交车。

只是它不像正常的公交车一样在一个城市跑,灰狗是环绕美国的长途客车,可以自由上车下车,很便宜,但是乘坐体验可能不是太好。

毕竟便宜了之后所有人都坐得起,其中也包括社会闲散人员和流浪汉,偷鸡摸狗的数量质量能跟以前春运火车站争锋。

所以出行尽量少带现金,银行卡贴身放好,在市中心下车最好,然后找一个好点的宾馆,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安全。

白天和晚上也不要去黑暗人少的小巷子,那里藏着不少老墨和老黑等你上门。

路明非临走的时候芬格尔给他弄了一把格洛克手枪,里面装满了弗丽嘉子弹,主要用来防身,孤身一人容易被打劫。

为什么介绍那么多呢?

因为芬格尔给他就给他介绍了那么多,而且他也真的遇上了意外。

下午才到芝加哥

按照芬格尔叮嘱的住上了一个看上去还不错的酒店

晚上十二点,就遇到了死侍伤人,而且就在他隔壁房间。

他很难不怀疑是不是芬格尔给自己买了大额保险,而且受益人填的是他自己。

不然怎么能那么巧!

而且这只死侍应该是彻底丧失理智了,虽然现在已经是深夜了,但像芝加哥这种大城市这个点没睡的大有人在。

他如果还有理智绝对不会选择这个时候暴起伤人。

路明非从包里掏出手枪,趴在床边把枪口对准房门。

他清楚的感觉到死侍就在他门外,别问为什么,可能是闻到路明非身上有今天早上临走时候芬格尔蹭在他身上的鼻血。

马丹,现在更怀疑芬狗了!

此刻路明非握着手枪疯狂回忆课上对死侍的介绍。

弑杀,思维混乱,血统越高的混血种死侍化后越强,甚至还会出现龙化等等。

对血腥味有极其敏锐的嗅觉,而且对有龙族血统的人尤其疯狂。

不知道弗丽嘉子弹能不能制住这只死侍,大概率是不行吧。

妈的芬格尔也不知道给他多配一只汞芯弹夹。

哪怕是黄铜子弹也比麻醉弹强啊!

路明非这时候还在胡思乱想呢,房门突然变成碎片。

这酒店的房门怎么那么脆弱啊!

万一在做羞羞的事途中被一脚踹开房门怎么办!

而且老子花了二百美金一晚,你就给我开这样的房间?

伴随着死侍凌厉的黄金瞳扫视房间,路明非这个时候看清了它的面孔。

脸上爬满了漆黑的鳞片,嘴角已经快咧到耳后了,嘴里的尖牙看起来有点透明的感觉,乱七八糟的牙齿比鲨鱼还吓人,舌头像是恐怖电影里的某个角色,几乎能舔到耳朵了!

这嘴牙特么咬起人来绝对疼,手脚关节处还有角质化的凸起。

手指甲包裹了整根手指,那已经不能叫手了应该叫爪子!

“真丑啊!这比老唐差远了。”

路明非下意识的吐了个槽后抬枪就射,两秒内五六颗子弹就打到死侍的面门。

该说不说,虽然打的倒是挺准的,但是弗丽嘉子弹对血统越高的人就越有滞后性,何况是这种完全疯狂的死侍!

也就是不能立刻昏迷!

死侍吃痛后凶性大发,直接朝着路明非飞扑过来。

见到死侍朝自己发起攻击,路明非吓得直接一个绝技!

驴打滚!

没完全躲开

左肩膀被死侍的尖爪蹭到了一下。

还好不是很深,划破衣服后只有一厘米左右划入皮肤。

路明非只感觉胳膊有点湿。

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挂彩了。

不疼?

为什么?

可死侍不等路明非想明白,第一下扑空后在墙上一个借力就继续攻击。

见势不妙,路明非现在只能相信自己的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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