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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伏皇后怨愤,孙尚香临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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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200)曹操4十6岁(周岁4十5)。

夏侯兄弟与操平辈,子女亦应成年。

按《魏略》记载,清河公主生母系刘氏,即丁夫人的陪嫁侍女。

刘氏生1子1女。子即曹昂,女即清河公主。

刘夫人生子修及清河长公主。--《魏略》

考虑到曹昂殁于建安2年(197),而彼时其已“弱冠”(即年满2十)。

若昂活到建安5年(200),至少2十3岁。

(昂)弱冠举孝廉。随太祖南征,为张绣所害。--《魏书2十曹昂传》

而《魏略》又称,刘早亡,故丁夫人养修为子。

可知曹昂与同母姊妹清河公主,年当相若。

甚至长公主可能大过曹昂。

刘早终,丁养子修。--《魏略》

因此,建安5年(200)前年龄至少在“2十上下”的长公主,按两汉的早婚传统,必已成婚。

这也和曹操袒护陈矫时说的“建安5年前1切勿论”相吻合。

问题恰在此处。

因为清河公主驸马人选,最早是曹操同乡、丁冲之子丁仪。而彼时曹丕因与丁仪不睦,谗毁其婚。

闻仪为令士,虽未见,欲以爱女妻之,以问5官将。5官将曰:“女人观貌,而正礼目不便,诚恐爱女未必悦也。以为不如与伏波子楙。”--《魏略》

注意:此处“5官将”只是虚称。曹丕为5官将在建安十6年(211),彼时清河公主至少年逾3十。汉魏早婚习俗下,女子不可能“3十不婚”。

那么问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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