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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火速见马腾,数日下金城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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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兵。

(1)虚授

东吴的授兵数量,由低到高,可以分为7级。

自4百人起步,至5百、1千、2千、3千、5千、1万不等。

从可见史料看,“5百人”与“2千人”这两个级别,应用比较广泛。

需要注意,授兵的数字,并不代表足额的甲士,而是募兵的数量上限。

换言之,所谓“兵2千,骑5十”,说的是自募部曲的上限额度,而不是实际赐予的人数,或者可以称之为:编制名额。

举例而论,兴平2年(195)孙策东渡时,麾下不过数千人,其中还包括了从袁术处讨还的“孙坚旧部千余人”,势力十分孤弱。

(孙策)于是复往见(袁)术,术以(孙)坚余兵千余人还策。--《吴历》

在此背景下,孙策却1口气授予程普、黄盖、韩当、蒋钦等随军将领大量世兵。

其中资历较高的程普,竟然得到“增兵2千”的赏赐,这无疑是难以置信的。

(孙)策到横江、当利,破张英、于麋等,转下秣陵、湖孰、句容、曲阿,(程)普皆有功,增兵2千,骑5十匹。--《吴书程普传》

合理的解释,便是授兵的人数记载,不是实际的兵员数量,而是自募兵员的定额上限。

这个问题,后文还会再谈到。

(2)严控报备

将领得到授兵后,可以自募丁壮,扩充部曲。

不过招募来的兵勇,是否能够顺利充军,需要得到统治者的预先审核。

《凌统传》记载,“凡统所求,皆先给而后闻”。

由此可见,“先给而后闻”是凌统的特权;

至于其余将领在招募兵员时,必须先使孙权“闻之”,之后才能“自给”。

凡(凌)统所求,皆先给后闻。(凌)统素爱士,士亦慕焉。得精兵万馀人。--《吴书凌统传》

《陈表传》记载,孙权曾赏赐陈表“复客”,即免税免徭役的奴仆,而陈表认为这些复客“皆堪好兵”,希望能够用之补充军队。

初,(陈)表所受赐复人得2百家,在会稽新安县。(陈)表简视其人,皆堪好兵,乃上疏陈让。--《吴书陈表传》

但是,即使这些复客是自己的私有财产,陈表仍然不敢直接将他们充军;

其人必须先上报孙权,在获得批准后,才敢“料取以充部5”。

(陈)表乃称曰:“今除国贼,报父之仇,以人为本。空枉此劲锐以为僮仆,非表志也。”皆辄料取,以充部5。--《吴书陈表传》

由此可见,在控制将领募兵的环节上,东吴的审核制度是相当严格的。

(3)夺兵

即使存在“虚授”与“严控报备”的环节,随着时间的推移,东吴还是出现了许多将领势力膨胀、尾大不掉的情况。

因此,孙权偶尔会动用雷霆手段,直接夺兵,即废黜授兵将领的宗族继承权。

对待功高震主的将领,孙权会夺兵。

当然,为了稳定局面,往往是在将领死后才夺兵。

比如周瑜死后,其部曲没有被宗族子弟继承,而是被转授鲁肃;鲁肃死后,其部曲则被转授吕蒙。

(孙权)拜(鲁)肃奋武校尉,代(周)瑜领兵。--《吴书鲁肃传》

鲁肃卒,(吕)蒙西屯6口,肃军人马万馀尽以属蒙。--《吴书吕蒙传》

注意:周瑜死后,其侄周峻仅“领吏士千人”,数量远不及周瑜的授兵额度(兵2千)。

周峻死后,其子周护复遭夺兵,见《周瑜传》。

虽然周瑜与鲁肃死时,直系子弟幼弱,但旁系子弟尚在。

所以他们完全可以效法孙贲代替孙坚领兵(侄代叔父)。

(孙)坚薨,(孙)贲摄帅馀众。--《吴书孙贲传》

比如凌统死时,2子幼弱,部曲也曾被转授他人;

但凌烈与凌封成年后,则重新继承了亡父的部曲。

两相对比,周瑜与鲁肃的子弟,并无此待遇,可知其2人是被刻意夺兵。

(骆统)出为建忠中郎将,领武射吏3千人。及凌统死,复领其兵。--《吴书骆统传》

(孙权)追录(凌)统功,封(凌)烈亭侯,还其故兵。后(凌)烈有罪免,(凌)封复袭爵领兵。--《吴书凌统传》

对待骄纵不法的将领,孙权也会夺兵。

甘宁、潘璋2将,生前骄横放纵,屡次违抗节度,孙权出于爱才的缘故,未加追究。

2人死后,孙权以甘宁、潘璋子弟犯法为由,夺其所领兵马。

这种情况非止1例,可知是孙权的惯用伎俩。

(甘)宁卒,权痛惜之。子(甘)瑰,以罪徙会稽,无几死。--《吴书甘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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