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志士抒壮心,仁人壁千仞上
汉末诸军阀就在这种微妙的环境下平衡各方势力,艰难求存。
1言蔽之,任官避籍制度的存在,注定了袁绍集团的分化。
官渡之战,袁绍便因此而败。
这种情况,曹、刘、孙3家皆存。
汉末不是后世,这些人思想意识拘泥于乡党。
遑论就算是后世,乡党的意义也非比寻常。
(刘焉)又讬他事杀州中豪强王咸、李权等十馀人,以立威刑。犍为太守任岐及贾龙由此反攻(刘)焉。--《蜀书刘焉传》
(孙策)转斗千里,尽有江南之地,诛其名豪,威行邻国。--《傅子》
按照出身籍贯,可将袁绍集团成员划分为河南(黄河以南,泛指中原地区,并非河南郡)与河北(黄河以北,泛指幽、冀、并地区)两大阵营;
其中河南集团又可划分为颍川与南阳两派,这与韩馥及袁绍的出身及仕宦履历存在密切关系。
从可见记载看,河南派与河北派之间的争斗相当剧烈,已不局限于言语攻讦的范畴。
逄纪诬杀田丰,郭图谗害张郃,属于河南士迫害河北士;
审配报复许攸,陷害逄纪,则属于河北士迫害河南士。
在袁曹战争的关键时刻,审配(河北士)甚至不顾大体,将政敌辛评(河南士)在邺县的族人尽数诛灭,迁怒之意显见。
至于郭图、淳于琼(河南士)分割沮授(河北士)兵权,孟岱(河南士)分割审配(河北士)兵权之类的事件更是屡见不鲜。
考虑到袁绍集团的将校、谋主在《魏书》中均无独立列传,其忿争不和之记载却屡见史册,可知两大阵营的攻讦陷害,乃是袁绍集团中1以贯之的主旋律。
河南、河北两派成因:
从根源上说,它源自彼时的任官制度,即东汉的“3互法”。
“3互法”最初禁止本地人在本地任官,后来扩大回避范围,令“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
其主要目的在于防范地方的宗族势力与官僚势力相勾结,这1制度在后世有1个更加通俗的名称,即任官避籍。
初,朝议以州郡相党,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至是复有3互法,禁忌转密,选用艰难。--《后汉书蔡邕传》
“3互法”的存在导致了1个特殊现象,即地方的军政长官1定不是本地人。
而像韩馥、袁绍这种“州牧”级别的最高长官甚至不是(冀州)本州人。韩馥是豫州颍川人,袁绍是豫州汝南人。
对冀州豪强而言,韩、袁属于典型的外来势力,语言、风俗、文化与河北均有差异;
且双方的利益诉求亦不相同,直属于东汉中央的官僚势必会影响到本地豪强的势力扩张,因此韩、袁遭到地方势力的排斥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韩馥便是因此下台。
魏郡审配、钜鹿田丰,并以正直不得志于韩馥。--《后汉书袁绍传》
在此背景下,韩、袁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势必要引入亲信势力。
韩馥选择拉拢颍川同乡(荀谌、荀彧、郭图、辛评、辛毗),河南士中的颍川人盖源于此;
袁绍之后继承了韩馥的政治遗产,并延揽昔日同在洛阳的“奔走之友”,以南阳许攸、南阳逄纪为代表,此即河南士中南阳人的由来渊源。
(韩)馥字文节,颍川人。--《英雄记》
(颍川)乡人多怀土犹豫,会冀州牧、同郡韩馥遣骑迎之,莫有随者,(荀)彧独将宗族至冀州。--《魏书荀彧传》
初,(袁)绍去董卓出奔,与许攸及(逄)纪俱诣冀州。--《英雄记》
如果将视线拉长,便会发现曹、刘、孙3家均存在类似情况。
比如曹操虽然延揽了诸多河北与中原的逸才,但集团的核心成员、尤其是掌握兵权者始终是谯沛人士。
刘备入蜀,占据统治地位的则是荆楚集团及元从成员。
孙策渡江,倚重江北士人,即所谓的“淮泗集团”。
蜀汉政权中的“荆楚人贵”及东吴政权中的“南鲁之争”,渊源也在于此。
昔豫州(指豫州牧刘备)入蜀,荆楚人贵;公孙述时,流民康济。--《华阳国志》
丞相6逊、大将军诸葛恪、太常顾谭、骠骑将军朱据、会稽太守滕胤、大都督施绩、尚书丁密等奉礼而行,宗事太子;骠骑将军步骘、镇南将军吕岱、大司马全琮、左将军吕据、中书令孙弘等附鲁王;中外官僚将军大臣举国中分。--《通语》
在上述案例中,曹操的做法与韩馥相似,即依靠同乡维护其统治。刘备的做法则与袁绍相类,他们由于早年颠沛,远离故土,因此更加青睐于任用籍贯各异的元从集团进行统治。
其中,孙策家族的情况最为特殊。这1家族虽然籍贯扬州吴郡,但发迹于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