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暑假伊始,我从林站搭高铁到梅北。因为太想念老公了,何况在家也无所事事,顺便把婚纱照拍了。
梅北是个宜居的地方,人来人往,桥上缠绕满灯,半夜热闹得很,他邀我出门走走。
我要躲去窝里,将棉被将自己卷起,空调吹得起鸡皮疙瘩。他只得跑来挖,先生常常对我很坏,一定要把我捞出来。
我红唇白齿骂他:“大坏蛋。”他不怒反笑:“多骂几声,再去散步。”
被迫只得出来,从门口走到桥下,脚底踩着地下的沙砾,发出细细的声响。
风将头发吹起,人果然很多,桥下湖水悠悠,他牵着我的手慢慢走,讲着修建桥的故事,其实风景早已忘记,只知道走过九曲十八弯,路过看见灯雕,自然免不了俗要拍照,幸好两人都戴了口罩,看起来不算丑。
我一边比划着一边教他拍照,要蹲下来才能将我拍高高,他单膝蹲下似求婚,一瞬间觉得这人原来也可以如此帅气。
礼尚往来,也要给他拍,指挥他站在雕塑旁,他仿若从未拍过照,举起剪刀手又要放下。旁边的阿姨小孩都排着队等照相,匆匆忙忙看镜头,我被他胆小慎微的模样吓到。
录完视频我心满意足收起手机,攀着他的手往前走,怎么走到尽头又折回去,看着别人骑着单车在风里尽情摇摆,出租车闯着红灯摇摇晃晃。醉倒在晚风吹拂的晚上。
走得又渴又饿,原定去的公园,到了门口就往回返,小卖部琳琅满目的饮料,谈恋爱之后,他只拿了凉白开,我却升级喝上了饮料。明明不能喝的,抵不过我死命纠缠。
他终究心软。这就是我拿不准他爱不爱我的原因。有时我希望他强硬一些,他却处处以我的想法为重。但他又熨帖的给我多买了一瓶矿泉水。
半路他还是将饮料夺走,递了水给我喝。豆沙冰又凉又甜,早已喝不下,自然顺水推舟喝了凉白开。
对景色其实没怎么留意,只记得走累了,吃的寿司格外香甜,楼下的餐店早已吃了遍,我问他吃不吃,他说你点了就吃。
吃完了都觉得好吃,又多吃了好几个,才想起他硬是拉我去散步的原因——就是为了让我长胖。
隔天,我正在房间里写回忆录,他便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公园逛逛。因为没事,加上我确实应该走动走动了,难得去闲逛一下也无妨。
“那我去找你。”我笑着应下。
中午就已梳妆打扮好,骑着脚踏车去他上班的地方,沿途的景色都很漂亮,我在水泥地上缓缓骑行,看着湖面上的水微微泛起涟漪,心里说不出的舒服。于是一边看风景一边骑到小区门口等到他下班。
他向我走来,伸手拿过我的珍珠包包。骑着单车跟在我的后边。
我们骑着脚踏车经过隧道,穿越人行道,他告诉我桥上缠绕的灯是他们公司弄的,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埋的是什么他都知道,我觉得这座冰冷的城市瞬间充满温情。
骑到半路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口渴,他拐着弯去给我买水。来到小路的对面后,马上就到公园了,可惜我已经有点疲倦,便又返回到广场去吃晚餐。
吃了那么多家饭,我最喜欢的还数鸭血粉丝,一碗粉丝上铺着鸭血鸭肠,粉丝特别顺滑,还可以无限加粉,我们一边闲聊,一边悠闲的用餐。
我拿着微博的热搜给他看,在那里义愤填膺的发泄情绪,他却能从一些细枝末节敏锐的察觉到文字背后隐含的信息,有时候我惊叹于他的观察能力。
话说回来,当我们聊完这个话题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钟了。
出了餐饮店,再走几步就是书店。我认为清吧的艺术感更强,然而要静下心来长时间阅读,书店自是最好的选择,以前我在广州读书的时候,经常去“西西弗书店”,那时候正在忙着升学考试,西西弗的形象正好与我悬梁刺股的努力相贴合。如今确是“覔”,觅的大写,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们何尝不是将近三十年才遇到对方,店名与如今的心境又相吻合。
我推给先生自己最喜欢的作家东野圭吾写的一部作品《嫌疑人X的献身》,自己拿着《山茶文具店》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读纸质书总是比电子书的速度要来得快,指尖划过书籍,重新回到水里的鱼,大概读书也需要些许庄重和敬意吧。在在书店里看书确实能让人精下心来、专心致志。
书店里除了书以外,还有很多玩具、橡皮擦、圆规、笔记本、钢笔,可惜价格贵得惊人,想买本笔记本来写读后感,也因此打了退堂鼓。
回来的时候,先生跟我聊起其中的一些片段,我拉着他拐进小道,两人谈得不亦乐乎,最近阴雨连绵不断,回到宿舍收好衣服,他又叮嘱我要去看医生,大半夜才勉强睡着。
那时候本来打算去博物馆的,但因为连日雨水破坏了出游的好心情。算来,我真正跟他去过的景点也只有万佛寺了。
暑假很快过去,我们又被迫分离。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