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天价代言
普兰克这个让步,反倒出乎他的意料。
怎么感觉普兰克不太在乎与他合作个人品牌似的?
下一秒。
他猛然惊觉,反应过来了,不对啊……
普兰克给出的条件,只有六年一个亿是真金白银,至于什么用另外五千万成立个人品牌?
怎么听着就这么没谱呢?
因为普兰克说明了个人品牌是合作模式,也就是说,个人品牌公司与安德玛是分割开来的。
那投资公司的资金从哪来?
这感觉……越来越像是在忽悠了。
他沉眉思索了一下,决定先问清楚,“成立我个人品牌的资金投入是多少?”
普兰克沉默了三秒,“前期三千万,中期三千万,后期四千万,如果效果不菲,再追加投资。”
薛连城:“这笔钱是安德玛出吗?”
特么的……
别搞到最后是融资或者借银行来的,那他签这个合同意义何在?
果然。
听完这话,普兰克彻底沉默了。
薛连城心里一万句麻麻批不知道当讲不当讲,他非常不爽,“看来普兰克先生并没有诚意啊。”
普兰克:“薛,成立品牌公司,并不是简单的事情,我觉得我们需要坐下来面谈。”
缓兵之计?
薛连城脑海里瞬间冒出来这个词。
他已经大概明白普兰克打的如意算盘,就是用六年一个亿签下他,然后……
就没了。
至于成立个人品牌公司这个事,得从长计议。
真特么的……
画饼画到他身上来了。
薛连城想了一下,决定表明自己的态度,“六年一个亿的基础代言合同,另外你承诺的五千万美元,以及安德玛配资的五千万,合计一亿资金,三年内要全部到账投入发展我个人品牌公司,贵司与我合作的个人品牌,我拥有所有权,并不收归安德玛,我占股70,并签约条款中写明,贵公司有责任配合宣传,生产,开放销售渠道等协议。”
普兰克沉默到底,电话那头传来的只有沉重的呼吸声,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被反将了一军。
薛连城补充道:“普兰克先生,你只花费了五千万美元,就能开拓一个新的市场,何乐而不为呢?”
普兰克:“……”
直接被干沉默了。
总共一亿美金投入薛连城个人品牌公司,而安德玛还没有所有权,只占股30,合着薛连城一毛不拔,资金和风险都有安德玛来承担?
这样的合作方式,他怎么乐得起来?
薛连城:“普兰克先生,你可以先考虑考虑的,我不急,不过……我需要提醒你的是,你的时间不多了,因为我父亲已经回国与国内运动品牌洽谈。”
一听到这话,普兰克终于着急了,开口接腔,“薛,你这个条件太苛刻了,任何公司都不可能答应你的,这样……你我各退一步,你的个人品牌公司收归安德玛所有,你还是占股49但有决策权,这是我最大的诚意了。”
薛连城哪里还会让步,“如果是这样的话,基础代言合同还是六年1亿5000万。”
接下来。
两人一顿扯皮。
最终。
良久后。
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
基础代言合同还是六年一个亿,安德玛与薛连城创建连城品牌公司,薛连城拥有所有权,薛连城占股还是70,安德玛占股30,三年投资一亿美元,均由安德玛出资。
而安德玛提供平台,设计,生产,销售渠道,宣传渠道等协议。
以上。
成立的前提是,安德玛和连城品牌在中国市场总营收额,合同期内要达到6亿美元,才能生效。
一旦达不到。
那就按b协议执行,也就是普兰克所说的,连城品牌收归安德玛所有,安德玛占股51,薛连城占股49,但基础代言合同改为了十年期一个亿。
就相当于对赌。
以6亿美元的中国市场营收额为界线,风险彻底分摊。
六亿以上,薛连城赚大头,安德玛赚小头。
这是理所当然的。
毕竟这是薛连城利用自身影响力,变现出来的价值,薛连城毫不退让,势必要拿大头。
而低于6亿美元的营收额,薛连城要多卖身四年,相当于一千万一年,对于安德玛来说也不贵,非常划算……
所以。
双方各取所需。
薛连城是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这一点从微博热度可见一斑。
而普兰克相对比较保守,姚明就是前车之鉴,他不太认为薛连城能仅仅利用影响力,在中国卖出6亿美元的营收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