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离家太远,会忘记故乡
十八年后,她想回故乡了。
但儿女都在这里,儿子明年高考,她才一直没跟丈夫离婚。
“兰姐,考虑一下嘛,公司我开,老板你来做,工作压力也不会大,就我一个艺人。”柳芊芊明确挖人了。
“我会好好考虑,不是敷衍你。”张若兰郑重点头。
不让她出钱就好说,风险她不用担。
她以资源和人脉入股。
资源和人脉没变现前,一文不值。
可很多资源和人脉,钱都买不到,属于有市无价。
“嗯,那不打扰兰姐您休息了。”柳芊芊很开心,她一直关注张若兰的朋友圈。
张若兰很早就想回郡沙城了,若不然,柳芊芊也不会冒然邀请对方。
如果对方不愿意的话,柳芊芊只能通过对方来寻找合作伙伴。
资源为王,很多圈外资本想入行都没门路,只能搞风投。
而搞风投,被当作冤大头的不计其数。
爸妈经商,柳芊芊耳濡目染,知道如何创业。
她不需要全知全能,只需要知道公司需要什么人就行。
跟柳芊芊挂断电话,张若兰走出房间,坐到客厅沙发上。
她男人也是圈内人,在圈内的声望,比她还高。
看了眼落地窗外的阳台,张若兰冷冷一笑。
那个衣冠楚楚的老男人,现在不知道在哪个年轻女人的肚皮上呢。
目光收回来,看着儿子和女儿的房间门,张若兰叹气。
虽然每年都回家乡,每次回去也觉得它不是记忆中的家乡和味道了,但她还是想回去。
唯一割舍不下的,是她这双儿女。
他们的家乡,是燕京,不是郡沙。
张若兰最遗憾的是,在儿女几岁的时候,没回郡沙。
那时候,她跟丈夫就没感情了。
把公文包里的一份合约拿出来,张若兰扔到桌子上。
“吃人不吐骨头,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张若兰摇头。
这份合同,是盛世让她给柳芊芊的续约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