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路人甲到知青院了
沈青姝努力回想剧情,书里介绍了,女主田宓上辈子被闺蜜坑嫁给了一个渣男,二十几岁就被家暴打死,死后重生回了几年前才下乡的时候。
面对毒闺蜜的虚情假意,田宓重生归来各种打脸,还把她和渣男凑成了一对,然后又结识了真命天子季宴礼,被救赎开启了甜宠生活。
当然作为女主,田宓还有一个灵泉空间,寄生于家传玉佩中,可惜上辈子被毒闺蜜骗了去,女主重生归来之后第一时间就将玉佩抢了回来,滴血认主。
玉佩空间可以种植,灵泉还能一定程度上美容养颜,田宓靠着空间混迹黑市吃香的喝辣的,改革开放后更是开起了护肤品公司,一跃成为身家数十亿的女富豪。
当然这个灵泉空间有一个bug,它必须要人实打实的劳作,从开垦土地到播种收割,都必须本人进去自己做,并不能靠意念一键操作。
沈清姝想到小说里女主每天下工后,半夜还得进空间种地,顿时啥羡慕的心思都没有了。
灵泉空间再好,那也没有不劳而获,摆烂来得爽~
至于女主的毒闺蜜,沈青姝看向一旁长相普通拉着她小声说话的女孩,眼神有些微妙。
所以现在情况就是女主还没重生,毒闺蜜也还在蹦跶,剧情还没开始。
孙胜男注意到她的视线,眨了眨眼,“你好,我是宓宓最好的朋友孙胜(生)男。”
要不是沈青姝知道剧情,差点被她虚假的模样给骗了过去,谁能想到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女孩在原文上辈子里把女主坑得那么惨,果然人不可貌相。
沈青姝抖了抖胳膊,简单点了个头,没有跟她交谈的意思。
孙胜男看了她一眼,眼神从她漂亮的脸上掠过,有些嫉妒,随后不着痕迹的移开。
办理完交接手续,沈爱国也不再耽搁,让人开着拖拉机哒哒哒的往回走,趁着现在中午,得赶紧把新来的知青给安排好。
沈青姝有幸体验了一把这个年代的敞篷车,伴随着阵阵灰尘和轰隆隆的黑烟,连忙从包里翻出一块布套在头上。
田宓看她的装扮,有模有样地学了起来。
孙胜男扯了扯田宓的袖子,田宓这才恍然大悟,递给她一块粗布,“胜男快裹上。”
一行人,各个都阿拉伯妇女打扮,罩着面巾,只露一双眼睛在外面。
“爱国叔,咱这得多久才能到啊——”拖拉机噪音大,沈青姝扯着嗓子问道。
“拖拉机也就小半个小时,拉稳了。”沈爱国中气十足地大喊。
沈青姝心算了一下,要是单靠11路公交,大概得需要一个多小时,这还是大队离公社比较近,其他大队估摸着得两个小时了。
果然比起努力,选择很重要。
沈青姝他们到的时候正是下午上工的时候,拖拉机停在了大队部门口,前面就是一片麦场,地够宽敞,在这儿做活儿的人还挺多。
一路过来,沈青姝的第一印象就是穷,即便是她有所准备,但看着这些极为粗糙的土坯房还是超乎了她的想象,有的墙壁甚至已经出现了裂缝。
社员们看着他们这群普遍颜值很高的知青,脸色也不太好,在他们的认知里这长得好的,多半都不咋顶用。
有大娘拉着沈爱国走到一旁小声嘀咕起来:“爱国啊,你咋都不挑挑,咱是要能干活的,你弄些光长得好看的顶啥用,一年到头还要分大伙儿的口粮。”
她这话说得埋汰,字里行间都表示了对这群知青的嫌弃。
很不巧,在场的五个人耳朵都比较灵,听了个清清楚楚,想反驳吧,还拿不出手,比起庄稼汉来,他们确实各个都是菜鸡。
一时间真就是安静如鸡。
至于不在好看范畴的孙胜男,此时心情有些诡异的兴奋。
“婶儿啊,你可把我冤枉惨了,我这还没挑?你是没看见剩下的那些病病殃殃,风一吹都能刮跑的知青,好歹我带回来的看起来健康。”沈爱国直呼委屈,他在大队里年纪不算大,才三十出头,像问话的婶儿都是看着他长大的。
大娘瘪瘪嘴,看他们的眼神别提多嫌弃了,唯一给好脸的还是吴庸。
作为全场最瞩目的崽,吴庸尴尬地摸摸脑袋,老季这人,别人不清楚他还不清楚吗?别看这人看起来不显山露水的,揍起人来贼猛。
“好了婶儿,你们忙着吧,我先领他们去知青点。”沈爱国摇摇手,示意这群爱八卦的大婶子小媳妇儿赶紧散了。
随后领着人往另一边走去。
等他们走出几步,原本消停了几秒钟的大婶儿们又开始议论了起来。
“我看啊,这群人也就那个长得黑点儿小伙子能有点用,另外白白净净的那个,啧啧啧……”
“要我说啊,那俩女娃长得都还挺俊俏,那小脸儿嫩得能掐出水来。”
“长得俊能当饭吃啊?要不你领个回家给你当儿媳妇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