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朱雀现世
玛利亚回去面壁了,马克西米利安也觉得无趣,桌上只剩下弗兰茨和路德维希,以及父亲弗兰茨·卡尔大公和母亲索菲夫人了。
路德维希的行为出人意料地无聊,他并没有太多小孩子的心思,由于弗兰茨曾经对其讲过一些勤能补拙的鸡汤,前者便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哪怕是此时的宴会上他也在自顾自地看着书,研究着其中的内容,希望有一天可以学以致用。
但是路德维希显然找错了方向,因为他手里的是一本圣经,以及某些教授和神棍为了讨好他而特意编写的圣经练习册。
“路德维希,你该把手里的书本放一放,享受一下美食,以及美好的家庭时光。”弗兰茨劝进道。
“不,大哥。你曾经说过开卷有益,我知道我的天赋不如你们,但是我相信勤能补拙...”
老实说弗兰茨并不擅长说教,只是希望自己的笨弟弟找对方向。
“谁说你不如我们的,你只是没发觉你的才能而已。”
“真的吗?”路德维希还是很信任自己这位长兄的。
“是的,你比我们任何人都努力,所以你便是努力的天才。”弗兰茨搜肠刮肚终于想到了一句可以安慰人的话。
“努力的天才!?”路德维希听完有些难以掩饰地激动。
“是的,不过我还是建议你多看一些《圣经》以外的书籍,你需要开拓一下视野,比如刑法和国家地理就不错。”弗兰茨循循善诱道。
“好的!大哥!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的。”路德维希回答得十分响亮。
“嗯,多吃点饭,多注意身体。大哥相信你。”弗兰茨意味心长地拍了怕路德维希的肩膀,后者顿时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重了些。
路德维希终于放下书本,开始好好吃饭了。
弗兰茨·卡尔大公已经喝了好几瓶酒,又喝了两大碗汤,正在自己的座位上揉肚皮。
索菲夫人则是一面欣赏着大海雀身上漂亮的羽毛,一面品尝着用其肉做的美味。
实际上这种珍贵的羽毛在弗兰茨眼中甚至还不如鹦鹉或者孔雀的尾羽。
不过物以稀为贵这句话在奢侈品行业中尤为适用,此时的野生大海雀恐怕已经绝迹了。
历史上1844年7月3日,在冰岛附近的火岛上,最后一对大海雀在孵蛋期间被两名渔民发现并残忍杀害,最后一颗蛋还被不慎踩碎,彻底断绝了其种族的未来。
不过此时维也纳总共还有三十六只存活,弗兰茨将其分成了两组分别饲养以防发生一些不可控的意外。其实除了大海雀以外,他还收集了很多奇珍异兽,比如恐鸟。
这种曾经遍布新西兰的巨大鸟类,弗兰茨派人收集了好多年才找到了两对。不过由于海运的不确定性,他并没选择让人运回维也纳,而是将一对安置在真腊,一对安置在南明。
恐鸟以其巨大的身形而得名,实际上在英文中的意思便是巨大而恐怖的鸟类。这家伙的平均身高可达3米,比现在的鸵鸟还要高1米,体重更是可以超过250公斤,是真正意义上的“巨兽”。
不过大洋洲的生物,战斗力普遍都不高,这种“巨兽”虽然有强壮的双腿,但是却不擅长奔跑。
巨大的鸟喙并不是用来战斗的,而是“挖掘机”用来挖断树根,以及开坚果。
它的主要食物是植物和昆虫,同时也会攻击他们能找得到的小型啮齿动物和蛇类。
这种大洋洲的原生物种很呆,它们见到比自己小的动物不会逃跑,体型巨大且肉质鲜美,所以迅速成了毛利人的主要肉食来源之一。
之后欧洲殖民者的滥杀才是导致其灭亡的直接原因,因为它们猎杀的速度远远超过了恐鸟的繁殖速度。
好在一些偏远的毛利人村落出于祭祀等目的还保存了几对恐鸟,弗兰茨派去的探险者用每只三十条枪的价格换到两对恐鸟。
因为当地人对货币不感兴趣,反而是由于英国人的不断入侵导致其对枪械的需求十分迫切。
这些恐鸟本来就是献给毛利诸神的,而这些奥地利人愿意用枪和他们交换被其视为神的旨意,所以也欣然接受了。
(毛利人信仰的是多神教。)
实际上探险者们都觉得自己的生意做的很亏,因为这些巨型“鸵鸟”看起来不值那么多枪。
而且恐鸟实际上也并不难抓获,因为这种鸟类体型巨大,且总是明目张胆地行走在平原地区,还是结伴而行。
同时恐鸟和其他鸟类一样,有趋光性,一旦被黑布挡住光线就会变得安静容易控制。
他们都觉得只要有机会完全可以靠自己抓到恐鸟,但1843年毛利人和英国人的战争让这些自负的探险家们都闭上了嘴。
“怀劳河惨案”毛利人不但打赢了英国人,还把抓到的英国俘虏都吃了,这让西方列强第一次领教了所谓“土著”的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