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本案的被告
书记员拿着词稿递给她:“麻烦你照着上面的文字从头到尾念一遍,记住声音大一点。
“本人谨以真诚致誓,所作之证供均为事实以及事实之全部,如果有虚假或者有不真实的成分,本人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制裁。”
书记员:“好的,谢谢你。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发问。
叶枫没有离开自己的座位:“艾雅娜女士,请问你与本案的被告是什么关系?
艾雅娜:“他是我的老板,我是为他工作的。
“请问在2019年的7月13号晚上的七点至十点之间,你正在做什么?
“当晚我在波士顿酒店登记入住手续,之后一直逗留在酒店的1874房号里,直到十点四十分以后,我才离开酒店。
“请问当时还有谁与你在一起?
“我老板—罗坝沙。
“也就是本案的被告。
“是的。
叶枫:“由七点至十点之间,足足有三个多小时的时间,你们待在酒店里做什么?
艾雅娜:“被告第二天要准备参加一个财政会议,但是那个会议要准备的资料以及过往的数据非常之多,他要求我跟他一起去参加这个会议。
还邀请我入住酒店,除了准备开会要用到的文件,还可以一起放松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