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押后审讯
到被告下来;同时你也不知道被告坐电梯上去做什么。”
“是的。”
“也就是说,你只能肯定,被告
曾经出现在公寓的范围内,仅此而已。”
“是的。”
“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法官:“主控官,你是否还有其他的证人,如果没有,那么将会由辩方传召相关的证人出庭作证。”
辛可婷默默地站起来,经过几番思考,她刚想说两句,此时法庭外走进了一名类似律师助手的人员,他匆匆忙忙地在辛可婷的耳边小声嘀咕着,并且递了手上的文件给她看。
她立马转过头对法官说:“法官大人,控方由于找到新的线索以及新的证人,但需要时间搜集证据以及联络证人,故此我恳请法官阁下批准控方将此案押后审讯。”
叶枫站起来喊:“反对!法官大人,辩方在开庭审理之前已经给足够的时间让控方搜集证据,现在控方又提出新证人新证据,还要求押后审讯。
我认为这对我的当事人是非常的不公平,并且会增加我当事人的心理负担,对他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辛可婷不屈不饶地抗辩:“法官大人,这一位新证人对该案件有很大的帮助,是会直接影响该案件的最终结果。
但我们需要时间去劝服该证人出庭作证,我再次恳请法官大人批准案件押后审讯。”
法官:“控辩双方律师,请跟我入会议室进行商议。”
法庭会议室最初的设定是法官与陪审团商议案件的场合,但后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控辩双方各执一词的激烈斗争
也随之而增加;
因此会议室又多了一个意义,那就是让控辩双方在遇到法律程序上的矛盾时,可以用来商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