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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二一章 你知道打工意味着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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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菁不是个好人,但有一点不得不承认,那就是她的厨艺挺好的。

当初她本来就想着靠厨艺留住蔡其祥的心,在这上面下过苦功夫,艾莉莉都是她给教出来的,平时没事做,自己也喜欢弄一点好吃的,厨艺自然不差。

这是严鑫第一次来她家,为了招待这个身家过亿的年轻人,这一顿饭准备得很丰盛。

吃饭的时候,严鑫还不忘记夸上几句艾菁的厨艺。

因为艾菁厨艺确实好,所以他夸得也并不违心。

吃完饭后,和艾菁打了一声招呼,然后就带着艾莉莉出去逛街去了。

艾菁自然也没有阻止,只是让他们不要玩的太晚了,早一点回家。

两个人没有开车出去,而是打的,先去了天佑城,在那里过了半个多小时,严鑫还在那里的珠宝柜台买了一串金项链送给艾莉莉。

本来还想过要不要买一件首饰送给艾菁,问了艾莉莉一嘴,得知艾菁这些年也收了不少首饰,价值加在一起都过百万了。

于是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买太便宜了,人家也不喜欢,丢的还是自己的面子。

买太贵了,他不舍得。

那样的人就不值得花那么多钱讨好——哪怕是看在艾莉莉的份上。

心里不由得想到了冯曦的妈,那个上辈子的岳母,想着:“要是给她送去一件几百块钱的首饰,她大概都得开心死了。”

而送给艾菁,哪怕是几千块钱的,人家都会嫌弃。

他虽然有钱了,拥有着上亿身家,但是他的消费习惯消费思维还没有赶上他的财富额度,还是会有他的舍不得。

艾莉莉倒是没有嫌弃严鑫送的礼物,很开心的当场就挂到了脖子上。

两三千块钱的金项链,不会太细,也不会粗得跟混社会的大哥一样,挂在脖子上,金灿灿的,更显得那一片皮肤的白皙。

从天佑城出来,两个人又手牵着手往花溪公园那边走去。

有点距离,但是他们也不想打的过去,就这样手挽着手在街道上走着。

小榕镇没有羊城繁华,各方面的设施都不如羊城。

严鑫在羊城的时候,很少逛街,晚上吃完饭后基本上都是在小区里面逛着。

来这里和艾莉莉一起逛街,不是因为这里的风景多好,而是因为上辈子有那么几年时间,他就在这里生活,很多不开心的时候,就是一个人走在这条路上,散散步,散散心。

这里留下了他的一段青春岁月。

那原本应该是他人生中最好的一段时光,可是在那个时候他又穷又自卑,跟父亲关系不好,也没有女朋友,独自生活在这一座城市,看不到未来,有时候甚至不太明白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只是浑浑噩噩的活着。

那一段时间他就像一只离家的狗一样,流浪在这一座城市森林中,孤独且茫然。

那是一段不快乐但很难忘的岁月。

这一条路上承载了他太多的少年愁。

现在走在这一条路上,他已经不是上辈子那个贫穷且自卑的少年,而是一个身家过亿的青年企业家,年轻有为,年少多金。

而且还有了伴侣,不再是孤单的一个人。

和艾莉莉手牵着手走在这一条路上,看着那些熟悉的场景,心中有着无限的感慨。

还有着浓浓的幸福感。

吃过苦的人最能懂得幸福的滋味。

两世为人,对比之下,更能明白今日之好。

艾莉莉感觉也挺幸福的,她的幸福感来自于陪着严鑫一起散步,更来自于在这座城市获得了散步的自由。

在去年,她都还没有这样的自由。

晚上要出去,得编一个合理的理由,要不然都不能出去。

在这里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她晚上出门,要不就是陪着她妈,要不就是实在需要某件东西去购买,而且还要很快的回家。

这座城市的夜色是什么样子的,她都没有好好的欣赏过。

以前严鑫在这里上班的时候,他们也没有机会一起出来散步。

这样手牵着手在这条街上散步,对他们来说还是头一次。

牵着严鑫的手,慢慢的走在街道上,艾莉莉对他说道:“我在这里住了那么长时间,都不知道这里的夜色是这个样子的。”

“我倒是知道,”严鑫笑着说道,“我在凤翔城上班的时候,下班后会经常来这里逛,打发无聊的时间。”

他说的其实是上辈子的事,这辈子他还真没有多少时间来这里瞎逛。

艾莉莉道:“这里夜色也挺漂亮的,在这里散步,应该心情很好吧?”

严鑫摇头:“那也不一定,有时候看到街上一辆辆的豪车开过去,街道上的行人也一个个穿得光鲜亮丽的,成双成对,欢声笑语,想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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