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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半个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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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明故装做镇定的说,他看出乔阿蒹好像发现他的什么,又问道:“老同学,你来火车站……是送人?”

“是的……我过来送一对,比咱们大一届的知青回上海……你来这里照相,还不如回上海呢,上海火车站照相的人多呀……”

“回上海?上海……我是回不去了!老婆有病……不瞒你说,我来这里照相就是挣钱给她看病。另外,我家在上海也没啥有人了,爸爸和妈妈都没了……”刘春明说着,脸上涌起一种难言的羞愧。

“什么?你照相挣钱,是为了给老婆看病……那么,你的老婆患得是什么呀?”

“是先天遗传的脊髓炎病……关节活动不了,生活不能自理。”

“是吗?听说这种病可不好治啊……”乔阿蒹深表同情的说。

这时,便听见刘春明讲起,他娶队长女儿王招弟当媳妇的故事:

……刘春明来到方家屯插队的第一年,青年点的房子还没有盖好。他和另外的两名知青,一起被安排在一个老贫农家里居住。

这个老贫农的房子又破又乱,屋里还有一股酸臭味,地下几乎插不进去脚,刘春明他们三个知青就挤在北炕上。

时间一长,这样的环境谁也受不了,他们三个知青就去找队长王广成。

队长王广成也没有办法,就把他们三个人化整为零分散到三个家庭居住。队长王广成看见刘春明长的溜光水滑,挺招人喜欢的,就把刘春明留在自己家里住,便说:“等青年点……集体户的房子盖好了,你们再搬走。”

队长王广成的女儿叫王招弟,她跟爸爸的眼光一致。她也发现刘春明长得溜光水滑,便一见钟情。觉得刘春明小伙子知情达理,模样也帅,就打心眼里喜欢他。

爸爸看出来女儿的心思,便提醒她说:“刘春明可是大城市的人呢……在这里的时间不会太长的。”

“他往哪里走啊?他的爸爸是个大坏蛋y派……”王招弟自信的说。

队长王广成闻听,便明白了,女儿心真细啊!她已经做了调查研究。他担心说:“闺女呀!刘春明这小伙哪都好……可他的爸爸是个y派……还是离他远点好,免得影响你。”

可是,性格开朗的王招弟不听爸爸的话,便主动的接近刘春明,还偷偷给他煮鸡蛋吃。就这样一来二去,她们两个人就好上了。

一次铲玉米地,王招弟要求和知青们一组,大家一看是队长的千金,谁也不敢说不字。

结果,刘春明一天也没干什么活,都让王招弟逼着大伙帮刘春明铲完了。

从那以后,刘春明插队的生活不再枯燥乏味了,王招弟天天的陪着他。两个人在一起度过两年美好恋爱时光,男欢女爱免不了产生爱情的结晶。很快,王招弟就怀孕了。

队长王广成发现女儿怀孕的时候,生米煮成熟饭了,才同意让她们俩在一起,逼着她们俩赶紧结婚。

这下刘春明傻眼了,他知道,自己一旦结婚了,那么什么招工回城就更没有希望了。

其实,王招弟这个姑娘长的不算太漂亮,在刘春明的眼里就算是一般人,关键她比刘春明还大一岁。他也听人们说过,女大一不是妻的说法。

实际上,他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作为知青来讲,在农村结婚生孩子。那么,招工回城的机会几乎为零。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刘春明,眼看着人家知青们,一个个的招工回城、当兵、上大学离开了这里,他的心都碎了。

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天”,他的老婆生病了。

到医院查出,王招弟患的是先天性脊髓炎疾病,为了看病,刘春明花掉了自己的所有积蓄。

刘春明一向不愿意干锄草、割地、施肥等农活。农村的春种秋收,从早忙到晚的日子他过够了。

刘春明便利用自己摄像的技术和爱好,他来到火车站广场上,给路人照相挣钱为老婆看病……

今天,乔阿蒹看见刘春明被折磨成这个样子,上海他是回不去了,一个大老爷们总是两眼泪汪汪的,为了挣点医药费,而在这个尘土飞扬的地方忍受着屈辱和劳作。心想,他将来一定会有出息,能成就大事。

乔阿蒹想到这,从包里拿出两百元钱便同情的说:“老同学不要太难过……这点钱你先拿去急用。等我回上海,再给你汇钱。”

未完待续 (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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