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爷有气
白雪峰对胡人的忽悠起到了大作用,那帮傻瓜真的开始攻打关隘了。天大的急事,林枫却不慌不忙。他慢吞吞的穿着衣服和鞋子:“咋呼什么啊,别急撒。”“还不急!你是想靠女人来安慰自己么前方的将士正在血战!”林枫伸展懒腰,拍了拍她的胳膊:“不会血战的,守轩关的人是个酒囊饭袋,有名的逃跑将军,他一定会放弃。”“那你还高兴的起来百姓怎么办”“亲爱的,你现在着急管用么,我又不是神仙,一下能飞过去。”钟红夜的意思是派兵支援,立刻派遣十五万兵马去救援。可是日夜兼程赶过去,到时候也来不及了。他跟安国公主徐莹莹承诺过,军中的事情,由她来负责,林枫不插手。“你快想想办法啊!”“飞鸽传信,就说月国已经退出了红潼关。”“能行”“哎呀,胡人是不会自己战斗的,他们想靠一己之力打大乾,国力耗光了也办不到的。按照我的吩咐去办就行了。”两天后。白雪峰不是个轻易为情所动的女人,尽管林枫大大满足了她,但她的心思依然在月国,这就是作为帝王的情怀,国家和人民才是她最想要的。只是,边关战事顿起,林枫也没心情在这时候把‘彩礼’送到月国去。飞哥传信的速度是很快的,应该很快就有结果了,朝中臣子也紧张万分。徐云初是宰相,可他不懂打仗,爱莫能助。晚上,林枫气冲冲的来到白雪峰的寝宫,坐下就发火:“给爷倒酒!”“凭什么你答应给我的东西还没给呢。”“我没那么多功夫!”“那你打开国库,我自己去拿,我自己带回月国去。”搞笑,国库是那么容易打开的么,刚娶的妃子就要离家出走了,林枫这个做皇帝的,脸上怎么能挂得住。“不行!”“你……你可是答应过我的,不能出尔反尔!”边关的人都很怕死,三十万胡兵压境,当官的、当兵的都跑了,留下百姓任人宰割。这全都是白雪峰造成的,因为她没智商。今天早朝,徐莹莹请求带兵出征,只带去了八万人。对她的能力,林枫绝对信任,可是这段时间要死多少百姓。男人会被杀、被当成奴隶,女人的下场……不言而喻了。“倒酒!”白雪峰很高傲,就是不倒。女子为尊嘛,哪有女人给男人倒酒的道理,不一巴掌抽过去都算客气的了。这个桀骜不驯的女人,不一次性把她给办踏实了,她就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想到此,林枫大步流星上前,一下点住她的穴道,朝床板一丢。“你干什么!混蛋!”半个时辰不行就一个时辰,再不行就两个时辰,看你能招架到多久。练过武的女人,身体承受能力确实比普通人强很多,白雪峰的武功都快跟阿尔纳郡主一样了,内力很足。不过这样也好,还能强化林枫的天合神功。再倔强的女人,也经不住男人的狂轰滥炸,连续六天,白雪峰真的扛不住了。但是胡人现在已经骑虎难下,统兵的又是胡王的长子,一心建功立业,不打到丢盔弃甲的程度,绝对不会丢手。朝堂上,兵部的几个官员一声不吭,不知道该说什么。徐云初更是无言,带兵的是他孙女,说好了不是,说不好也显得矫情。“怎么了,你们都不说话,难道朝廷是朕一个人的么”在站的大多没读过书,对朝廷礼仪知之甚少,但不懂打仗,说了也是废话啊。“徐相,你不说几句”“万岁,带兵之人,是臣的亲孙女,臣……不好言说。”“你是在指责朕了。”“微臣不敢,只是……莹莹确实不适合带兵打仗,若皇上此时能另选贤能出来,匡扶过失,或许可以……”“好啊,那你说个人出来,朕马上就撤了安国公主。不过咱们可有言在先,下一个被举荐做大将军的人,只准胜、不准败,否则满门抄斩。”我靠,下这样的军令状,谁还敢统兵呢,胜败是兵家常事,谁也不敢说打仗就稳赢啊。早晨刚收到一份奏折,胡人已经连下七座城池,杀戮百姓达到十九万人,骇人听闻,他们这样做,是要跟大乾撕破脸皮了。对于这样的国度,就一个字,灭!“徐相。”“臣在。”“朕给你一个任务,从各地招募兵马,要一百万,限期一个月。”老头呆了,一个月弄到百万兵马,何其难。其实大乾的兵马远不止这点,只是林枫做皇帝,很多地方上的督抚们不服气,都不来朝拜,全都拥兵自重。看似当了皇帝,真正听命令的,不超过三个省。“皇上,臣……”“不说这些了,银子,朕不少给你,朕要用百万大军鲸吞胡国。一个人口不足两千万的诸侯国,竟然也对中原杀戮作孽,朕可不做亡国之君。”时间一天天过去,安国公主前线作战很得利,人数虽少,打仗也少,但却能每战都必胜。真想不到,胡人开始硬钢了,尝到了各种兵不血刃的甜头,认为大乾无良将。接近轩关的一座城池里,安国公主身穿铠甲,六个将军围着她坐。因为连续几次胜利,夺回三座城池,在场的将军也不敢小看她了。“公主……”“出征在外,叫我徐将军好了。”“将军,咱们应该趁热打铁,一举拿下其余城池,将胡人赶出关外。您智谋过人,那胡王的儿子根本不是您的对手。”徐莹莹浅浅的一笑:“轻敌可是兵家大忌,哪怕敌方是个没读过兵书的人,你也得当他是高手,只有这样,咱们才能时刻都保持警惕。”她说话没有无的放矢,几场小胜,胡人没有死多少,吃败仗的胡人后退也是很有章法的。不难看出,这帮胡人很会打仗,不是无能之辈,没准,前面的城池已经设下陷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