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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一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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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上班,下班,加班。

直到要生产的前一个礼拜,致桦还在车位上卯起来干活。

后来是因为怀孕引起全身肿胀得难受,不能久坐,弯身都很受罪,这才请假回家待产。

致桦的生活,似乎在城里走上了正轨。就像卫星在预定的轨道上行驶。

身后的地震旋涡,是谁也预测不出来的。

人,都是往好的方向看,都认为自己是走在阳光灿烂的大道上。就像现在的致桦,终于安了家,有了小宝宝。老公冯建成对自己体贴入微,与公公婆婆在一起生活,吃湿的,攒干的,挺好。

这样的城乡结合家庭,在省城这繁华的都市,非常普遍,就像致桦的同事,全部是在童装厂上班的期间,安下的家,成为了城里的半边户。

所谓半边户,就是夫妻二人,一个是城里的居民户口,一个是农村户口。

这是八九十年代,我国城乡结合下的国民国情。

致桦与冯建成真正走到一起后,才慢慢了解了冯建成这个城市家庭里,最真实的一面。

他们两个人的介绍人红红,正是因为当时冯建成租住在红红的娘家,红红在娘家的对面暂时租的房子。

红红是在致桦的末后来的童装厂。

当致桦与冯建成真正结婚之后,红红就搬回到了自己原来婆家的居住地,也许是新房建起来了。

红红在娘家附近租住是临时过渡。他们的房子在拆迁,红红也只是在娘家这边过渡了年吧。

就是这年把的过渡阶段,红红促成了致桦与建成的婚姻。

也许会有疑问,为什么红红不直接住在娘家,有空房租给建成住,都不给女儿女婿住呢?

是这样的,按这里的风俗,嫁出去的姑娘,绝对不可以在娘家与女婿共在同一个房间住,哪怕是偶尔回娘家过夜,也不行。

有句古话是怎么说来着:

“宁停丧,不停双。”

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

按照传统习俗,一个屋里,家里的男主人和女主人名正言顺同吃同住。女孩子出嫁之后就是女婿家的女主人了,就连族谱上都没有姑娘的名字。

但是,如果是本族的其他男的带女的回来,是可以在一个屋里睡觉的。

也就是,相当于族谱上可以登名字,就可以同房。

就像一个家中的兄长和弟弟,还有堂兄堂弟,都可以在自家族的房子里同居。

唯独嫁出去的姑娘不可以和女婿在娘家同房间里睡。

不是同家族的任何夫妻,都不能在别人家里同房间睡觉的。

祖训不可违也。做人之大忌。切记切记!

听说有一个傻姑娘,在回娘家吃酒席的时候,本来家里是分开安顿傻姑娘和女婿过夜的,女婿就在堂屋里临时搭个铺对付一晚上的,可是,到了后半夜,傻姑妈偷偷地跑到堂屋,跟自己男人睡在一个被窝里。直到早上,被嫂子看见他们两个都在堂屋的铺盖上,气得嫂子指着这一对家伙,一顿数落。

这还不算,等他们吃完酒走了之后,哥哥嫂子没办法,只能把房子的主梁卸下来,然后再换一个主梁。

你看,多麻烦。

这可不是好玩的哟。这关系着一家的运势。

不管这事对家庭运势,有没有影响,最好不要去触碰。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也就一两个晚上的事,克服克服,尽量避免,实乃为上上策也。

红红是因自己婆家那边拆迁,临时过度,在娘家这边附近租房子住,新房一旦可以入住,就搬回去了。

而冯建成在红红娘家租房子住,则是无房住,长期租房子住的家庭。

建成一家,包括父母,之前在城里的市中心有房子住的,住了好多年。

后来,这房子的主人从天边回来了,要求住在他家房子里的六个家庭,全部搬起走,他说他自己要拆了重做。

嘞,只能搬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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