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你肯定是喜欢我
陆景熠同意是同意了,但条件可没少加。
比如,安排了一个全能保镖住在林笙旁边的宿舍。
再比如,只能在有早八的前一晚才可以过去住。
最后,那一晚还得由他亲自护送。
听完,林笙心里骂骂咧咧。
【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你养的小金丝雀呢。】
想到这,他转了转眼,决定贩个剑。
低眉娇羞,身体慢慢靠过去,手指在男人手背轻轻打转,然后一点一点往上走,最后落在他的唇间挑逗似的描绘,声音极尽缠绵。
“哥哥,你这样对我,我会误会的,误会......”
“哥哥喜欢我。”
说着,又往男人耳朵里吹了口气,唇瓣在耳垂旁若即若离:“嗯?是不是呀,哥哥。”
陆景熠手掌蓦地紧收,意识到不对劲,他移开目光抬手将人推离,双腿不自然交叠,冷声道:“你想多了。”
“我这是身为监护人的职责所在。”
见他眉心紧拧,神情不愉,身体也变得僵硬起来。
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浓浓的崆峒气息。
林笙眼中闪过得逞笑意,他坏笑着再度贴了上去,鼻息娇哼:“我才没有想多呢,哥哥都不敢看我,肯定就是喜欢.......”
“周叔,停车。”
汽车应声停下,陆景熠冷漠望着林笙:“你,坐前面去。”
“不嘛,我要和......”
“快去。”声音不容拒绝。
“哦。”林笙悻悻闭上嘴,一脸不情愿。
其实心中早就乐开了花。
【哼哼,难受了吧。】
【让你独裁专制管东管西,恶心不死你。】
【啦啦啦啦啦啦啦,我从来都不骑,突然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
欢快的儿歌从前座传来,声音雀跃到挡板都挡不住。
男人垂眸瞥向身下某处,一声自嘲嗤笑从口中溢出。
认栽吧,陆景熠。
他长吁一口气仰靠在座椅上闭目平息,脑海中浮现的是三个月前第一次见到少年的场景。
局促不安地站在母亲身后,说话声音小小的,人也小小的。
巴掌大的小脸,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红了彻底。
漂亮极了。
没人知道,他看了许久。
后来,少年总是来找他,眼神里充斥着赤裸裸的爱意。
真诚又大胆。
与最初判若两人。
可不管是哪一个,都漂亮的让他挪不开眼。
但他......不能回应。
思及此,陆景熠笑出声。
现在可不是他能不能回应的事。
即使回应了,想必也会被小崽子当成神经病。
没给他送精神病院都算好的。
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
就这样看着他、也不错。
等他以后大了点,再帮他找个真心喜欢的男......
妈的。
陆景熠生平第一次没忍住爆了粗口。
这一条废掉。
等他死了再说。
——
林笙这一路都是开心的,但也只是这一路。
等到了公司,他才知道招惹戒色大师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这丧心病狂的男人竟然让他临摹心经。
嗯,软笔。
他握着小号紫豪看向陆景熠,祈求:“阿景,我不会这个。”
“能不能换硬笔啊。”
陆景熠快速签着文件,头也没抬,一本正经胡说八道:“不能,我这病只有软笔治得了。”
林笙:......
【我看你是真有病。】
【想报复我就直说,这种鬼话也说的出口?】
【哼,写就写,就怕你镇不住本大师的墨宝。】
陆景熠不动声色勾了下嘴角:“写坏了也没关系,储藏室还有好几刀纸,慢慢来,总归能有一张好的。”
刚蘸了墨水准备大显身手的林笙一顿,未舔笔的笔尖垂下一滴浓墨,晕染一片。
他看着这张废弃的纸瘪了瘪嘴,默默换了张新的。
开始一笔一笔笨拙书写。
早写几张好的,早点结束。
不然就得一直写下去。
这笔账林笙还是会算的。
遗憾的是,尽管他小心再小心,可还是废弃一张又一张。
一个从未接触过软笔的人,怎么可能控制好力道,提笔就是一团。
乌漆麻黑。
连小脸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