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叛军:我的钱哪?我的粮食哪?!
阿爷?
听到这有点儿熟悉的声音,胖胖的御厨飞快地抬起头。
这人,略眼熟啊。
御厨赶忙揉揉眼睛,拼命回想。
然后——
“小崽子?你是高盛那个小崽子?”
御厨惊喜不已。
作为御膳房厨艺最好的太监,深受皇帝的宠信。
御厨绝对算得上御膳房的老大。
宫里不知有多少小太监,跟在他的屁股后面,拼命地巴结。
要么是想拜他做靠山,要么就是想偷学几招手艺。
御厨在宫里这些年,也不知收了多少干儿子、干孙子。
高盛便是其中之一。
这小猴崽子,年纪不大,人却机灵。
最妙的是,高盛跟御厨是一个地方的人。
虽然不同村儿,但也是同属一个县,是地道的老乡。
看在同乡的份儿上,御厨便收了高盛当干儿子。
就连“高盛”这个名字,也是御厨帮忙给取的。
刚进宫那会儿,高盛还是高二狗呢。
“阿爷!是我!”
高盛看到干爹,也非常激动。
早上,他听从干爹的吩咐,去其他宫里送食盒。
回到御膳房,却发现早已乱了套。
干爹不见了,其他的小太监也都跑得跑、逃得逃。
高盛知道,自己的干爹手艺好,是陛下用惯了的厨子。
圣驾西巡蜀京,若是想起要带厨子,肯定会带上他。
干爹没有留下来等自己,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都是做奴婢的,高盛太清楚那种身不由己了。
所以,再次看到干爹,高盛非但没有任何怨气,反而十分高兴。
终于见到干爹了,干爹也还好好的活着!
“公主殿下,这就是御膳房的副总管,也是御膳房厨艺最好的人,姓朱,是奴婢的义父?”
惊喜过后,高盛也没有忘了主子还在跟前。
他赶忙恭敬地做介绍,并拼命向朱大厨使眼色:“阿爷,这是先皇后所出的公主殿下。”
“儿子此次能够顺利逃出京城,全靠殿下庇护!”
“如今,儿子与宫中的三十余宫人,都投在了公主门下。”
“公主殿下出身高贵,最是仁善,且爱才惜才——”
所以,您若是没有去处,赶紧转投到公主门下啊。
高盛太聪明了,虽然不知道干爹为何大半夜地在农田里溜达。
但,他知道,干爹一定出事了。
他感念干爹的照拂,自是不会丢下干爹不管。
且,干爹有手艺,能够让干爹投到公主门下,也是为公主招揽人才啊。
沈婳看向朱大厨,三十多岁的年纪,白白胖胖,一脸和气。
眼底虽然有惶恐、不安,却也还算清明。
应该不是坏人。
沈婳打量朱大厨,朱大厨也在偷偷观察沈婳。
他七岁就入宫,在宫里待了二十多年,自然比高盛知道更多秘辛。
他甚至见过先皇后王氏,还曾经为害口的先皇后做过酸黄瓜。
当年先皇后产下龙凤胎,却龙死凤生,先皇后也血本而死的故事,朱大厨也听人说过。
随后小公主被丢到冷宫,王嬷嬷忠心服侍小主子,期间,朱大厨也曾帮过王嬷嬷。
或许不敢明着做什么,但偷偷塞些吃食,对于掌管御膳房的朱大厨来说,真的是随手之举。
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冷宫里的小公主已经长大。
不但生得仙姿玉容,还似乎颇有手段。
自家干儿子自己了解,用朱大厨的话来说,那就是占了毛比猴儿还精。
高盛却愿意追随小公主,还真心效忠,足见小公主的能力之高。
有手腕、能力高好哇,叛军来袭,遍地狼烟,乱世即将到来。
能够有个厉害的主子,比什么都强。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小公主并不受皇帝的待见。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高盛觉得,自己一个要被陛下赐死的人,也就同样不受宠的小公主敢收留!
“老奴朱大郎,在御膳房当差二十七年,颇有些手艺。”
“老奴不才,愿为公主殿下效犬马之劳!”
朱大厨赶忙跪好了,连连叩头。
沈婳:……古代有好食材,可也要有好厨子啊。
如今,顶级御厨送上门了!
沈婳觉得,自己的红烧肉不远了。
“嗯!那就留下吧!”
沈婳也没有过多询问,非常干脆地留下了朱大厨。
高盛领着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