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故人
看着跟十年前没有任何区别的锦城大学,林风亦是无限感慨。
他跟楚凝霜一起渡过四年的大学时光,有他无尽的美好回忆。
如今故地重游,一切景物都依旧。
改变的只是人。
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
当时谈恋爱的时候,曾听楚凝霜说过是省城人士,想必现在已经回去相夫教子了吧?
“你……你是林风?”
就在林风思绪万千时,耳边却传来一道惊讶的声音。
紧接着一道穿着紧身包臀裙,颜值可以打八分的女子,就出现在他视野中。
“是你!”
林风脸上闪过一抹意外神色。
李晓雅!
他大学的同学。
当时林风作为锦城大学校草,身边追求者不少,李晓雅就是其中一个。
曾多次给他写情书和表白过,不过他并未答应,而是跟楚凝霜走在一起。
后面两人关系也渐渐疏远。
依稀记得毕业时,李晓雅最后一次找他表白,说将相忘于江湖。
没想到十年后竟然再次见面,倒是比十年前多了一份女人味。
身上更是穿金戴银,看样子应该混得不错。
“林风,真的是你,这十年你都去哪里了,怎么音讯全无?”
李晓雅走过来,有些好奇看着林风,走上前去仔细打量起来。
发现他比十年前更帅了。
只是当看到林风那一身,十年前毕业时穿的西装时,眼中闪过一抹疑惑和失望。
心里暗暗庆幸,幸好十年前没有跟林风在一起,不然现在还不知道过的什么苦日子。
林风注意到李晓雅眼神的变化,也没有说什么,而是微笑回答。
“这十年一言难尽,倒是晓雅你这些年应该过得还不错吧?”
“马马虎虎吧,大学毕业后我去了陈氏集团上班,现在勉强算领导层,日子也还算过得去吧。”
李晓雅有些自信开口,然后好奇继续说道。
“林风有没有兴趣,来陈氏集团上班,作为老同学帮你安排一个职务还是没有问题。”
“不必了,我现在这样挺好的。”
林风摆摆手微笑说道。
作为修仙者怎么可能去上班,问道长生才是终极目标。
踏上修仙路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注定将有不一样的人生。
见林风不答应,李晓雅略显不满说道。
“林风我知道你现在混得不好,又是昔日学霸,拉不下面子。”
“但你想过没有,现在大环境不好,很多人连工作都找不到,我是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才介绍一份工作给你。”
林风愕然,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总不能说自己在修仙,工作只会浪费他的时间吧?
恰好这时,妹妹林可儿的电话打了进来。
林风懒得多做解释,歉意道:“多谢你的好意了,我妹妹报道完还要带她去吃饭,就先告辞了。”
说完就打算走人。
李晓雅顿时坐不住了,总觉得他还沉寂在当年的意气风华中。
真以为老娘还是当年那个恋爱脑吗?
看你这穷逼样也混得不怎么样,还猪鼻插大葱装蒜。
很快想到什么眼中闪过一抹玩味,连忙阻止道。
“林风你难道没看同学群吗?”
“怎么?”林风不解。
因为十年前的手机号码丢失,导致QQ没办法登录。
“今天可是我们班的同学聚会,就在学校旁边的醉仙楼聚餐,基本很多同学都要来。”
“你这个当班长的,总不能不去吧?”
“听说导员也要来!”
林风眉头微皱,对于同学聚会他是没什么感觉,远不如陪妹妹吃饭重要。
可导员也在,让他迟疑起来。
读大学那几年导员对他一直很好,不知道也就算了,要是知道不去的确不像话。
“哥,这人是谁啊?”
这时,办理完入学手续的林可儿和郑玲玲手拉手走了过来,好奇盯着李晓雅看。
“我一个老同学,中午怕是不能陪你们吃饭了,我还有个同学聚会。”
林风解释道。
“同学聚会啊,那哥你还是去吧,我跟玲玲随便吃点就行。”
林可儿一听是同学聚会,十分通情达理表示没关系。
郑玲玲却快眉头皱成一块,不满嘟囔道。
“大坏蛋,我看你不是去参加同学聚会,是跟老情人幽会去吧。”
林风一脸无语,瞪了她一眼。
也懒得跟她一个小女孩计较,扭头对李晓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