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以前我用口哨救过一个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秦谨之亲吻的频率越来越频繁,你说频繁嘛,可无论亲到什么程度,最后一步他总会停下,夏挽星真的怀疑他是不是不行了。
纪芸白对于她这种屡败屡战,再战再败的事迹已经习惯了,敷衍安慰:“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加油!”
夏挽星郁闷叹气:“我都快小命不保了,你还开我玩笑。”
“为什么小命不保?秦谨之不是知道你假怀孕的事了?”
“但秦家那两位重量级人物还不知道,”夏挽星吸着奶茶,“以那两位对重孙的期待程度,我感觉五马分尸都轻了。”
纪芸白莫名打个冷颤:“早就听说秦家个个手段厉害,更不要说当家的老爷子和老太太了,你自求多福吧。”
说着,她看眼手表:“不跟你说了,我下午还有个手术。”
“嗯,你去吧,我再坐一会儿。”
夏挽星下午没什么事,在咖啡店坐了许久。
外面飘起了濛濛细雨,卷起一阵冷冽的寒风,潮湿阴冷。
夏挽星走出咖啡店,忽然看见屋檐下有个老妇人在摆摊,小摊上零七八碎摆了很多小玩意。
她走过去,弯腰看桌板上的东西。
“姑娘,有喜欢的带一两样走啊。”老妇人招呼她。
“下雨天还出来啊。”夏挽星伸手挑拣,看见一个合眼缘的东西。
“这个怎么卖?”她拿起细长的黄铜口哨问。
“给你二十吧,你别看这口哨小,吹起来可响了。”
夏挽星笑笑,她当然知道黄铜口哨吹起来很响,她以前也有一个,是小叔送的,可惜弄丢了。
她付了钱,把口哨放进外衣口袋,转身朝停车场走去。
保镖打着伞跟在后面:“还以为女孩子都喜欢好看的东西,没想到夏小姐喜欢黄铜口哨。”
夏挽星手揣进口袋,摸了摸里面的口哨,笑道:“黄铜口哨是没那么好看,但声音亮又脆,我还挺喜欢的,以前我还用口哨救过一个人……”
“夏挽星!”
话没说完,一个声音穿过细雨,叫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