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家贼难防
这附近的乡镇,任阑珊的名声都传开了,她刚把车子开过来,都还没打开扩音喇叭,就有大妈扯嗓子喊人。
任阑珊:“……”挺好,省了她的劲。
期间有一位大爷赶了一头猪过来,问她收不收,任阑珊仔细查看了一番,摇头,“大爷,您这猪是病猪吧。”
猪身上的皮肤极度苍白,腿还打着颤,一看就不对劲。
“瞎说,俺这猪好好的,你不买就不买吧,咋能乱说话。”大爷眼睛闪烁,骂骂咧咧的又把猪赶走了,就怕任阑珊真闹起来,他的猪卖不出去。
这样的人任阑珊见多了,也不想和他置气,没必要。
回程时,她往车斗里塞了五头猪,一头羊,还有许多的猪大肠,她买的有绞肉机和灌肠机,准备多做些腊肠。
这边的人备年货,都爱做腊肠腊肉,易存储还好吃。
半途,有一对年轻男女拦路,“同志,我们错过了晚班车,能捎带我们一段路吗?”
说着,戴红围巾的年轻女子,从口袋里抓出一把糖,“这是我们的喜糖,您尝尝。今个我回门,家里人高兴就多喝几杯,结果就错过了回城的晚班车,您看……”
任阑珊一直有留意他们的眼睛,不着痕迹的扫着男子手里的麻袋,看样子确实是放的大白菜,这才点头让他们上车。
她原本是想做个好人好事,不想,竟然有了意外发现。
戴月娥见任阑珊一直盯着她的手腕看,大方的伸出手,望向男子的方向带着甜蜜,“我男人给我买的,听说是港岛那边的流行款式,那个任记你知道吗?最近半年可火了。”
任阑珊唇角微扬,“知道,姑娘这手串是在任记卖的?”
“不是,她家的首饰卖的太快,我去了几次都没买到,然后那个售货员偷偷告诉我,说新南桥那边有同款,我们就去了。”
“本来是我自己要买的,我男人非说必须他掏钱,我拗不过,就让他买了。是不是很好看?我堂妹羡慕死了,把她存的两块钱都给我,让我给她捎带呢。”
猝不及防被喂了一脸狗粮的任阑珊:“……”所以,这姑娘找她聊天是假,炫耀才是真吧。
不过话里的信息量,可就有点玩味了?
铺子的生意有那么好吗?明明账面上,珠串的销量一般啊。
售货员?是哪个呢?
想到自己前几天刚回来时,王鑫几次欲言又止,但最终只是没头没脑的对她说了句,“老板有空可以去新南桥那边看看。”
任阑珊的心里已经有了猜测,所以,新南桥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
新南桥是去年新修的立交桥,旁边就是市里最大的百货大楼,人流量大,但任阑珊还是一眼就找到了目标。
一个穿着牛仔衣,戴着蛤蟆镜的长发青年。
不是因为他打扮新潮,而是他身边的纸盒子上,写着“任记同款”几个大字。
歪歪扭扭丑的伤眼,但足够显眼。
此时,他的地摊前,围了好多年轻的小姑娘。
任阑珊也拿起一串,指头摩挲着珠子,瞳孔幽深。
她佯作生气的指着,珠串上那个略显粗糙的吊坠,质问:“这上面不是任字啊?不是说同款吗?”该说他谨慎呢,还是说他野心大,上面任记的标识被替换成,刻着“白”字的镀色胶片。
乍一看,确实和她店里的珠串像个十成十。
其实,像才正常,这些珠串可不就是从她店铺里消失,却又没入账,而是被记成赠品的那些吗?
任阑珊其实有些想不明白,方洛洛为什么要这么做。
她给方洛洛的工资不高吗?加上提成,方洛洛能轻松月入一百多,每逢节假日,还有各种福利。
这样轻松福利又好的工作,哪里找?
方洛洛这么做,是图什么?还是说,方洛洛她才是幕后老板?这样的利润才值得冒险。
任阑珊不动声色的留照取证后,就径自回了店铺,她没想赶尽杀绝,但这样监守自盗的人,她肯定不会也再留。
方洛洛听到任阑珊将她辞退时,整个人都不好了,几乎是下意识瞪向王鑫,“是你搞得鬼,对不对?你就是嫉妒我成为了店长,想毁了我。”
“我和你拼了!”说着就要去扑向王鑫。
王鑫惊慌的躲开,连连摇头:“我没有。”
任阑珊大步上前,抓住方洛洛挥向王鑫的手,一把推开她,脸色阴沉,厉声呵斥:“东窗事发,你不是认错忏悔,反而指责别人毁了你的财路,方洛洛你真是好样的。”
“珊姐……不是……我没有,都是王鑫她嫉妒我……对,她就是嫉妒我,嫉妒我工资比她高,比她受欢迎有人追。”
“你不知道,王鑫她之前好几次故意说我对象的坏话,想挑拨我们的关系。你可不要上她这个破鞋的当!”
“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