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她很喜欢
子的友谊是件奇妙的东西,二十一世纪可能是因为一起上了厕所,现在则是因为她们命途相似高山流水缘分天注定。
宋云书还真没什么同龄的女性友人,沈九性子太特别,真要拉她一块儿逛街那叫一个生不如死,宋云书试了一次就放弃了,因着那厮只会哭嚎着叫唤——
“姑奶奶,你且放过小的吧。”
搞得宋云书无奈至极,像是欺负了她似的。
冯引阑就不一样,她虽爱读书写字,却并非只有这两样爱好。
沐佛盛会的余韵之下,街头巷尾依旧热闹非凡,她在孝期不大出门,现下看着各式各样的吃食穿用还有逗趣的小玩意儿,意动得很,拉着宋云书是到处跑。
街头还有讲三国的茶棚,冯引阑也一手拎着刚买的豆包,一手挽着宋云书的胳膊,兴致勃勃地往人群里钻空子,徒留一身官服的淮山怕扰了民众,只好站在外头等。
说书先生讲得倒还行,只宋云书受过说书大家谢子迁的熏陶,听着味同嚼蜡。
百姓听得入神,宋云书就附耳过去,跟冯引阑说小话:“我家书铺招了位很厉害的说书先生呢,庐江无人敢与之比肩,那才叫一绝!”
“书铺为什么要招说书先生?”
冯引阑也觉得说书的不大有意思,又拉着宋云书出去,不忘好奇地扭头问她。
重点抓得不太对。
宋云书也跟着歪了思路,顺着她解释:“为了宣传,我暂且没想出更好的法子,编个书铺故事叫他宣扬出去,听得人多了,名气也就有了。”
可惜她虽不吝啬于教授商业知识,冯引阑却听不懂也不想听,转头又拖她到了一个首饰摊前头,拿着几只不同花样的簪子左右比划。
商贩热情地招呼:“这可都是新上的花样哩,旁人哪儿都买不着!”
……果然是千篇一律啊。
不过簪子做得的确还不错,宋云书便也挑了起来。
冯引阑最后选定了一枝花簪,赤金簪身嵌银缠丝花枝,细细勾出一簇花叶繁复的红粉牡丹,落在阳光下金灿灿的,煞是好看。
也就是赤金的成色不算好,才流落到了这街边小摊。
耳边垂落的发丝忽而被人挽起,别到耳后,女郎常年执笔的手指细长好看,指腹间有薄薄的茧,掬起她的发髻,寻了个合适位置插入发簪。
发髻一重,宋云书回过神抬眸看去,对上冯引阑一双黑白分明的笑眼。
“这个权当是谢你今日帮我的忙。”
她连银钱都付过了,宋云书不好拒绝,便让商贩将她挑出的那尾翠鸟衔珠发钗包好,回赠给了冯引阑,叫她收下。
说服冯引阑的办法很简单。
宋云书真诚地倚在她肩头上笑:“刚才就觉得那发钗适合你,你戴着最是好看了。”
姐妹之间义结金兰交换信物。
这很合理。
特别的理解能力造就了她强大的接受能力,冯引阑完全不多想,笑得眉眼弯弯,亲昵到恨不得能和宋云书穿同一条裤子。
宋云书当然不知道她奇妙的脑回路,摸了摸头上的发簪,心下大抵知道是牡丹花样,就又生出了另一个疑惑——
为什么她们都喜欢送她簪子?
沈九送的海棠滴翠珠子碧玉簪还因过于贵重,被锁在妆奁里落灰呢。
那边冯引阑忽而想到什么,凑到她耳边悄声问道:“你真是那位萧夫人的义女?若只是狐假虎威,刚才那个孙东家恐怕不会放过你。”
“现在是真的。”宋云书倒也没想瞒她,点了头,“不过之后就不好说了。”
她和王家的婚约之事还没掰扯明白呢。
冯引阑听着眼睛更亮,又问:“那你们大户人家的规矩是不是更麻烦?比如晨昏定省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一道菜肴不得超过三箸之类的?”
听起来像是在给自己的话本积累素材。
宋云书默默地回忆了一下在王府吃的那顿饭,给出自己的答案:“不太清楚呢。”
冯引阑顿时失落地垂下了狗狗眼,宋云书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她转瞬看见了街头现炸的油果子,又将事情抛诸脑后,笑眯眯地要往那边去。
然后被淮山抬手拦住。
宋云书还没想清楚这位才女形象崩塌的过程,面对淮山那张严肃的脸,冯引阑的笑影也不翼而飞,清秀面庞又是初见时的文静内敛,还带点对生人的腼腆。
……川剧变脸这个时代的确还没出现的呀?
可以看得出,冯引阑是真的很讨厌淮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