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要脸
我喝多了。
其实这算不上什么稀奇事,毕竟我不爱喝小麦果汁,
它们尝起来更像是苦味版的碳酸饮料,铝罐蒙着层水汽,
气泡沸腾滚入腹中没两口就撑得慌。
还是格兰威特香,
当然,哪怕是酒量再好的人,跟我一样喜欢混酒喝的话,
很难不醉。
可坏就坏在我虽然是在家里醒来的,
但在床的那边,两臂距离外却多了个男人。
我按了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觉得吊顶的白炽灯摇摇晃晃,生生溢出好几道重影,
头痛欲裂,这就是宿醉的代价。
平躺着缓了一会,我捏着被角,
咕噜噜地在奶杏色的床单上打几个滚,
在隔着薄薄布料紧挨着他肩膀时稳稳停下。
我抻着脖子凑近了一些,
才发现这是一个看着就很贵的男人。
——
黑发是用定型啫喱打理过的,馥郁黏腻的香气与他身上的古龙水气味混杂着涌进我的鼻腔,奇异得让我有些不自在地揉揉鼻尖,他左耳耳垂缀着枚耳钉看着价值不菲,与身上不见一丝褶皱的阿玛尼衬衫是我闲下翻阅杂志时见到过的。
怎么也得要5万台币吧,
我想,
这得要斩多少个魔才能挣回来啊?
很显然,有些人一出生就在罗马,
而我就是那个牛马。
我伸出舌尖舔舐着干燥起皮的唇瓣,
随即屏息感知着流动的空气试图探寻出一丝异样,
这小少爷呼吸声清浅匀称,眼睫轻阖着,看上去像是睡着了。
还好,
没死,不然我到哪说理去。
我呼出口长气,松懈着耸动肩膀的同时不忘瞄眼自己身上,
短袖领口皱皱巴巴的像是跟人拉扯过,但此刻脑子像是浆糊搅在一块,回想不起半点有用的信息。
但好在我们俩穿戴整齐,应该没有做什么酱酱酿酿的事。
当然,他挺帅的,我并不排斥跟他发生点什么,
只是,
陌生男人嘛,谁知道干不干净。
我喜欢低温,
空调扇叶不疾不徐送出的冷风拂过裸露的肌肤,稍稍驱散了些因为饮酒而上升的燥热体温,醉意上涌连世界都在颠倒,昏昏沉沉。
疲困倦怠之感席卷掠过因神经紧绷暂时清明的大脑,
舒适得让我不自觉耷拉着脑袋往柔软的鹅绒枕蹭了蹭。
就在我差些睡着的时候,一阵黏腻湿滑的触感拂过耷垂在床边的掌心。
!
我猛地睁眼,一瞬间铺天盖地的白将我包围起来,
我盯着天花板看了好一会儿,视线才逐渐恢复澄明,
侧过头,才发现小宝眼巴巴地看着我,尾巴摇得飞快。
一人一狗,大眼瞪小眼。
小宝是只还没立耳,五个月大的杜宾犬,
说来也巧,作为烈性犬,小宝几乎从不吠叫,对陌生人该有的警惕心半点全无。
每天除了必需的运动量,
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吃饭。
比如现在,看它这样,应该是刚睡醒,饿了。
跟我蛮像的,
作为一名拔魔战士,不是在喝酒就是在钓凯子。
这世上怎么会有跟我天性如此匹配的小动物?
“小宝,妈妈爱你!”
我踉跄着起身下床,在它锃光瓦亮的前额猛亲一口,
小宝不知是被我突如其来的亲昵还是大嗓门吓得,哼哼唧唧着往门框边上缩。
不管它心情怎么样,反正我心情很好就是了。
扯了扯短袖下摆,我往客厅走去准备给小宝添狗粮,
瓷白的碗已经空了,旁边还堆着几只它的毛绒玩具跟铃铛球。
不远处木质地板上歪七倒八零零散散躺着几只酒瓶,
驼灰色的羊绒地毯有小块区域沾了些酒渍,踩在脚下黏糊糊的。
我皱着眉头将玻璃瓶收拾好,又把地毯叠好扔进阳台准备明早再清理。
窗台上燃着安神香薰,丝丝缕缕的香雾缭绕缥缈,
吊顶的水晶灯映出暖黄的光,柔和得不真实。
迥然不同的两种生活风格在同间房子里互相碰撞着,
有时候我甚至会思考,
自己究竟是不是得了精神分裂?
当然,我一般不思考。
管它呢,人生下来就是要发疯的。
我窝在编织沙发上瘫了会儿,又从桌上捞起红白包装的万宝路,随手磕出一根衔在嘴里,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