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中国天王陈启明加盟杰尼斯
野康二联系了杰尼斯事务所。 双方约在了一家咖啡厅见面,洽谈陈启明的日本经纪约。 因为这毕竟是关系到自己在日本发展的事情,所以陈启明也跟着去了。 “刘先生,欢迎来到日本。” “陈启明先生,能见到你真的太好了,我特别喜欢你的歌曲,那首《童话》我听过很多遍。 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 这句歌词写的太棒了。” 一见面,杰尼斯事务所的社长便热情的迎了上来。 对于杰尼斯事务所能由社长亲自出马来谈,刘慈伟看出了对方的一定诚意,所以在接下来的交谈中,并没有显得太咄咄逼人。 双方的洽谈很顺利。 福隆这边想让杰尼斯事务所在日本帮忙推广陈启明。 杰尼斯事务所则是看重了陈启明在亚洲华语乐坛的影响力,想借此再为公司添上一员大将。 两方一拍即合,仅仅两个小时时间,便敲定了具体的合作细节。 双方约定,福隆将陈启明的日本经纪代理权交给杰尼斯事务所负责,由杰尼斯事务所负责陈启明在日本除了国语唱片外的其他所有活动。 而这些活动的收益,除去陈启明的那份,剩下的部分则由福隆与杰尼斯事务所进行平分。 原本,按照陈启明与福隆公司的合同,福隆公司是只能拿到陈启明的两成经纪提成的。 但考虑到杰尼斯事务所加入后,两个公司只分两成并不合适。 再加上陈启明在日本相当于要重新出道,人气以及影响力都不如中国。 所以,陈启明被迫让出了一成。 陈启明也不想让。 但没办法,什么地位匹配什么样的合同。 在日本这个陈启明自身影响力几乎只有一点点的地方,他能继续拿到七成,这已经是看在他在华语地区的高人气原因了。 要是不让出来,仅靠福隆,显然是不足以成功把陈启明打造成日本一线的。 所以,这一成,是陈启明自己主动让出来的。 当然,双方的合约中也划分出来了一些不跟杰尼斯事务所进行分成的业务。 比如唱片。 陈启明的日语唱片是福隆公司与华纳的合作。 虽然制作的时候可能会选择在日本制作。 但制作名义还是福隆唱片。 并且,日语唱片的制作,开销、请制作人以及歌曲的购买,这些几乎全是福隆在负责的。 福隆不可能在这个时候让杰尼斯事务所插手进陈启明的唱片收益中。 因此,总的来说,杰尼斯事务所虽然会负责陈启明在日本的大部分事务,但他们的收益主要还是来自于陈启明在日本的代言还有商演等等。 而在获得这些收入的分成的同时,杰尼斯事务所自然也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首先,陈启明在日本的出道专辑发行时,杰尼斯事务所必须帮忙提供一个出道方案。 甚至,他们还需要提供资源以及渠道宣传陈启明。 对于福隆的这个提议,陈启明本来以为喜多川会拒绝。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喜多川很爽快的就同意了。 就好像,他认定陈启明的唱片会成功,亦或者陈启明会在日本为他们赚钱一样。 杰尼斯事务所动作很快,在谈好合作之后的第二天,他们就与刘慈伟把各项合同全部签署完毕。 并很快就高调对外宣布陈启明正式加盟杰尼斯。 《中国天王陈启明加盟杰尼斯事务所》 《杰尼斯事务所再添一员大将,中国巨星陈启明加盟》 《喜多川:“陈启明的加盟,将会是杰尼斯的又一次飞跃”》 《中国唱片年度销量记录保持者陈启明简介》 杰尼斯事务所在日本的影响力仅在一天时间,就彻底展现在了陈启明与刘慈伟面前。 日本多家权威杂志都发布了这篇报道。 同时,在杰尼斯的指示下,一些小报差点没把陈启明吹上天。 “中国版玉置浩二” “中国版近藤真彦” “中国第一巨星” “迈克尔杰克逊生平之敌” 各种让陈启明看了都惭愧的名头全按在了他身上。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 中国人没听过迈克尔杰克逊,但在听到他世界第一流行天王的称号,也会不可避免的对他产生好奇。 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