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
这事之后,周兴打趣过陆鸣初怎么不和那张峰一较高下,因为他觉得对方就一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不然也不会周立秋说风是风说雨是雨了,陆鸣初虽然没有张峰健硕,但也是有腹肌有实力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较量,或者可以取巧,当时顾溟也是这么附和的,但陆鸣初却不这么认为。
他也不是没干过架,就小时候住在乡下时,乡下有些小孩嘲笑他被爸妈抛弃了,而他当时年幼,被这些话戳到了心窝,还不懂得收敛情绪,凭着一腔愤怒直接冲上去就对人家拳打脚踢,结果可想而知,寡不敌众,他最后被他们摁在地上狠狠摩擦了一顿,他们当时嘲讽他是“疯狗”,但从那之后他就几乎没打过架了,因为他爸妈来接走了他,没有人再说那些戳他心窝的话了。
陆鸣初一直都认为拳头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他也可以是拿刀披甲的勇士,也可以“奋战”一回,前提条件是他为之而战的事是他所放在心上的,所以对于周兴的假设,他难得颇为计较的说:“他又不是云知亦的舔狗,我干嘛闲得没事和他浪费时间。”
这话可把周兴说乐呵了:“这么说来,陆大少爷也不是不想打,只是人不对事啊~”
这时他们两人刚从红光闪闪的派出所走出来,而顾溟临时有事已经走了。
因为陆鸣初的手机坏了,所以周兴帮对方叫了一辆出租车,等陆鸣初上车之后,他也跟着挤了上去,引来陆鸣初一记莫名其妙的眼神:“咱们又不顺路,你上来干嘛?”
周兴笑得很狗腿,解释道:“当然是为了聊聊天,咱们在学校一天天的就光讨论题目了,好不容易有空闲聊。”
陆鸣初却对他的解释不敢苟同:“就凭你这八卦的心,毕业后可以考虑去当狗仔,然后靠倒卖消息小赚它一个亿。”
周兴一本正经的托着下巴,好像真的有在考虑这份职业建议,但:“我觉得我现在就可以靠倒卖陆大少爷的八卦小赚一笔。”
“滚!”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她真有舔狗,你不会介意吗?”
“废话,我又不是宰相肚里能撑船,肯定会介意。”陆鸣初用运筹帷幄的眼神瞥了一眼周兴,一切尽在掌握的说:“但她不是那种人。”
周兴却不死心:“人家那么一个大美人儿,不可能没人追吧,你可别高兴得太早,她要真有呢,你要怎么办?”
这次陆鸣初却缄默无言,凡事皆有可能,他确实不能这么早下结论,但这事儿光是想想就已经让人非常不舒服了,假如的话:“她要真有,我不把他赶跑,难道留着过年吗?”
一直沉默的出租车司机,听见陆鸣初他们的对话,以为他们口中的舔狗是类似于小三的人。
他又透过后视镜看了眼陆鸣初的脸,虽然他的嘴角因为受了点伤有些暗紫,但帅得那叫一个人神共愤,所以他忍不住语重心长的劝戒道:“年轻人啊,有外遇的女人真要不得,再美又有什么用,人家的心都不知道飞哪儿去了,你守着一具躯壳又有什么意义呢?要我说,你顶着这么帅一张脸再找下一个是分分钟钟的事情。”
陆鸣初,周兴:“……”
快到家的时候,陆鸣初让司机把车停在了附近的一个公园,他打开车门直接下来了。
天色已经暗淡下来,现在是晚饭的饭点,兴许都去吃饭了,公园里没什么人,清冷的月光像一件青色的薄纱铺设在地上、在凉亭的台阶、在路边暗红的长椅、在不知疲倦的喷泉上,冷清冷清的,就像陆鸣初现在的心情。
他目标明确的找了一个空置的石凳坐下。
其实他每次心情郁闷的时候,都会过来这边的公园坐会儿,看路过的行人,听哗啦的流水声,闻草木土壤混杂的腥鲜气味……与以往不同的是,他刚刚在派出所附近的一家便利店买了一瓶酒,是他之前没尝过的。
他把酒从背包里拿出来放在面前的石桌上,然后拧开瓶盖仰头灌了一口,因为吞咽的动作,他的喉头随之上下滚动,烈酒入喉,往事随风。
公园的凉亭旁边有一个专门用来广播的喇叭想,此时悠扬的歌声从喇叭里传出来,在整个公园里回荡,虽然是同一首歌曲,但不同心境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
此情此景,灵感突然像浪潮一样涌向他,所以他拿出书包里的笔记本和笔放置在石桌上,借着月光和路灯,他骨节分明的手握着圆珠笔,垂眸在笔记本上行云流水的写着。
其实陆鸣初并不嗜酒,很多时候都是兴致来了喝两口当做消遣,因为家里有涉及酒水的生意,而陆凛又是个爱酒的,所以就在家里弄了一个酒室,里面放着各种各样的酒,而陆凛时常会叫上他一起喝两杯,每每这种时候,他们就像大部分父子那样,保持着那种不远不近的距离,他不会过问太多陆鸣初的私事,但经常会在一些关于人生,事业和学业的事情上过问一两句,点拨一两句,但也只是点到为止。
一般都是严父慈母,但陆凛和周卉却刚好相反,因为周卉望子成龙望